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留着那把伞
那把伞是她在网上买给我,两人撑绰绰有余,棕色。大概是我经常跟她说,我们寝室没伞,经常淋雨这回事。什么事一个男跟女的说的多了,谁都明白,心知肚明这事一般都不会放在嘴上。恰巧那段时间,我们寝室的雨伞莫名其妙的消失了,4个人一把伞都没有,赶上梅雨季节,于是乎,3个人挤着一把伞里来,当然了,还有一个名室有主,自然不担心下雨会淋到这回事,女孩一般都心细,做事比较妥。我们恰好相反,天阴的快要塌下来了,我们出门依旧不喜欢拿伞,一般都是大懒使唤小懒,小懒翻白眼。真正遇到大雨,就握紧手机,看着路,以百米的速度冲向寝室。当然了,一个女生撑着一把大伞在路上走的大有人在,但不敢就那样冒失的躲在“屋檐下”,遇到没男朋友的还好,如果名花有主那种,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一般也不会冒这种险,搞得会被人以为这种搭讪方式的老套与野蛮。
最近看了《非你莫属》关于职场招聘的节目,里面就有一个考题,让你推销一把很艳丽的雨伞给一个男人。那人就开始说了,虽然你可能不需要这把艳丽的雨伞,可是你可以送给你太太啊,为她撑起一片天空。那男人就说了,送伞不是就等于送散,这样真的好吗?尚且我们不说这种寓意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但凡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得有个道理那么毫无违和感的放在自己的身上。
当然了,那把棕色的大伞依旧放在寝室里。我不知道这种道理是否真的存在,反正我们也都分手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心态那都是过去式了,到底送伞等不等于送散,全凭送的那个人怎么想的,恋爱这事本来就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还喜不喜欢和你在一起。
偶尔还会想起,一起走过的街道,一起吃过的小吃,及在一起的时光,当一段恋爱变成了回忆,想起来的都是好。倘若让你们再在一起,可能还是会争争吵吵,可能那种感觉有没了,又想分手了,这就是为什么好马不要吃回头草这种道理。不管因为什么事,你们分开了就是分开了,分手是一个人在经历了多少次思考而做的决定也好,还是就因为当时的冲动也好。话从口出,说明已经走不远。
随随便便的说出的喜欢,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现在无非是外貌协会和内心对恋爱的饥渴那回事,一秒钟喜欢上一个人跟我下一秒就不喜欢你简直就是一回事。高中时代的喜欢,是我真的想把我的零食都给你吃,是想你多学一点,我给你去买饭,是在你午睡的时候,偷偷地在你桌上放一个苹果。我不向往大学的恋爱,因为那似乎变成一种交易,变成了在寝室楼下的亲亲我我,随随便便说一句“我喜欢你”,我就一定要答应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