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平凡如我们,拥有的第一个秘密,就叫作喜欢。” ——八月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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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夏天,一个少年在喧闹游泳池的小小角落里笨拙地描绘起那个同桌的她。
“她的名字很好听,是一种翅膀大大的、很漂亮的昆虫的名字,你猜到了对不对?”那个少年红着脸,亮亮的眼睛满怀期待地看着我。
我却憋着一肚子坏水,佯装苦恼地问他:“蝙蝠?”
话音刚落,就被他泼了一脸的水。
我一边狼狈地擦着脸上的水,一边就听到了他气急败坏的声音——“蝴蝶,是蝴蝶啊!”
原来,那个拥有漂亮名字的漂亮姑娘叫胡蝶啊……
在少年略带羞涩的描述中,我知道,那是个漂亮的姑娘,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我向来是不拒绝八卦的人,难得有人自爆猛料,当然要追根问底了。可是,不管我怎么问,除此之外的更多信息,少年却始终闭口不谈。
最后,我略带沮丧地问:“她知道吗?”
“应该……不知道吧……”少年神色不明地喃喃。说完,一头扎进水里,朝人群里游去。
刚刚在我耳边羞涩地絮絮叨叨的少年,一会儿便没了踪影。我低头,看到的不过是水底一连串的涟漪,就像刚刚在喧嚣人群中无意讲出来的少年心事。
走出游泳馆,我拿出那个时候学生党中还比较普及的翻盖式手机。
那是我唯一一次拨打那个看过一遍就能印进脑子里的号码。
我说:“我喜欢你。”
他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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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次很普通的告白,而我有过很多次那么普通的告白。
嗯,对同一个人……
第一次告白,年代太过久远。只知道当初的我们都还是懵懵懂懂的年纪,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告白”。
当时的我,只是傻傻地跟在他的身后,告诉他“我喜欢你”。
那时候的阳光还没有那么贴合人心,既没有渲染他的温柔也没有渲染我的记忆。
那时候的少女心还没有那么难以控制,既没有小鹿砰砰乱撞的紧张,也没有他看向我时的怦然心动。
我,就像说“你好”一样,对他说“喜欢”。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所有的对话都要有来有往。那时候的他,也不知道,有些对话可以无疾而终。那时候的我们,只知道,“喜欢”是禁果,是一件让人高兴又让人羞耻的事。
所以,最终,他红着脸,狠狠地推了我一下。
于是,第一次的告白以不浪漫开头,以我涂着红药水的腿结尾。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羞耻、太羞耻、太羞耻了!
然而,更羞耻的是,这样的告白几乎贯穿了我的青春。
我往他的课本里夹过少女心的情书,一大堆的废话里夹杂着好多错别字。廉价的信封被那叠厚厚的信纸撑得鼓鼓的。最后,他特别真诚地告诉我,说话要简洁。
我给他念过“思此星晨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霄”的诗句。最后,我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他却一脸茫然又无辜地问我“什么意思”。
我覥着脸向他请教过“已知我喜欢你,求证你喜欢我”的狗血题目。最后,他淡定地丢给我一句“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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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万分真诚地追问过,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他也曾认真地回答我。
我们之间的对话,你问我答,没有隐瞒、没有欺骗却也不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们之间的感情,坦荡磊落,没有少女千回百转的难言心情,也没有任性赌气和所谓的欲擒故纵,却也不是和盘托出、你侬我侬。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高考结束的第二天,也是我最后一次告白的第二天。
高考结束的那个晚上,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鼓起最后的一点勇气,要给自己一个交待。
如果说之前那么多次的告白,只是未来那么多个愚人节提前的自娱自乐,那么,这次我破釜沉舟,誓死要撞南墙。
我编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具体什么内容已经记不得了,左不过是一些掏心掏肺的少女情话。
他很快就回复了我电话。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用那么平静、那么无奈的声音,对我说:“放弃吧。”
从前,他会言辞激烈反击我的直白;从前,他会装聋作哑逃避我的直白。当他那样地表达自己时,我能嬉皮笑脸为自己开脱,我能装作玩笑地一带而过。
可是,这次,他那么耐心地劝我,算了吧……
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祝你幸福”。他不能给我我想要的感情,只能送给我他最诚挚的祝福。
我不亏,却哭得昏天黑地、一夜未眠。
第二天早上,父亲说,考完试去拜拜祖宗,求个好运。于是,我在上坟的路上碰到了他。
我从南往北走,他从西往东走。我们相遇在街头的十字路口,我目送他远行,他却刚好偏过头,没有看到我。
韩剧擦肩而过的狗血情节,被我撞个正着。
那天,我问祖宗:“我和他是不是没有缘?”
祖宗忙着听我爸念叨高考的事,忙着吃贡品,于是默认了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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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他,从来不是秘密。
他不喜欢我,也从来没有隐瞒。
而我,偏偏欣赏眷恋他这样的坦诚……
兜兜转转,来来回回,这段莫名其妙的少时感情就像一长串乱码,无法解读,不能破译。
如果你问我,一共告白了几次。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欢他。其实,我还是不知道。
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算着加减乘除的少年。没有小说里那些白衬衫男孩的秀气,也没有天才学霸的光辉笼罩。
他就是万千少年中的一个,有点毒舌,有点幼稚,有点无聊,可我就是喜欢他。
如果,我喜欢他的起因,只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玩笑——让我的情窦早早萌芽。
那么,上帝一定没有想到,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我偏偏就那么固执地喜欢他,一个礼拜、一个月、一年、十年……
电影《Melody》里,最让我动容的是小男孩和小女孩坐在长椅上的一段对话。
小女孩问小男孩:“50年有多久?你会喜欢我那么久吗?”
小男孩回答说:“当然,毕竟我都喜欢你整整一个礼拜了!”
我今年20岁,我的喜欢源自10岁那年莫名其妙的情愫。
我今年20岁,我的喜欢伴随着我走过了少女时的坦率、青春期的懵懂。
我今年20岁,终于走出了喜欢一个人却求而不得的阴影。
我已经过了十七岁的花季雨季,很难再像那时候的自己一样,用那样婉约优美的词汇,不厌其烦地去描述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故事。再也做不到无谓的自欺欺人和自说自话。
更重要的是,也许再也没有勇气没心没肺地缠着一个人,不厌其烦地对他说“喜欢”。
我的这段感情本就乏善可陈,现在更是被我说的支离破碎。
我本来想说一个凄美又固执的爱情故事,最后,却只能单调地还原一场现场事故。
喜欢,是全世界共有的秘密。
多少人将这个秘密小心翼翼地收藏保管,独自伤情?多少人将这个秘密公之于众却独独对那个人守口如瓶?
而我,从最开始就选择了将这个秘密坦坦荡荡地陈列人前。
“Hi,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