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家庭聚会上,海生的舅舅当着一大家人的面和他商量:“我和你签一份养老协议,你把我养老送终,我身后的家产都是你的。”
“那是遥远的事情,真想让我给你养老,要不 从现在开始就分期付款,各取所需。”海生直接把话说到明处,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血的教训让他清醒。
01
吴志军年轻的时候和老伴生育一个独生儿子,夫妻两个尽自己所能托举儿子,致使儿子去国外留学定居到了国外。那时候吴志军刚刚退休,每年都和老伴到国外小住一段 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志军和老伴也渐渐老去,出国看儿子已经不方便,儿子回来的次数毕竟有限。
前几个月老伴过世后,吴世军倍感孤独,于是就和侄子吴涛商量:“你堂哥在国外不经常回来,我是这么想的,房子留给你堂哥,你帮我养老,我的存款以后都留给你。”
自己的亲大伯平时对自己还不错,吴涛也没有想那么多,主动承担起照顾大伯的责任:刚开始每天过去来看看,后来吴志军索性就把大伯接到一起居住。
别看吴志军岁数大,但他与时俱进,手机上各种软件使用的溜溜,会网购、会网上聊天、更会享受生活,老年俱乐部有他的身影、高当保健品更是不间断。
有一次吴志军外出下象棋回来的途中不慎摔倒,髋关节骨裂必须手术。
等到缴费的时候吴涛才发现:大伯的存款只有区区几万元,手术费都不够。
和国外的堂哥联系他也不相信自己的老父亲没钱:“我妈过世的时候,他们名下有40万存款,怎么会没有钱?”
此时的吴涛有口难言:堂哥认为自己的老父亲手里有几十万;而大伯这些年享受生活早就挥霍一空。
吴涛承担了大伯的养老责任,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02
刘树山夫妇都是小县城的普通工薪阶层,共同养育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省城工作定居,女儿工作生活都在本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树山夫妇年龄越来越大,身边需要人照顾就和女儿商量:“我们需要人照顾,退休工资不高,请保姆不现实,你照顾我俩的生活起居,这套老房子就留给你,我写个遗嘱,百年之后就能过户。”
尽管照顾自己的父母是应尽的义务,可是女儿心里还是有点不平衡:哥哥结婚买房父母出的首付,结婚的时候还给哥哥买了一辆代步车,而父母只是帮自己带几年孩子而已。
目前父母写了遗嘱,让自己有偿照顾,女儿心里终于平衡一点。
女儿和刘树山夫妇住得不远,平时过来照顾也比较方便。后期的苦和累算什么,毕竟照顾的是自己的亲爹亲娘,而且还有一套老房子做补偿 ,女儿也不好说什么。
终于送走了爹娘,女儿拿着遗嘱办理 房屋过户的时候被告知:你父母还有一份遗嘱,按照法律规定,最后的一份遗嘱才受法律保护。
最后的遗嘱父母表示:房产留给儿子!
女儿欲哭无泪,最后和哥哥对簿公堂才拿到房产60%的份额。
03
有偿养老落实到实处当属王权祥的操作,子女们各负其责,各得其所!
王权祥和老伴都是甘肃籍支边青年,虽然都是农工,有文化的张权祥经营土地的时候还经营副业,家里开了榨油作坊,经济上在本地属于小康家庭。
儿子当兵转业到库尔勒定居,王权祥全款给儿子购买了小两居当婚房;女儿高中毕业没有继续升学,而是选择到省城打工,后来也在省城成家定居,当时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和公婆住在一起。
几年之后女儿不堪和老人住一起,决定自己买房,无奈存款有限,这个时候王有权帮女儿补齐首付,小两居才顺利到王权祥权决定在女儿附近购买一套养老房,当时全款还差一点,王权祥只好用儿子名字按揭房子,自己继续打工5年还清了房款。
享受着省城的退休资源,王权祥夫妇过得有滋有味。
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两个的身体越来越不灵活,王权祥把儿子和女儿叫到一起说了自己的打算:
我的思想有点封建,房间一定要留给孙子;存款留给女儿;赡养义务你们两个商量。
儿子远不方便亲自照顾,但愿意出钱让妹妹替他:“我每个月给你2000元辛苦费,帮我照顾父母。”
王权祥则表示:“妈妈的工资卡交给你管理,我们不方便出门买的东西帮我们买回来,剩余的2000元是你照顾我们的辛苦费。我的工资卡用于我们两个生病的医疗费,小病从医,大病从死,不过度治疗。”
对这个决定,女儿和儿子都没有异议。
王权祥又做了一项决定:“存款我决定存成到期自动转存,写我的名字,存折交给女儿;我们到公证处公证遗嘱,百年之后,儿子才能过户房产;女儿才能取出存款。”
女儿照顾父母每个月都有4000元的辛苦费,相当于上班到月底就发工资,实打实的,还能说什么?
经常听到有的老人这样说:“我们死了,身后的一切都是你们的。”
我就想说:“为何到等到死了才给孩子们?不能分期给孩子们吗?或者孩子需要的时候适当拿出一点?”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对于有资源的老人尽管让子女有偿养老,而且要落到实处,那样才有确定性;如果不能落到实处,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可能 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