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无意中看到了这张照片,作者想要表达的是:爸爸带娃,目标只有一个,活着。而我被他家的简单,一尘不染吸引住了。
青涩懵懂的年龄,认为自己眼里的好看就是大家认可的好看。于是,我和我姐给桌子上摆放了好多装饰品:有好看独特的瓶子里面插满花,有俄罗斯套娃拆开摆出不同的形状,有摆放着我们的照片,还有好多小饰品等等,桌子的一半被它们占有了。那个时候,我们认为这就是好看就是艺术。有一天,邻居大哥来我们家串门,指着桌子上的所有,大概意思说:一尘不染才是美。当时,听完他说的,我从内心到表情都是反对和拒绝的。
直到两年前直到现在,完全认同了邻居大哥的观点:清新脱俗的装饰,简单大方干净,虽然少了点温暖(人心只要暖,寒冬腊月都是艳阳天),但给人很舒服的视觉感和清爽感!我喜欢!人间烟火——最能撩动人心!
随着年龄的增长,想法也在不断改变,以前认为对的错的,现在都不肯定和否认了。那些所谓的混沌地带无非就是我们对生活不同的认知,无关对错,遵从内心的洒脱和豪放。
晚上九点以后是一天中真正属于我自己的时间,在台灯下听歌,看书,写写画画还有发呆。安静着享受着安静的时光。
读的下去的文字,大抵是和自己精神上有触通有共鸣的。无论是人物,故事,风景,美食,多多少少总能让人有所记忆。而那些文字妖娆曼妙,过后脑子却空空如也。或许是文字太唯美,太华丽,缺少了一些人间烟火。
最初接触平凡的世界,是在初二课堂上,数学老师讲起孙少平和孙少安两个主人公。大致描述了在那片旷野的土地上他们的豪迈和温柔。
平凡的世界这部电视剧看了两遍,这是第一次看它的书,暂且不说路遥笔下的平凡人生不平庸,我想表达的是情和景。情爱在壮阔的故事下涓涓流动,恋人们相爱却不能在一起,青梅竹马却要分道扬镳,路遥没有大胆和感性的幻想,笔下的爱情总是显得身不由己,人物终究无法冲破一切。突然想起鲁迅说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毁给人看!远处,红绿的窗花,农民劳作,小孩玩耍,老母鸡领着一群小鸡在觅食,夕阳西下,远处传来阵阵狗叫声,暮色中的小村庄升起缕缕炊烟…… 某场景下惯有的情绪或感觉,会对应过去的某些事件或经历,尤其是童年,是的,我喜欢安静的故乡,喜欢乡间幽静弯曲的小路,喜欢清晨太阳刚升起空旷的街道,喜欢大陕北,一个充满欲望的地方!
感知生活的美好,也容易体会悲伤,有时候书里故事的情节让我多愁善感,可能他人眼中的负能量,只有自己知道,那只是一种感知罢了。
不是执着,而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