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妈妈们聊一聊合同当中的邀约与承诺。
《民法典》第472条规定,邀约是希望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邀约人承诺,邀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邀约发生法律效力,应当符合下列构成要件:1.邀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479条规定,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480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邀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民法典》第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