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辽宁大连。有顾客称在新隆嘉超市消费5.89元,遭“反向抹零”1分钱,现金支付了5.9元。超市员工回应称,线上支付会精确到分,现金不行,正整改系统。之前10月3日,也是在辽宁大连,有餐馆被曝四舍五入反向抹零后,向顾客多收一毛钱。顾客实际消费930.9元,餐馆却收费931元。10月5日,涉事餐馆就此事致歉,表示当日系统抹零操作不当,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现正在积极排查近期所有向上抹零的顾客,及时联系道歉退返。
(来源:潇湘晨报)
“抹零”本是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让利于民”的善意行为。但在移动支付日益普及便捷的当下,不法商家利用收款“四舍五入”、“反向抹零”等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几乎所有出现“反向抹零”问题的商家都会把责任推给收银系统,声称是系统有故障,或系统的设置出了问题,而自己是无辜的。
在多起案例中,“反向抹零”相关商家均遭罚款。收的时候,商家或许觉得只是一分两分,没多大关系;罚的时候,可就没有那么客气了,情节严重的话,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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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钱,也是消费者权益。少收钱可以,多收钱万万不可以。商家“反向抹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以“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公平交易权。在消费者不知情、不同意的前提下,商家“反向抹零”无论抹多抹少,都悄悄地掏了消费者的腰包,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益。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明确: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显然,商家“反向抹零”就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踩踏了明码标价法律制度的底线。
如果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要向消费者退还多收取的价款或者要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也应多长个心眼,多较较真,不要稀里糊涂地被商家“薅羊毛”,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等维权责任主体也应加强对商家“反向抹零”问题的关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帮消费者主持公道。
商家经营赚钱,应站在法律规则和市场规则的明处,应取之有道,应以遵法守信、不侵犯消费者权益为底线。商家“反向抹零”不仅会薅消费者的羊毛,还会给商家自身带来违法风险,甚至会反噬商家的商业信誉和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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