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广大党员干部要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下足“凿井”之功,潜心静气、孜孜不倦,努力学深悟透,做到知纪于心、守纪于行,学干结合,矢志为民。
深凿“理论学习”之井,饮“新思想、新提法”之甘泉。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此次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进行的第三次修订,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紧学、深入学,做学习的先锋、主力,通过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重视、警醒、知止,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做遵守党规国法的模范。
深凿“明规知戒”之井,饮“敢斗争、强作风”之甘泉。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使党纪学习教育既有深度又有针对性,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认识与遵循。要精心设置警示教育课程,用好案例资源“活教材”,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案情、揭示问题、以案释纪,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旁听庭审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深凿“躬耕实践”之井,饮“抓落实、励前行”之甘泉。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不仅在于“习”,更在于“行”。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学细照群众纪律、学出为民情怀,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投身纾民困、解民忧、惠民情的基层一线,切实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为民之心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际效果,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