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平时一样到图书馆“淘宝”,看到《长恨歌》,第一反应是大家熟知的白居易的长篇“长恨歌”,但是又有点好奇,看了一下作者简介才知道是一部中篇小说,在回寝室的路上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文章开头是对上海的弄堂做了描述,写到了上海人特有的“吴侬软语”,写到了上海太太和小姐的日常生活,与平日里对大上海“繁华都市”的描写有太多不同。在作者笔下,上海的弄堂里是一样的家长里短、炊烟袅绕,这样的上海似乎又多了一些烟火气,也让我有了读下去的欲望。 小说里面围绕一个普通的上海小姐--王琦瑶的一生展开描写。王琦瑶生在弄堂,长在弄堂,家里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但是也让她在女子高中接受良好的教育,每年几身漂亮的旗袍,王琦瑶不是那种美的不可方物的女孩子,用书中程先生的话来说:“王琦瑶美的很乖,是上海女子标准的那种美”,如果没有去片场、如果没有被摄影师看重,王琦瑶可能也就是跟一般的女孩子一样,读书、成家、生孩子,然后成为一个普通的上海太太,但是命运跟她开了一个玩笑,一个要好的女同学为了讨好王琦瑶,带着她去“神奇”的片场观摩,又在无意中被导演看重,又莫名其妙的把照片登上了杂志封面,从刚开始面对摄影机的羞涩、扭捏到后来的熟练、大方,王琦瑶自己并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但是在同学眼中,在摄影师眼中,她已经成了一个具有号召力的名人,一场浩浩荡荡的“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被那些所谓的朋友推到了“舞台上”,还很幸运的成了“三小姐”,也正因为如此,摄影师爱上了她,但是她的朋友爱上了摄影师,三个人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个时候的王琦瑶,她的命运已经没能掌握在自己手里了,一台活动让她认识了“达官贵人”李主任,李主任的老成、稳重、位高权重让王琦瑶觉得有了依靠,没有任何犹豫的投入了李主任的怀抱,她离开家、离开朋友,甚至是完全与外面的世界隔绝,住在“爱丽丝”公寓里做了李主任的“金丝雀
”,日复一日只做一件事情,她在等,等她的李主任,每次醒来剩下的只有那么一点点温存。再到后面,每天只有自己一个人,白天是一个人,晚上还是一个人,李主任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她的眼泪越来越多,她开始用购物来麻木自己,每天出去买一堆有用的没用的东西,于李主任来说,王琦瑶只是一个在他寂寞时陪伴他的人,于王琦瑶来说,李主任已经被她视为丈夫。在他们最后在一起的时间里,李主任大概是预料到了什么,把一个桃木盒子交给王琦瑶,里面是让她衣食无忧的金条。李主任乘坐的飞机失事了,王琦瑶的梦碎了。
王琦瑶还是一样的美,在外婆的家乡,典型的江南水乡,沉静的环境也没能让她的心安定下来,她又回到上海,学会了打针,在一条小弄堂里开了诊所,也许是上天总要在美丽的女子身上打上烙印,一个世家子弟走近了她的生活,无尽的缠绵,但是他的家庭接纳不了她,她有了他的孩子,却又无可奈何,独自一人把薇薇生下来,抚养她长大,有一个细节说到,薇薇逐渐发现母亲比她漂亮,可能是女子的嫉妒心作祟,她开始用各种方式来叛逆王琦瑶,王琦瑶越来越力不从心,开始动用李主任留给她的金条,薇薇恋爱了,为了让薇薇过的好一些,她再一次动用金条,还让薇薇的男朋友“小林”知道了,小林要出国,支使薇薇来找她要钱,王琦瑶不给,母女俩就此接下怨,薇薇也出国了。 王琦瑶又是一个人了,还是不断的有男人靠近她,可能是骨子里的精致吧,虽然岁月在她脸上就下了痕迹,但是那份精致还在。作为一个女人到了晚年,总是想为自己找一个依靠的,但是那些说着喜欢她的男人都害怕了,他们只是爱她的精致、爱她的童心。所谓的朋友又是什么呢?一向细心的“长脚”为了挽救自己和女朋友的爱情,一心想着王琦瑶的金条,一个女人被一个男人活生生掐死……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这部小说打破了中国式的结尾--“大团圆”,它采用了欧亨利式的结尾,合上书,却还沉浸在那个世界里,这也正是作者的高明之处。 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悲剧的一生,戏剧性的一生结束了,小说看似写的是一部都市感情戏,但是里面从来没有出现过“我爱你”这些字眼,破裂的友情、无望的爱情、冷漠的亲情强加在一个女人身上,她是可悲的,王琦瑶自始至终没有怨过,甚至连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说过,她有恨吗?我想大概是有的,只是恨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