第一、协议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注意:离婚协议需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诉讼离婚,一般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会选择诉讼离婚,起诉到法院离婚,起诉到法院离婚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民法典1079条),诉状中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双方可在开庭前达成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案情依法判决。注意: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后,此法院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