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足够用力才不至于了无痕迹。
最近在看奇葩大会,冯唐的到来让我很惊喜,我也不知道最开始的时候是什么让我开始看他的书,但绝对不是《不二》《素女经》,因为我这个正经看书的人目光还是仅限国土上能出版的书的,看的书太少我令我有些惭愧。
第一次看冯唐的书是三十六计,当时觉得他文字里透露的幽默风趣很是吸引我,带点黄黄的幽默却显出了跟别人不一样的魅力,于是乎像是着了魔似地开始看他的小说,认识他的人。
毕竟对于冯唐出生的年代而言,我出生的时代和他相差太多了,我以为会有很多晦涩难懂笑点我会难以下咽,但没想到他十分地有活力,在字里行间我似乎看见了一个对世界充满敏感和热情的青年,瞬间我更爱了。
我甚至有一天梦见了自己见到了冯唐,虽然梦里的不可思议没有逻辑荒唐至极,梦醒后什么都不记得,只隐约记得他穿得像个侦探一样神秘威严吸引住我这小女孩深深的喜爱和敬佩。
梦醒后深感在他有生之年我太想和他见一面了。
但是我刚写下这日记的一句话,并不是想表达自己是多么喜欢冯唐的,这几话是出现在最新一期的奇葩大会里的,而冯唐是在上一期的时候来的,这句话跟他没有什么关系。
但这是我的日记,我并没有什么刻意的想法让整个文章有条理结构,好像围绕着什么词什么句包绕收紧。
这是我的日记,不管怎么样都是围绕着我这个个体,我的思维而出生的,也不希望别人欣赏,毕竟这是我,而不仅仅是文章。
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脑子中自然而然地就接下去了——或许活得足够用力才不至于了无痕迹,但我却追求云淡风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三观,三观不同的人碰撞固然会有火花,不管这火花是绚烂的还是刺眼的,都会存在,所以世界才在这电光火石之间显得更加精彩。所以有些人觉得活着就要声嘶力竭地让自己生命的声音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而有些人却想像微风一样从水面轻轻摸过而不留痕迹。
我恰好只是想要轻轻地来,轻轻地走。有时候我甚至想,如果我哪天离去了,在我离去的那一刻,我希望我曾经留在这世界的痕迹都一同离去,在别人的心里留下的记忆我也想像一个模糊的黑影一样不被人具体能够想起。
不记得,就不会难过,就可以不用费劲心思去忘记我离开的痛,就可以不带负担沉重地,往前走。
这大概也是一种自私吧。我不知道。但我确实不想我的存在像刺青一样在这个世界留下痕迹。
有太多的人在这个世界留下痕迹了,好的坏的,美的丑的,出其不意的,变幻莫测的,这世界还真是大啊,在能被人为传送下去的人物和他们的事迹被人类传输带一样的口耳相传的行为带来的记忆而生生不息。
人们把能被大多数人记住的人称为出息,而我确实明知没出息却想要没出息,并且还心安理得。
我知道世界的对错都是相对的,我知道人们追求自由却也需要束缚,我知道相互矛盾更加有美感,我知道我自己就是这样的想法,清晰明了,即使在别人眼中可能不自然。
我对自己说,我想要的不过就是简简单单轻轻柔柔,晚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