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疤经常捂着容易腐烂,这时就需要揭开绷带,见见光。
每个人都会有几道伤疤,平时并不起眼,但若是来了症候,必定痛彻心扉。
蹒跚着从遍布泥泞的路上走来,总有那么几件事一直潜伏在心中的沼泽里,不知什么时候,倏地窜出来,狠狠要上一口。
每当想起六年前的我在国旗下演讲的情景,我总是忍不住在心里狠狠骂一句“我肏”,然后一个劲儿狠掐自己的大腿,拼命把自己从那段饱含羞耻的泥潭中拽出来。赖谁?还不是自找的!
从小,我一直是个没有自信的男孩,上课回答问题都是和唐僧念紧箍咒一样,没有唐僧的语速,只有唐僧的嗓门。
如果不是她出现的话,我一准会从一个忧郁的男孩变成一个忧郁的老头。自然,也不会有小如芥子却足够让我心烦意乱的是非和令我洋洋自得的传奇。
在十岁的我看来,无论从哪个角度,那个初来乍到从四年级转学到我班就成为英语课代表的的女生,都是那么令人生厌,准确的说是令我生厌。
那时,我讨厌英语课,也讨厌英语作业。每次英语作业未完成的名单上,我一定榜上有名,而且榜眼和探花是如不了我法眼的。恨屋及乌,顺带着连作为英语课代表的她一并讨厌了。很多时候,英语老师无暇兼顾四个班的作业,为了提高效率就把审查作业的权力下放给课代表。抓不住老鼠的猫,迟早会被赶出家门,课代表一天不逮几个作业不合格的就跟渎职划等号。我的英语作业向来是缺斤少两的,但若不仔细检查是发现不了的,当时有很多人都这么干,唯独我的作业总是被她挑出来。现在我也一直在想,我的作业她是不会浪费时间审查的,直接放到不合格的那一摞,等待我的就是英语老师面批。犯过罪的人,往往是人们首选的怀疑对象,哪怕他已经洗心革面。偶尔,我会保质保量的完成一次,但老师面批的时候只信任自己的课代表——字迹不整,望改正。
但是如果不是她在某节英语课上死乞白赖的要求,我的一生肯定会有许多坎坷和喜悦跟我失之交臂。
英语课,为了增加课堂趣味和让同学们更好的理解课文,老师让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上台表演课文剧情,凡是上台的小组都会加分,重赏之下,必有匹夫,古老但很实用的套路。如果英语课代表直隶的小组被赶超,虽然我就在她直隶的小组里,但我觉着无所谓,不过课代表大小姐一定会挂不住脸,不服输的性格至今她也不会改变吧。一般这种事轮不到我,同时我也避之不及。不巧,那天组里有人缺勤了,大小姐死马当活马医,反正死马不会再死一回,就把我拖上讲台。
尽管我有许多单词发音不标准,但台下的掌声给的很实在——两次,老师为了表扬一反常态的我,让同学们单独给了我一次掌声。别人不会了解的,第一次吃到蜜糖的小孩心里是什么感觉,直教人上瘾。而且,我还知道一件能让我眼前暂时风光无限,但日后能把我折磨的体无完肤的事。可悲,年少无知,被过度膨胀的自信蒙蔽了双眼,看不到后半句逆耳箴言。
突然有了自信,从此英语课上多了一个活跃爱发言的男孩。从英语课得到的自信,让我一改沉闷的性格。让一个在人们面前不敢说话的男孩,可以在舞台上主演课本剧。
但如果仅仅是变得有自信倒也罢了,但过头了,过头的自信就是自大!目中无人的人,必将收到教训。天道,不仅酬勤,还能惩罪。最好的方式,莫过于把他最引以为傲的东西贬入肮脏的化粪池。
我永远不会忘记六年前,我作为升旗仪式演讲人的那个早晨。天空发紫,那是拼命憋笑的脸色。旗杆微微颤抖,努力克制自己马上笑弯的身躯。教学楼窗帘紧闭,不忍心继续看下去。近在咫尺的灌木丛阵阵窸窣,那是小虫们的讪笑!那不是一句“糗大了”就能解释清楚的,奇耻大辱啊!
前因就是那节英语课上我知道的那件事——只要在气场上震住观众,一切迎刃而解。
但我忽略了一件事,国旗演讲,听众是全校师生,合计三千人,足足一个步兵团。这不是说镇住就能镇住的。那时,不知天高地厚,对国旗演讲不以为意的我,反而被听众镇住了。那种刻骨铭心的挫败感直到现在也是我心头挥之不去的梦魇。
知耻而后勇,我一直在寻找雪耻的机会,六年了,在这六年里,凡是我登上的舞台没有一个是能够雪耻的——我上哪去找一个三千人的大舞台呢?或许那就是我一生中能登上的最大的舞台了,可惜了,活生生的被自己搞砸了。
跌下琼楼的人,如果依旧自命不凡狂妄如初,那就真是无药可救了,趁着仅有的几分清醒,抓紧拾掇拾掇,滚蛋吧。
高中循规蹈矩三年,真是活的跟温白开水一样,有时也会放点孜然进去,让温白开水多少有点滋味。
高中,陪伴我多年的那株青梅终于依偎在别人的情怀。一开始我肯定是不愿接受的,之后看开了也能泰然的对自己说一声“活该”,然后,说出电影中所有男二都说过的话——祝你们幸福。
高中,内心浮夸不熄的我,遇见了足以让我觊觎一生的关雎。我承认,我觊觎的只是她那一双美丽的眼睛和可爱的外表。我不了解她,纵然她给我讲上一万道物理题,我也不了解她,但凡是正常人都明白。只是当局枉然——表白还是要有的,万一女神瞎了眼呢。男孩被少女迷惑,闭耳塞听,他人的看法已然听不进了,确切的说,男孩被迷惑是因为他自以为是,男孩闭耳塞听是出于他固执己见。任何结果都是男孩主观臆断造成的。哪有什么“匹夫无责,怀璧其罪”可言,难道天生丽质也是过错?
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心理,我上路了。
表白,最具有个性的一环莫过于我连并生日礼物一起送她的三十多个纸折棋子。每个棋子里都藏着一句话,我告诉她按照棋子编号一天拆只能一个,能一直拆到高考后。
我本不应该那么做,只怪自己是个感性的人,担心自己不说的话,永远也没机会说了。无论当时我在棋子上写了多么深情的话,都毫无保留的反映出了两个字——自私。而那所谓的“深情”无非是各种谎言的包装盒。
不是爱,只是单纯的占有欲,或许连喜欢都算不上。是病,无药可医。
遭拒,两次,意料之中,情理之中。
可以了,我又不是苍蝇,继续纠缠下去不是执着,那叫骚扰,这一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因为是病,无药可医,即使不再纠缠,觊觎的念头丝毫不减。
一遇女神误终身,从此粉黛是路人。女神之后,也遇到过心动的女生,很多。但我已经没有勇往直前的劲头,两次已经够了,认怂吧。
曾经,我还是个少年。我期盼着圣诞节能下一场大雪。然后,把一杯热乎乎的香草奶茶递到我暗恋着的女孩手中。
但我没有那么一天。懦夫,永远不会有期盼实现的一天,他没资格。
忆昔年,十月望日,
无影山下,百木萧条,
长清湖畔,猿啸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