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如果去小区商店买饮料啥的,一定要留意瓶底(或瓶身)上标注的保质期是否过了。刚去小区里商店买雪碧,发现罐底生产日期是2021年5月4日,但这种雪碧保质期只有12个月,也就是说已经过期5个月了。我换一瓶看看,发现也过期。于是,我直接要店员把老板找来,我等着他。过了几分钟,老板赶到,赔礼道歉,说可能没注意。他把冰柜里所有雪碧清点了一遍,恰好就我发现的这2瓶过期了。老板说,问题也不大,让我拿瓶日期合格的,不要钱。
我告知,我是律师,如果我现在打电话举报,就这两瓶过期雪碧他至少会被罚款5万。问题性质很严重。我让他把这两瓶过期的扔掉,以后摆在货架、冰箱里里的食品,必须自己检查保质期问题。如果下次再被我发现类似问题了,我就不留情了。直接举报。老板表示一定会小心,绝无下次。我拿了瓶合格雪碧后,付款走了。
大家知道商店销售这种过期食品,法律上会如何处罚么?
1.如果情节还未达到犯罪严重程度的,按《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过期食品全部没收,罚款5万起步(实务中,如果仅销售几瓶过期食品的,工商部门一般都会直接依据这个食品安全法来罚款5万以上。但如果当事人咨询律师后觉得罚款过重、打行政诉讼的,法院阶段可能会依据《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关于“过罚相当原则”降低罚金。只是许多被罚商家一般也不会想那么多、也不敢和工商部门打官司。所以许多只是卖了一点点过期产品的商家动辄罚款5万以上)。
2.如果性质恶劣、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注意:我们普通人去买东西如果发现过期了,千万不能产生敲诈勒索的想法。比如我刚才如果把法条百度出来给老板看,并提出赔我2万,否则我立马举报。我估计大概率能敲诈成功。但,把对方逼急了也很可能鱼死网破,自己也惹祸上身。所以,不义之财不能取,也不要动歪脑筋。
p.s 这是我第二次遇到过期雪碧了。上个月在小区另一家商店冰柜里也发现了好几瓶过期雪碧,当时我警告几句就离开了。也不知老板后面有无处理掉。一个小区就被我遇到两个商店搞这种小动作、欺诈消费者,可想而知,社会上有多少这种情形呢。人家就是赌你购买时不会细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你不细看,人家就能瞒混过关卖出去。只是对我而言,绝不能忍,否则我法律白学了。
(文/熊承星,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