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错过两件事:一是认识了起点,恋上了浏览器。二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前者使我活在追更小说的路上,后者么,造就了单身狗,并使前者的道路更为畅通无阻。是的,有些单身人士确实得罪了上帝。
我尝试模仿那些大文豪的开头,迷人而深沉,很遗憾的是,它像极了网文写手们的段子。但我依旧故作深沉地写下:这一天,浏览器的书不再免费,我也不再单身,追更的人生是时候换种姿态——拜拜。
正如我的女友难以理解蹲点催更,我也很难理解,一个老书虫说放下就放下了。自傲的说,我遍览的网文题目足够放满简书的字数限制了,我上过的神评超越我阅过的妹子……然而这些并没有给现实的我带来任何的温暖,从前初识网文的感动、喜悦不知扔哪里去了。
所有的男生免不了有武侠情结,所以梁羽生、金庸、古龙成了传奇,而一部诛仙让萧鼎封神,让一堆板寸头男恋上了网文。尔后的文字多得只剩下印象,偶读三体,鬼话三国的脑洞玩笑、史上第一混乱的搞笑情节、无限流的高能战斗便开始在脑袋里瞎转悠。有一代人,吃荤的骂土豆黑西红柿,拱白菜的捧黄易爱骑士,重口味的刷盗墓,清心寡欲的论酒徒评阿越,尔后十年,各大流派一泻千里,满天神佛多如狗,人间再无贫弱生。牛顿棺材夜夜跳,四大名著哭嫌累,五千中华史,处处开岔路。写手屁事求月票,读家上门欲抡砖。我荤素不忌,敲闷棍砸断腿亦然。
言归正传,我并不能看懂这个圈子——一群人把英雄梦放在这里,更多的人把自己代进去了,后来这些人一半去看故事了,一半去找情怀了。而我又在找什么?我没有找到答案,我的朋友也没给我答案。女朋友说,你喜欢啊。
对啊,我喜欢,所以我看书比上班准时。我找到了更喜欢的,所以我弃了,不再喜欢了。
心理学从来都是忽悠,但这次它对了,我就是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