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和我一样,以为离开家乡很久,就会逐渐远离那里的一切。关于童年,关于记忆中的人事物会越来越少在梦里出现,最后幻化成一段模糊的记忆,越模糊越美丽,越模糊越珍贵。
我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感触,是因为最近参加了一个百岁老人的丧礼。丧礼上并没见到多少熟悉的乡亲,但是亲切的乡音,淳朴的悼念和眼泪,让我不禁明白,敦亲睦邻,不论离开家乡多久远,只要受过那方水土的生养,这辈子不论走多远,都离不开。
哪怕是生活在大城市,将一切红白事的仪式进行入乡随俗的简化,但依旧保留了仪式里最传统的部分,说到底,我们在城市的规则里生活,能够妥协的部分予以摒弃,不能妥协的部分一代又一代,不论城市生活进化得多文明,该尊重和保留的部分,丝毫没有遗失。
当好久一次,回到乡下,重新遇见记忆中的人们,才发现他们真的老了不少,当然也会遇见很多新面孔。热情的乡亲总是会欣喜地介绍这是谁谁谁的孩子,这是谁谁谁的媳妇儿…偶尔还能碰见儿时的玩伴,岁月对我们一样公平,留下的痕迹自己不察觉,在对方看来,却不得不让人在心里感叹:哎呀,岁月真的是把杀猪刀!左一刀右一刀,我们都躲不过。
当然也发现很多同龄人已经成家立业,儿女也开始学步,更有甚者,儿女已经在念小学。于是内心也会尴尬地一紧,寒暄过后,厚着脸皮应对乡里的玩笑,心里当然不予理会,甚至觉得孩子已经念小学的玩伴似乎着急了点。但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数,传承和繁衍在今天看来,无论如何,都值得欣喜,早早地让子女在老人膝下承欢,对于老人而言,更是莫大的慰藉。
十几年前,大部分房子都是白墙黑瓦,一条小河从村口绕到村尾,池塘里鸭鹅成群。十几年后的今天,一栋栋整齐气派的小洋房建起来了,不少还设计了车库和花圃。真让人想起小时候写作文老爱套用的一句话:社会主义好,人民的生活如芝麻开花节节高!喜感又应景。
但是回到乡下的我们,却总是要在阳光灿烂的午后走进那破败、寂静、爬满苔藓和不知名绿植的老屋。
土黄色的泥砖,黑色的瓦片,野猫跟耗子打架,掀翻了不少瓦片吧,阳光透过破洞投下束束光柱。老屋外,微风阵阵,童年的生活记忆瞬间就被唤醒。那时候的生活更贴近自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仲夏之夜的皎月和星空,蛙鸣和犬吠,还有欢畅的流水声…
如今,看到它沧桑的样子,偶尔也猜想自己离去的那些年,这里发生了什么,让它如风烛残年的老人,能存在一天是一天。
这也让我想起土耳其作家帕慕克描写居住了一生的伊斯坦布尔:美景之美,在于忧伤。老屋此刻的美既在于它斑驳的面容,也在于它在我们心里烙下的期盼,期盼从这儿走出去的人,能够常常回来看看,带着岁月静好的从容。
也不久待,回忆恰到好处,就转身离开。
下一次回来,我还来这里静静地看一看,摸摸粗糙的墙,从窗户里往里张望,把回忆翻出来晒晒太阳。
而生活在城市里的我们,在不经意中总是能发现家乡在我们身上烙下的印记有多深。譬如只要在满街的食铺里看到家乡菜系,总是会暖暖地钻进去来一份饭菜,做得不地道也能吃得津津有味;在地铁上,在大街上,听到熟悉的乡音,总是会抬眼瞧瞧甚至忍不住聊两句…
家乡观念极为强烈的威廉·福克纳被称为游走在家乡和世界之间的伟大作家,他的大多数作品在拉菲特县的奥克斯福镇完成,并且他在他的小说里以这个县为蓝本创造了约克纳帕塔法世界,他有十五篇长篇小说和大部分短篇小说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还有什么比塑造家乡作为小说场景来得更得心应手,充满感情呢?莫言也说故乡是作家摆脱不了的存在,作家用文学的方式拓展故乡,是对故乡的一种超越。
在大城市里生活,周末也喜欢去郊区看看老城或者古村。不少老城还富有生活气息,当地的老妇会在家门口设个简单的小摊档,卖卖腌制的农菜和水果,卖卖煮好的凉茶,但毕竟不是家乡,没有感情纽带。走过、看过,除了陌生跟好奇,断断是没有兴致去猜想这些安静的院落和门房后边关于出生、离开和死亡的故事。
于它而言,我们只是过客,走在陌生的老城和古村,心里挂念的是远方的小城、小镇甚至小村,或者什么也不想,就看看院落,在小道上吹吹风。
年轻时,四海为家,浪迹江湖都不为过,更不必羞于承认自己的乡思和恋家,因为总会在某些难以入眠的夜晚,在恍恍惚惚之间,会突然很想家,很怀念生养过自己的母亲。
我们这一代人关于家乡的情愫跟新生代会大不一样吧。对于降生在城市里的孩子,家乡于他,又将必然是另一个时代的模样。
很多年以后,他们回忆起家乡,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和感触?
端午将至,回故乡看看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