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的一大热点一定逃不开张靓颖这件事,双方各执一词,孰是孰非太难评判。有人说冯轲已经成功将张靓颖洗脑了,从而女方对男方完全信从,这种“茫然”的依从关系让我想到了最近看的《逃避自由》中关于施虐—受虐性格的内容,摘录供大家看看(建立在如果张靓颖真的被冯洗脑了的基础之上)。
从心理角度看,这两种倾向(施虐-受虐)都是同一基本需要的结果,即源于摆脱无法忍受的孤立与自我的软弱性只需要。我建议把深藏于施虐和受虐基础内部的目的称为共生(symbiosis)。在这种心理学意义上,共生指一个个人自我与另一个自我合为一体,双方都失去自我的完整性,完全相互依靠⋯⋯促使自我与他人进入共生关系的动力总是个人自我无法忍受孤独。(P104-105)
这一共生关系最常见与所谓的“爱”之中。有人说受虐现象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因为我爱你,所以我甘愿放弃自我,将我整个自我都一丝不剩地交给你。就像弗洛姆说的:“在这些情况下,‘爱’基本是一种受虐渴望,其根源在于对介入之人的共生需求。”(P106)也许对方身上有一种“我”所渴望的安全感,也许有一种我所羡慕却达不到的特质。
而施虐方呢?也会被视为是一种“爱”的表达:因为我爱你,所以我要把我认为对的事情传输给你,因为爱你所以我在意你的安全,所以你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做,所以我要“统治”你,你也要听我的。
这种施虐的现象不仅存在于爱情当中,也常见于亲情、友情当中,有时候想想,父母的有些行为、说教究竟是最纯正的为你好,还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某个目标?说到这里可能有些人会不能接受,怎么能把父母的爱说成是施虐的一种形式呢?不用大惊小怪,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这些性格特征,只不过有人表现出来了、意识到了,有些人用各种事情掩盖住了,在最深层的潜意识中。
跑题了,回归正题。那么究竟爱是什么?弗洛姆认为“我们所说的爱是指热烈地肯定某个人的本质,积极主动地与之建立关系,爱是两个人在各自独立与完整基础上的结合。爱是以平等与自由为基础的。”(P106)
作者说爱是肯定某个人的本质,这个“某个人”是外在于我这个个体之外的一个人,同时也需要是“我自己”,如果一个人都不肯定自己,那么如何保证自我的独立和完整呢?又何来的平等?
爱从来不是让人失去自我,如果自己的生活都要以对方的一举一动来调节,那根提线木偶有什么区别?因为对对方有一种自认为是喜欢、爱的情感之后,愿意把自己低到尘埃里,任由对方“凌踏”,放弃自己的喜好来迎合对方的口味;对方说一自己不敢说二,小心翼翼揣测着对方的心思,尽力讨好期望Ta开心⋯⋯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常见于微博大号po出来的各种情感求助、各类情感偶像剧等等等等。
最近一个月男朋友加班超级多,早上九点到晚上十一点是家常便饭,因为身处两地,本来交流就只能依靠网络,他忙起来也根本没什么空能顾及到我,开始的时候不太能习惯,会因为这个不开心,耿耿于怀于一天说不到几句话的情况,一天经常会想到这个事情,然后就开始越来越低沉。
后来某一天我突然意识到,我为什么要这么刻意地在意?是因为自己没有全情投入自己的事情当中,空闲时间多,所以就有功夫胡思乱想了。后来我找了许多事情白天来做,当忙碌起来、充实起来,也就不会意识到又有多久两个人没说话了,一天只有早上上班和晚上睡觉前的时间聊天,也没觉得多难熬。
说到这里想起了张靓颖在微博中的澄清,说“我跟冯轲十几年来,整天不见面的时间不超过十天。”虽然是艺人和经纪人的关系,但是十几年来只有十天不在一起,细思极恐,想起来怕怕的(如果是这么理解的)。再好的两个人是不是也需要一些属于彼此的时间和空间,来放松、呼吸一下不同的空气?
爱你就一定要低到尘埃里?对一个人的好不意味着要放弃自我,二者也是可以兼得的。我爱的是完整的你,是在你身边同时完整的我,我爱你不意味着我不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交喜欢的朋友。
其实,爱是什么,太难说了。这本书里说的太理性,有点搞不懂,各种鸡汤文说的太矫情。说到底,爱是自己的事,是在每一次经验相处中积累出来的,每个人对这个字的解释和领悟也各有千秋,其实无所谓啦,只要你开心、你幸福、你喜欢就好。
就像微博上说的,我们对张靓颖这件事,做一个单纯的吃瓜群众就够了。只要她心甘情愿做自己想做的选择就行了,与你我无关的呀。
引用的书籍信息:
《逃避自由》艾里希·弗洛姆著;刘林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