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在生活中,都难免遭遇各种争执。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自己的价值观。当意见不同的时候,倘若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别人的观点是错误的,争执就会因此发生。有些争吵是小的,大不了说个脸红,过去了什么事情也都烟消云散;而有的争执却与决策、利益息息相关,人们不愿退后半步,这就发展成为了“争讼”,甚至会对簿公堂。作《易》的先哲们当然对这种现象有很深入的体察,在《易经》的六十四卦中,就有一卦为“讼”卦,讲述的是人与人之间争执。然而充满智慧的古人,想要通过“讼”卦告诉世人的是,争吵其实解决不了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止讼”,也就是各自退让一些,化干戈为玉帛。
让我们先看《周易》是怎么说的: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这一卦的卦辞为“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即指处于争讼之时,当以信义(孚)处之,泰然处理争讼带来的压力与祸患。只要心中不存有邪念,在中期一定会吉祥如意,但倘若不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执着于在争讼中逞强争胜,一定会招致祸患。
每一卦的爻辞内容都有不同,反映的是在与人争讼过程中的各种状态,而初六爻、六三爻为阴爻,其余四爻为阳爻。而各个状态是这样的,我们先看下三爻:
初爻阴居于下,没有能力在争讼之中获胜,只能随遇而安;九二爻刚而不中,所以在争讼中也不能获胜,但以阳刚之德处于其中,还是能得到人们的支持,享有食邑,没有什么祸患。六三爻以柔处刚,在争讼之中没有能力应对,只能享有祖上留下的成果,应当贞固自守以防憾惜,最终收获吉利。只是这一爻自守有余,进取不足,在功业上不能有所树立。
而上三爻是这样的:九四爻以刚居柔处上体之下,不当位,所以在争讼中也不能获胜,只有坚守等待更好的结果。九五爻中正无失,以阳刚之德处于尊位,最终获得了争讼的胜利,获得吉祥。但是这种吉祥并不能长久维持,到了上九之时,仍然自负地坚持争讼不止,终于遭致祸患,本来因为争讼胜利获得的荣耀与赏赐(鞶带),也屡次被剥夺,最终一无所获。
从总体上看,讼卦真的是凶相重重,到处都是祸患与危机。这是由于讼卦所谈主题是与人争讼所决定的,因为这是利益上的争夺,得失双方都对这种结果过于在乎,失败者心有不甘,一定会想方设法在别的地方挽回损失,而获胜者也耗费精力、不能建功立业。只有以中正之德处于其中,才能获得吉祥。在获胜后,倘若不知道适可而止的道理,得饶人处不饶人的话,必然会招来嫉恨与怨言,将自己得到的结果也被剥夺,好似竹篮打水,最后是一场空。
这就是先哲体会到的深刻道理。这其实呼唤的是一个很深刻的话题,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比争讼更加重要的事情。孔子就曾经这样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大畏民志,此谓知本。”也就是说,当他在审理诉讼案件的时候,除了要判断案件胜负,还要思考诉讼案件产生的原因——这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不再和谐所导致的恶果,只有从这个根本上着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诉讼。我们可以看到,近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值得深思的现象。许多人为了争家庭遗产、夫妻财产、公司财产大打出手,不惜对薄公堂,甚至在法庭上还撕破脸吵架,一点也不成体统,简直是让人看笑话。官司打下来的结果,是人财两伤,双方耗尽钱财精力不说,同时有些本是兄弟姐妹、事业伙伴、好朋友的人却再也不能和睦相处,失去的友情、亲情再也回不来了。
中国古代,对于那些专门靠给人打官司吃饭的讼师们评价褒贬不一,多有批评的原因。因为有些素质较差的讼师为了自己的生计,添油加醋地把小事弄成大事,上下其手,从中牟利。甚至还会有伪造证据、诬陷好人的事情出现。而古代的官府,常常会写着这样一幅对联:
“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费心、费力、费钱。就胜人,终累己。
要酌理、要揆情,要度时世做这官。不勤、不清、不慎。易造孽,难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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