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县,位于皖东北淮河中游下段(今名五河县,位于蚌埠市。)
县城本不大,但在左右却是挺有名。只因为县城中住有一位曾经的武林前辈。
这位武林前辈姓金,叫金不涣。年轻时候曾犯过些错误,但受了他人的影响,痛改前非。凭着一支钢鞭走南闯北,在江湖中留下了赫赫名声,有钢鞭击苍龙之名。如今年近六旬,安于这个小县城中。
常乐与叶珺北上,落脚点恰是这个虹县。
刚入城,二人照例寻了个酒楼。一是连续赶路,确实有些饿了;二是因为这酒楼中,是打听消息最好的地方,尽管许多消息是道听途说以讹传讹的。但绝大数的消息还是从酒楼传开的。二人一顿饭还没吃几口,就有个人走到二人桌前,问到:“二位是常公子和叶姑娘?”
“嗯?”常乐望了望眼前的人,是个家奴打扮,“你是哪位?”
“在下金府的管家,老爷吩咐,请二位去府上一叙。”来人笑了笑,态度很是诚恳。
“金府?”常乐很疑惑。
“蔽府老爷金不涣。”说完静立在一旁,脸上带着得意之色,好像能跟着这个老爷,是天大的荣幸。
“哦~金老爷子。你先去吧,我随后就到!”常乐答应的好像很爽快。
“公子不随小人同去?”
“金府在这虹城中那有谁不知道,还能找不到么?你先去吧,我随后就来。”
夸人的话总是很受用的,不管在哪里都一样。正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听到这话,管家好像更得意了,朝着常乐微微一施礼,道:“金府备好酒宴静待公子。”说完,便出了酒楼。
“你为什么答应他要去金府?”叶珺疑惑问。
“你有没有发现,一路上来,好像每到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都好像知道我们会到。”常乐反问叶珺。
“嗯~”叶珺想了想,道“好像是这样的。会不会他们都和太平镖局有关系?”
“一路上来,我们从未出示过洛不为给的信物。太平镖局的人也不会知道我们到了哪里。”常乐接着道。
“那这是为什么?”
“照这样看来,暗中肯定是有人对我的行动了如指掌,那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可能时刻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中,而我们却发现不了他!”
“会不会是你过于敏感了?人家作为一地之主,来个什么陌生人再清楚不过了。”
“可我并不是什么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虽然我在江湖上做过几件事,但我想还不足以让金不涣这样的人等不及的巴结我吧。”常乐很严肃。
“那怎么办?”
“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要和他把戏唱下去,看看他到底唱的什么戏。”
金府。
金不涣坐在席上,红光满面。偶然间可以看到他手背上的青筋暴起,手臂的动作依旧灵活而且虎虎生风,完全看不出这是个年近六旬的人的手臂。想来这么多年,功夫是一点都没落下。还有几个陪座是虹城中算的上有些脸面的人,但他们和金不涣的态度,好像全然相反。他们想不通这两个年轻人,竟然还要他们亲自来陪座,一脸的不屑与瞧不起。
常乐不在乎,他和金不涣聊着,虚心的请教曾经武林中的故事,偶尔随着金不涣爽朗的笑声笑一笑。说实话,他确实有些喜欢这个老人,老人豪爽的性格一点也不比年轻人差,甚至有些豪气冲天的感觉。
酒宴时间不长,金不涣后来老是夸赞着江湖后辈一个胜过一个,常乐不爱听这些,借口赶路太累,要告辞,却让金不涣留在府内歇息。
夜已渐深了,四周十分的寂静。常乐躺在床上,还是不能入睡。
突然之间,他见到一道黑影闪过。他不禁起身随黑影而去。
黑影一个起落之后,落在了正院的书房。书房之中还有灯,金不涣竟然还在书房之内看书。黑影破窗而入,金不涣来不及起身竟然就倒了下去!
这让常乐十分的惊奇,金不涣竟然来一招都没躲过!常乐立马从窗内跃进,见到有人,黑影立刻闪了出去!常乐想追,看到金不涣躺在地上,便犹豫了一下。
这是他的天性,在生命面前,他一定会选择生命,他想看看金不涣是不是还能救活,他总觉得在生命面前,其他的一切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但他望去,整个人都呆滞了!他几乎傻了!
金不涣没有站起来的原因是黑影进来后就放了暗器,而那暗器此刻就插在金不涣的咽喉上。
那把暗器,他再熟悉不过了!那是一把飞刀,三寸七分长的飞刀!
当年李探花独步天下,叶开闯荡江湖,百晓生将其排在第三位的小李飞刀。
常乐感觉冷汗在往外冒,他感觉冷汗已经浸透了他的衣裳。他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从来没有!这是栽赃嫁祸!绝对是!他这么想!
这种飞刀不是谁都能用的,也不是谁都有的!而他作为叶开的徒弟,却恰恰有!他的手有些颤抖。他上前拔了飞刀,便从窗口略了出去回到了住处!
直到躺在床上,他的手还在颤抖!究竟是什么人要栽赃嫁祸?究竟是什么人?
绝不能,绝不能让飞刀的名声毁在自己的手上!
有时候人总是这样,越紧张,就越容易出错,越容易去忽略一些重要的细节。有时候,身上背负的东西越多,就越不允许自己出错,结果适得其反!
飞刀传到他的手里,飞刀的名声太响了,让他背负的太多了!
就是这样,让他常常忽略了最重要的东西,而偏偏去在意那些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