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座城,或许是因为城里有个人,有段故事,有道风景,有份怀念。”
归结到底终究是因为有人在那吧,因为年少,思念更深。才意识到,喜欢原来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东西,它能让人心安,使人抗拒一切的诱惑,迎接一切的挫折。睡梦中,有个家伙突然闯进了我的视野,牵动着我那澎湃的心灵,追着,跑着,很远,很近......却又始终追不着,背影依稀,海滩边上,孤寂的身影......
你问我该怎样描述这个姑娘,我又该用何种话语来作答呢?她似冬天的暖阳,总能在人失落时给人以安详,又像春日的小草,自有其娇滴脆弱的一面。她的心纯净得如同山涧的清泉,清澈得使人羞愧,她的笑使人如痴如醉,就连声音都会这般的让人着迷.....世间大抵会有很多的奇女子,但她不是,原谅我这么的嘴直,她只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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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相见,似曾旧相识。有时候会慢慢惊奇,为什么感觉一下子就会有说不完的话,眼前的她竟会这般的奇特,能让自己像极了饶舌妇似的,把那话语源源不断的吐了出来,毫无掩饰的,更无须担心,心领神会般......猝不及防,更是出人意料。可爱的人们,总会给这冠以一个美丽的情景,谓之以一见如故,似是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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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相识,忘了什么时候。貌似隔了很久的时间间隔,半年?一年?或者更长,但那已然不再重要不是吗?
想相知,能相知?曾被问的问题感到无措,”什么时候喜欢我的?老实交代,”这哪是人所能记得清啊。或是在一笑之间、或是在一举一动之前,再不然可能是一个粗鲁的瞬间。或者是前世未果,今生补回,虽然我不相信这。像是没有理由般的吧,而我想大抵情感是自私了吧,我喜那欢颜一笑,那是阳光的温度;也爱那落下的泪花,那是天使的仁慈。
昨儿个上图书馆借书,门前有棵布满了黄叶的树,虽然叫不出是啥名字。但那美,依然使人流连忘返,不忍驻足观望,久久不愿离去。古人若是逢此情景,定是豪迈作诗,或是狼毫一挥,大作将成。现今的人,又或将是她定格在美丽一瞬。可惜我不是诗人,也不是摄影师,人间的艺术,懂不得个一二,我的嘴是笨拙的,道不出一句赞美之词。只知呆呆的观望,若是树儿会说话,也会这般的说,世上哪有这般不解情调之人呢,真真是气煞了个人。只是黄叶也罢,树干也好,总归是各自有她各自的魅力,我喜黄叶点缀枝头的浪漫,也爱叶落之后的简单。
世间或会有再相遇,只怕彼时君为人妇,我为人父。成长、成熟本就是一个过程,绝不是一个结果。人生无谓最美的年华,那么为啥不一起成长呢?非得等到完美的时候再遇见?哪怕有一万个借口能让我自己放弃,但有一个理由已然足以让自己坚持。昨儿个跟隔壁宿舍的开玩笑,你认为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到来?结果早上起床中国平安就给我发了三十万的意外险通知,很庆幸我又能看到今天的太阳,还能说声早安,不是吗?
一生看似漫长,却又太过匆匆。
望着窗外吵闹的麻雀,真心的让人羡慕,倒不是因为它们长了个好嘴,能够叽叽咋咋的叫个不停,大清早的扰人睡眠。而是因为它们长了双好的翅膀,当思念来临之际,可以穿过那那几百公里的思念线,去看看那睡梦中的姑娘,和那甜美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