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日前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为负数A股的可充抵保证金折算率下调为0%,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具体调整如下:
此项新规将自2016年12月12日起实施。
新 规 解 读 Q&A
1、什么是静态市盈率?怎样计算静态市盈率?
答:静态市盈率是指股票收盘价与相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基本每股收益的比值。当上市公司公布年报后,需要更新基本每股收益数据;当年度发生送股等变动事项时,需要做相应调整。
2、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为负数的A股股票折算率何时调整为0?
答:自2016年12月9日起,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计算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为负数的A股股票,并于下一交易日起调整其折算率为0。
3、股票折算率调整为0后,是否影响已有的融资融券合约?
答:股票折算率调整为0,不影响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计算,投资者不需要因本次规则调整导致的保证金不足进行平仓或追加保证金,并可按照我司关于合约展期的要求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
4、股票折算率调整为0后,是否影响新开仓融资融券合约?
答:股票折算率调整后,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公司业绩亏损的股票,将不能折算为融资融券保证金。融资融券保证金可用额度将因此减少,客户可融资金额和融券市值将相应减少。
5、股票折算率调整为0后,信用账户上是否还可以买卖该股票?
答: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公司业绩亏损的股票折算率调整为0后,交易所或公司未将其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投资者仍然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买卖该股票;如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自调出日起,投资者不可在信用账户买入该股票。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我司官网(www.cfzq.com)发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调整公告。
6、本次新增的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有什么特点?
答:本次扩容后,标的股票数量由现有的873只扩大到950只,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485只增加至525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388只增加至425只;新增的标的股票主要为市盈率较低、流通市值较大、交易较为活跃和市场表现较为稳定的股票。
扩展阅读,财聚团队解读观点
1、两所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
>>>解读1
对比 2014 年 9 月 12 日沪深交易所发布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本次两所公告内容格式完全一致,能够明显感受到上级监管部门的压力,说明监管环境在加强。
>>>解读2
2014 年 9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 396 只增加 104只,深圳证券交易所 299 只扩大到 400 只,两市合计增加205只标的股票。此次调整,沪深两市上市股票 2476,两融标的占比 36.34%。2016 年 12 月 12 日扩容 77 只后,两市两融标的合计 950 只,而此时沪深两市上市股票2992,两融标的占比 31.75%。由此可见扩容规模和范围都小于上次。
>>>解读3
2014 年 9 月两融标的扩容后市场在一个月表现平淡。扩容标的方面,通过对比扩容名单内股票样本表现来看,大部分表现平平,走势并无明显上涨情况出现。
本次扩容时,上证综合指数为 3243.83。 考虑到标的范围扩容有限,部分股票或许将有一定的机会, 投资者可仔细甄别。
2、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要求
>>>解读1
上证50成分股中,约有6%的股票不能作为担保物;沪深 300 成分股约有10%的股票不能作为担保物;中证 500 成分股中约有 14%的股票不能作为担保物。其中包含较为尴尬的中国石油、苏宁云商、京东方 A 等等大盘股。
如果投资者持有这些股票,又想融资的话,只有将其先卖出,等融资买入后再买回,实际增加了投资者操作的交易成本。
>>>解读2
对新规实施前(12 月 9 日收市前)已开仓的合约,投资者不需要因本次规则调整导致的 保证金不足进行平仓或追加保证金,并可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但是12月12日起,一旦手中用于担保的股票市盈率高于 300 倍时(占比 23%),当投资者卖出融资标的股后,想要融资买入, 就只有将担保物卖出变现后,方可再度融资。
实际增加了投资者操作的风险和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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