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这些人要杀人,他们是有意识地要让这个人死,可是他们没有这种恶意。你不能说他们的这些意图是恶的,就算有任何意图也是自保,甚至不是自保,因为不要忘了,他们没有直接选择杀人,他们是选择了抽签,是把每个人的生命都放到死亡的转盘里去赌,而为了整个群体能够更大概率的存活,这不是一种恶意。
第二,他们是被逼进入这种选择的,他们没有不杀人以外的选择。然后我知道对方就会反驳,对方会说,正当防卫跟“洞穴奇案”显而易见有一个重要的差别,这个差别就是正当防卫通常是即刻发生的,就是你面临的是迫在眉睡的、近在眼前的危险,如果你不正当防卫的话,你可能下一刻就要被干掉。可是洞穴奇案并不是,他们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深思熟虑的。
我这里引入一个新的概念。法学在这些年之间是不断地向前发展的,有一个概念是这样的,叫做“被家暴妇女综合症”。洞六奇案里也有法官提到了,什么意思呢?
从前我们的司法实践当中,有很多被家暴的妇女反杀的案例,一个妇女10年、20年被她的丈夫长期家暴,然后她忍无可忍,比如有一天趁丈夫熟睡的时候把他干掉,或者在丈夫的早餐里下毒把他干掉。在人类历史很长的时间里,这些案例里的妇女,都是被视作谋杀的,她们都没有得到正当防卫这个借口,原因就是我们认为正当防卫是即刻的、当下的、追在眉睫的,而这些妇女,当她们选择反杀的那一刻,她们并没有面临即刻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