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冤案
告知尊敬的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连云港市法院领导们:院长室,纪律室,监督室等
本人张加龙。身份证。320723196703213315。男,汉族。 自由职业。,电话15371500188。
实说真的不敢想象这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本人体重原是136斤,现只有114斤了,在这段时间内想过杀掉一二审法官,想过杀掉无赖之人,也想过出家,但经过方方面面后决定了目前唯一想做的事,把事实真相先搞清楚,一二审法官拿了张凤多少好处?我就不相信了,一个公安处级干部就能一手遮天了吗?还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呢?但事实面前两个糊涂法官就这样胡乱判决了?本人一二审都提供了银行流水,别人借款欠条,证人等,最后判决下来说我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可气的一审法官张宏自问自答,书记员记录,我一气之下,当庭辱骂一审法官,并要求换法官,最后还是那个好吃私的张宏徇私舞弊滥用责权给了我错误判决。
二审就更不用说了,完全是个骗子法官,2018.10.30上午9点开庭,当天判决书就下来了,本人开庭提出对鉴定有异议的。2011.12.31日被改为2016.12.31日的20万欠条鉴定有假,理由①假的永远真不了的,我提出来鉴定书上本来是3个人鉴定的,签字可能不是所有鉴定人签的字(作假)
②2016.12.31日张凤并没有给我汇过款。③她手里的有我儿子和媳妇打的有245万的借条,都是假的,但是张凤的靠山~彭镇宁就能打嬴这样的官司。
本人当庭请求法官调查的。但无果,更可气的是二审第一次开庭时,我带来的证人,没有给说一句话,法官说庭后调查,结果也没有调查,本人提供证据银行流水,说瞎话的一二法官都说我没有提供证据,我说的明明白白的欠条的形成过程,是张玉欠我25万,是我叫张玉汇给张凤的为儿子买门面用的,判决书中是怎么判的?还什么协商?,什么补写?这些词语不知哪里找来的?真是狗屁不通,一派胡言……
法官不负责任的判决,给本人心理和经济上。精神上受到沉重的打击和伤害。希望领导们能严查这些法官队伍中的败类……实际张凤欠我的账目如下。①2015年8月20日。张凤向我借款90万买房子用。②转宾馆时一共向我借了139万。③2016年7月22号,张凤打麻将时,我借给她88700。④2016年12月23号借给张凤5万。⑤2017年1月5号借给张凤3万。⑥2017年1月6号。我叫张玉转她25万。⑦2017年5月21号。又借给张凤21万。⑧2017年12月8号借给张凤10万,⑨2017年10月8号借给张凤5万。⑩2017年12月31号退出宾馆时留下25万多给张凤。从2015年到2017年12月31号。本人借给张凤一共300多万。
同时,张凤一直都在还我的利息和本金,分别还款如下。①2015年10月22日,还125000元。②2015年10月27日还201340元。③2015年11月3日,还202500元。④2016年9月28号,还111125元。⑤2017年1月7号,15万。(给姚瑶帐户)⑥2017年1月9号还60万。⑦为儿子买门面房时,大约筹备还款55万左右。⑧另算减去宾馆承包费一年半72万。(实际是承包4年,未到被强行退出的)真实情况是张凤欠张加龙近百万,
现 法官不负责任的判决,给本人心理和经济上。精神上受到沉重的打击和伤害。
此致
受害人: 张加龙。
2018年11月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