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这首诗《魔法之子》,他是迈克尔杰克逊写的,没有错,就是跳舞被人称为“猫王”的迈克尔杰克逊。这本书叫做《舞梦》。
说实话,刚开始我无法相信,因为跳舞和作诗是两件根本不相关的事情,他居然可以做的都很好。其实他是不自信的,他从一个黑人植皮变成一个白人,外表的改变只能说明他对于自己是黑人种族的自卑。他这一生过得并不好,虽然有才华但是也被很多人所不理解,尤其对于他的诽谤是关于孩童,有人说,他性侵孩童,这对于他来说是人格的侮辱。
曾经有一个孩子,他自由不羁
在内心深处,他感觉欢笑
喜悦与自然天性的游戏
他不曾被来世的念头困扰
美和爱是他所见的全体
这明明就是在写他自己嘛,虽然有这样那样的谣言,他很大方地选择听之任之,不去理会。让谣言随着风摇曳,一点点消散吧。
他没有在诗中表达多么的痛苦,而是一个很快乐的孩子,他有想法,有目标,有自己的规划,没有想过他写这首诗会影响到谁,谁会成为最大的收益者。
但他的诗和他的舞步一样迷人,让人怀着向往之心前去欣赏。一个人的才华真的挡不住,他经历了命运的坎坷,但他却也是一个奇迹。
我们开始练习这首诗,从刚开始的断句,停顿,重读,到带着自己的想法和感情,越来越投入,越来越体会到他那刻的心情。这分明是一个敢于和命运说不的小孩,他用自己的眼光,自己的声音看待这个世界。
谁说人活着一定要都一样,人活着就是要证明自己来过,因为留下过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