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南安
当一个人开始习惯于怀旧,并时常沉浸于这种小情绪中难以自拔,那至少说明,这个人的青春正在如指间沙一般,窸窸窣窣溜走。当微凉的指尖徒然停在半空,渴望挽留住什么,却最终还是只有岁月的凉风簌簌吹拂而过时,心底,多少就有了悲伤的意味。
这大概就是青春的滋味。像清醇的美酒,细细品咂,却又微微带了几分苦涩。她总是在给予你更多欢快、欣喜、忧伤和肆无忌惮的同时,也将你的年轻像吃一根哈根达斯冰激凌慢慢吞掉,不留一点残渣。于是你开始怀念,怀念一去不返的着色时光,怀念青春里的旧物曾带给你心灵的安慰,以及费尽心思,再怎么也找不回、说不清的依恋。
当记忆的黑匣子被掸去那层薄而细的尘埃,再次被翻检,你总会在一大推旧物中,找见几样曾触动了你青春琴弦的旧物。放下愈来愈繁复多变的心情,默默端详,竟觉得面前有片时光海正泛着碧波,把逝去的时光一点点送回面前来。你的心潮在那刻开始澎湃,觉得过往的时光是如此的惊艳,就像生命赐予你的,这场最饕餮的青春盛宴。
1、手写信
那个时候,字迹还有点稚嫩,歪歪扭扭,却喜欢将满腔说不清起源的心情涂鸦在花花绿绿的纸上,当成一个陈年的秘密珍藏起来。心里或许并没太多期许,只是想着能不枉年华,给日后的自己留点念想。却从未想过,在岁月的窖藏中,它最终会被酿成女儿红。
也会因为心底浪潮一般的悸动,因了种种难以摆脱的外因,将某人灼热的眼神,或一个惊动起心底一滩鸥鹭的完美动作,化作汩汩流淌的暗恋,装在年轻蓬勃的身体深处。当时光回旋,定格在某个闲静又无惊扰的时分,暗自臆想或书写便成为心情的出口。
虽然连自己也不知,那份沾满了汗渍和各种心情的手写信,将永远沉睡在书包最底层,还是会被自己某一时刻难以名状的勇敢促使,曲曲折折,最终抵达那个人的手中。
忐忑看着那个人带着不知情的懵懂,一下一下翻开那些心事,最终却又在羞赧的脸上挤出几丝不易被察觉的兴奋微笑,你的心也一定随着那个人欣喜,不自禁。以至于,你会忽略了那个人在暗自喜悦后,发出的那声若有所失的叹息。
你开始在上课时走神,在下课后苦苦搜寻那个被默记了无数遍的身影,甚至在很多个夜的很多梦里,你觉得那个人是如此接近你,和你有着相近的心跳,有着不用言语表达就能彼此懂得的默契。然,梦醒来,身边却空空无也,只有毛绒玩偶孤单凝望你。
那一刻,你是那么失落和无助,觉得整个世界都快要沦陷。可当那个人再次出现在你的视野,你那颗已然死去的心却又会奇迹般复活。那个人就好比救世主,拥有巨多的超能力,其中一件便是让青春起死回生。也因为此,那个人成为你心中无所不能的偶像。
你更加崇拜和迷恋那人,却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的身影会消失不见。你疯魔般地四处找寻他的消息,却遍寻不得一丝一毫气息与往日叠加。当失意地觉得世界成黑白,需要来祭奠的时候,却发现在自己书包的最底层,有份被叠成心状的信件。默默打开,一如他当初翻看你写下的信件时那样略带忐忑,却发现那个人在最初的最初,就婉然拒绝了你。你不过是活在自己编织的梦幻国度里,做了一场不切实际的青春梦。
眼泪流下来,可你却从没想过要后悔。你觉得你的青春因为那个人,而荡起来一圈又一圈动人的涟漪,而那些起起伏伏的心情,从来没有因为那个人是谁,而变更过。
2、步行者
那个时候,你或许还叫它随身听。那时的各种花费,也都由父母给你。他们叮嘱,不许乱花,你接过来,装作懂事的样子,含笑点头。心里却早盘算好,哪份习题集可以不买,哪顿餐饭可以简单将就,因为你需要一件装备,来听音乐,来在孤单又纷乱的青春里寻找同类。甚至,你也早就想好,父母追问的时候,怎么天衣无缝地回答他们。
当小额的钞票渐渐变多,你怀着激动的心情,到商行换取心仪已久的它。几乎是毫不犹豫地,你就做出了选择。将它捧在掌心,你细细摩挲,觉得所有付出都值得。哪怕它的价格有点低,不够精致,音质也不大好,更没有Walkman的标志。你却还是真心爱它。
你从不或极少用它听英语课文,更多时候,会去买了流行音乐的磁带来听。那时候五月天、Super Junior、李宇春和Lady Gaga还没出道,正红得发紫的是吐字不清的Jay、具有“骑士精神”的Jolin和“痴心绝对”的李圣杰。你会在每个学习的闲暇塞上耳机,把自己跟外界隔绝开,听他们的歌声在耳旁丝丝萦绕。偶尔,一段旋律,抑或几句歌词,就会触动心底的某根弦,引发你的共鸣。
你因此会黯然伤神,或会心浅浅一笑,甚至也会在安静的课堂或寝室里跟着唱出声来,并因此换来极高的回头率和低声碎语。你会羞红了脸,满怀歉意地收起它,却又在一会后,忍不住再次打开它,听它播放喜欢的音乐,觉得时光和年轻那么美好。
也是通过它,通过那些风格迥异的音乐,懵懂的你大致了解了情感世界各种各样的模糊轮廓,作为你今后恋爱生涯的入门或进修。与此同时,你开始渴望如大学的学哥学姐们那样,可以放开了各种羁绊去大胆地爱,从不用怕被老师发现,以写繁重的作业作为惩罚。就如你见了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开始渴望拥有花花绿绿的MP3、MP4乃至MP9来听更好音质的音乐,而渐渐觉得那个不够档次却仍被你称为步行者的它有些落伍,该退居二线了。
可是,就当它被遗忘在抽屉的角落,又在多年后被某人不经意间扔进垃圾桶时,我们如歌的青春,也终于像经常藏在它肚子里的打口磁带一样,再也难以复制任何东西。
3、校服
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穿学校统一定制的校服。每两三年、三四年更换一套。当它崭新的时候,我们都还爱它,怕它脏了乱了。可是时间稍稍过去一点,我们就对它产生厌烦。它太宽或太长,总是难以符合我们的要求,和身体融洽相处。
不单如此,当每个学生都身着校服,行走在人群之中,总感觉自己像一粒沙混入塔克拉玛干沙漠,没有丝毫的存在感。而学校的规定和老师的要求,又不能置若罔闻。于是,大街小巷的服装店里悬挂的,或穿在麻豆身上颇具气质的那些色彩斑斓、样式新颖的衣服,只能在周末或假期的时候光临我们开始追求线条或美感的身体。当然,也有一些花衣丽服,因为我们很少有时间和机会去穿,永远地和我们诀别,流落在我们的世界之外。
所以平时,我们都不怎么爱惜像大宝一样天天见的校服。课桌上滴落水了,想也不想就用它擦拭;在操场上玩耍热了,将它脱下,随意一扔,就挂在了球架或树桠上;甚至偶尔将它遗失,也不火急火燎地寻找,心想,无非就是一件破校服嘛,丢了正好可以不穿。
当一件件校服因为不再适合我们的身高或体形,被我们如蒙大赦地脱下,它们的使命便完成,而我们,也终于摆脱先前的青涩,蜕变到几乎连自己都意想不到;而当大学的校服被不经意脱下,告别了校园步入社会,我们甚至都从未想过要怀念那司空见惯的校服。
几年、十几年抑或几十年后,当我们在社会上遭遇过形形色色的事,尝遍了生活的千般滋味万般苦,才会觉得这世界并不如我们年轻时想象得那般美好,也是会在那时,我们才会怀念和留恋那一大段躲在书本里的时光。而校服,无疑是过往校园生活一道鲜亮的标签。
当校服终将和手写信、步行者一样,从我们的生活中一点点远去,当我们的那些心情在岁月的淘洗里最终难辨真假,唯一让人欣慰的便是,我们的心还记得那旧时物件的模样,记得那些与之有关的故事,它们曾丰饶过我们单薄的青春,见证过那段恋恋的旧时光。
再见,迷人的旧时风物;再见了,我们打马而过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