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综合考核过分要求“程序化”现象需警惕
自2021年全省统筹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以来,考核工作体系逐年成熟,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考核打法”,有力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也逐渐出现了一些过分要求“程序化”的问题,从指标设置结果评定到结果运用等环节都过分要求“程序化”,考核方式机械生硬,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不够,导致考核成效不够明显。浅谈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考虑,科学设置指标体系、简化优化考核程序等,与时俱进提升考核质效。
一是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坚持“考精、考少”的原则,根据中央和省、州部署要求及时跟进优化,突出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难点,突出创优争先导向,避免“越考越多”“越考越烦琐”等问题,确保考核指标聚焦大事要事,重点突出、导向鲜明。
二是科学合理设定任务。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强化对考核指标全面分析研判,科学合理分解指标任务,既注入动力,又传导压力,确保考核指标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要求,力求指标内容精准化、差异化、可考实,坚决防止“一般粗”“一刀切”。
三是改进考核方式方法。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方式方法,探索改进考核结果运用方式,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避免机械化、刻板化、过分程序化等问题。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鲜明导向,强化正向激励,抓好日常监测,真正把“干了、干成了、干好了”区分出来。提高考核队伍专业化素养,严明考核纪律,力求考准考实,切实提高考核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