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非暴力沟通》之感受的根源的读书笔记:
当我们听到不中听的话的时候,一般会有四种回应方式,一是:责备自己、二是:指责对方、三是,了解自己的感受和需要、四是,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会经历三个阶段,一是情感的奴隶,二是,面目可憎,三是,生活的主人!
在这三个阶段中,第一阶段,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让别人快乐,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会觉得别人的情绪,是有自己很大责任的,特别是亲密关系中,会把对方的情绪当成自己的义务,别人的一颦一笑,高兴或悲伤,都与自己有着莫大的关系,看到对方情绪低迷,自己就想要做些什么去满足他们的需求!
在第二阶段,就是拒绝为他人的情绪买单,不管他人给你传达的是情绪,就是拒绝,不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求,这个时候更多的是以自己的感受为主,并不会考虑他人感受!
在第三阶段,做生活的主人,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与此同时,我们还认识到,我们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在这里,我们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作为情绪的主体,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感受和需求,为自己负责,并且,知道自己情绪背后的原因,当遇到他人情绪时,没有义务牺牲自己情绪去满足他人,同时在自己情绪出现时,他人也没有义务牺牲自己情绪来满足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