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在一段很长的时间里,你会懒得去寻找和发现另的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觉得那是一件费时费力又徒劳无功的事情,就守着那几本曾经看过、喜欢的,反复地看着,随手翻开就可以读下去,又熟悉又安全。衣不如新,人不如旧,书有时也是如此。
《夜航西飞》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我“随手”读了很多次。还记得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惊艳,文字优美凝练,干脆利落,语言有金属的质感,就连写孤独都有一种磅礴的气势,又带着英式的幽默,偶尔流落出点女性的轻愁,又戛然而止。这与我以往阅读女性作者作品的经验截然不同。
作者从四岁开始,就跟父亲在生活在非洲。看书里的照片,她长得人高马大,长手长脚,神情、衣着都是简练的男人风,书写的虽然是非洲生活回忆,但却没有小情小爱和伤春悲秋,通篇写的是养狗、狩猎、训马、飞行诸如此类粗线条的事情,可是又那样迷人。
即便是如今资讯发达,你可以通过网络、新闻等很多渠道,获知关于非洲的信息,但非洲扔然远在我们的臆想之外,我的双脚从未踏上这块土地,脸颊也没被那里热风包裹过,始终难以触摸到它真实的质感,它依然是个地理上的名词。
正如作者所说,非洲有很多种面貌,它“经得起所有的诠释”,但在她眼里,既不神秘也不狂野,它只是个“家”。从孩提时代就开始光着脚丫奔跑在草地上,喝完公牛血跟纳迪人去狩猎,被一头狮子咬了,身上留下无法抹去的伤疤,仍然觉得它是一头好狮子,没有因为它的一个错误给它盖棺定论。被甩下马,躺了七天,能起来后仍然帮它清理粪便,给它喂食。为一条狗的死伤心,为一匹马的样貌陶醉。十七岁就一个人外出以训马为生,然后有一天被风感召,学习飞行,成为职业女飞行员,运送人员、货品,然后飞越大西洋。
作者的非洲,没有隔着距离的猎奇式的赞美或者肤浅式批判,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和理所当然,而且透过风趣的字句,你也可以感受到其中的危险和艰辛,但这样的生活和非洲或许仍然远在我们的臆想之外。
但是她飞行时孤独,你却可以真实触摸,而且有种铿锵的质感和磅礴的气势。凌晨一点,飞行近四个时,只为从内罗毕运一罐氧气到南格威给一位濒临死亡的病人。
“即便在有航道的地区,即便有仪器和帮助和无线电的指引,夜航依旧是种孤独的工作。但飞跃牢不可破的黑暗,没有冰冷耳机的陪伴,也不知道前方是否会出现灯光、生命的迹象或者标志清晰的机场,这就不仅仅是孤独了。山丘、树林、岩石,还有平原在黑暗中合为一体,而这黑暗无穷无尽。地球不再是你生活的星球,而是一颗遥远的星星,只不过星星会发光。飞机就是你的星球,而你是上面唯一的居民。”
“三百五十英里可以是短暂的航程,也可以像你所处的位置到世界尽头般遥远。有许许多多的决定因素。如果是夜晚,它取决于黑夜的深度和云层的厚度,还有风速、群星、满月。如果你独自飞行。它也取决于你自己。”
孤独真实可触,而且还危险。一个叫伍迪的飞行员就曾经消失在茫茫的塞伦盖蒂草原上。但是为什么还要飞行呢?
“我们可以明天就放弃飞行,你可以忘记一切,离开非洲到某个地方,从此不再打量飞机一眼。”
“我会受不了,那会太无聊。”
“正是对这种孤独的预料比身体可能遭遇的危险更令我忧虑,也让我怀疑这份工作究竟是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差事,而结论永远是:不管孤独与否,它都让你免遭无聊的荼毒。”
比起孤独和危险,无聊更难以让人忍受。作者的名字,注定与无聊无关,它本身就是个传奇。
题外话:强迫症患者,一件事一旦养成习惯,一天不做,就觉得浑身不舒服,昨天时间不够少做了一件,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今天紧赶慢赶,好歹在一天结束之前补齐所有的事情,且不说质量如何,至少在数量上得到了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