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一个人得的是什么病,他必须面对两个不同的实存。
第一,这个人必须面对疾病的整个过程。以癌症为例,它只是某一特定的与医药和科学有关的疾病罢了,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判断,它和是非、对错无关,就像一座山的存在一样。
然而,一个病人还需要面对他的社会或文化赋予那个特定疾病的批判、恐惧、希望、神话、故事、价值观和各种意义,这些我们可以统称为“心病”。
科学能告知你何时、如何得了这个病,你所谓的文化或次文化却教导你如何形成心病。
疾病不一定是坏事,如果一个文化对某种疾病能抱持慈悲与理解,那么任何病都可视为一项挑战,一次治疗的机会。如此一来,“病就不是一种谴责或诅咒,而是更宽广的治愈与复原的过程。如果我们从正面和支持的角度来看疾病,疾病就更有可能被治愈,病人也能因此成长。
人类都被意义定了罪,好像注定要制造各种价值和判断。好像我的病这件事还不够,我还得知道“为什么”我会得这个病,为什么是我?它的意义是什么?我做了什么错事?它是如何发生的?换句话说,我必须赋予这个病某种意义,而这个意义让我和我的社会紧紧相连。
譬如淋病,纯粹以病理来看,它只是生殖泌尿系统被淋球菌感染的性伴侣由性行为传递的。然而,社会在病理之外,又赋予它极大的价值批判,某些属实,但大多数是错误的,残忍的。譬如得淋病的人是肮脏的、变态的或不道德的,对病人而言,这是很大的惩罚。
透过科学可以找到淋病的解说,透过社会,我理解到的则是我的心病,不管这份理解是正面或负面、鼓励或谴责、救赎或惩罚,都会对我或我的疾病产生巨大的影响。
社会眼中的病态,往往比疾病本身更具破坏性。
被意义定罪的意思是我们宁愿被冠上有害与负面的意义,而不愿什么意义都没有。如果社会并不清楚某项疾病的真正原因,这份无知通常会助长恐惧,接着会助长对这个病人负面的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