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确切的说应该是喜欢买书。尤其喜欢手机上收到取件码后,急不可耐的去快递柜把装书的纸箱搬回家然后打开,看到里面崭崭新新的一本本书,将他们按照厚度放入书柜的那几分钟的快感,仿佛就是我买书的所有动力。也完成了这些书的使命。每当我闲下来,看看书柜里这些没有开封过的书,我的内心便一阵满足。
喜欢买书的癖好,应该源自于我小时候家里真的不富裕。为什么是不富裕而不是穷,是因为至少爸爸妈妈还是可以给我吃得起饭,穿的起衣服,交得起九年义务教育的学费,但没有多余的钱再买得起课外书。而我在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居然疯狂的迷恋起了看书,随便什么类型,只要是书。每月一期的《故事会》、《译林》已经不能让我止渴。
我和我的堂姐那时住在一起,她的爸爸也就是我的三伯,在我的印象里就是极为有钱,因为他给我的姐姐订阅了《舒克贝塔历险记》、《郑渊洁童话》、《小甜甜》、《皮皮鲁与鲁西西》等等等等书籍,我羡慕至极,而我的姐姐居然不爱读,于是每次当邮递员来送书的时候,也就是我像我的姐姐献媚的日子,我得夸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子来换取一本书3天的阅读时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没想到小小年纪的就已经那么现实。现在想想,我这睁眼说瞎话的能力应该也就是那时候落下的。
我有一个二伯母,那时是我们家那个区的图书馆管理员,后来成了图书馆馆长。我去过她的工作单位一次,简直迷恋极了,是我姐姐家书量的几万倍,我恨不得天天住里面。只可惜,那段时间我的二伯母正和她的夫家(当然也就是我父辈的家族)闹不愉快,我爸爸不允许我接近她,而我为了能看到书,在三年级的一个中午,跟妈妈谎称我去奶奶家吃饭,但其实我是去了我二伯母图书馆看书。由于那时候的通讯基本没有,交通基本靠走。我的妈妈在办完事后去奶奶家并没有接到我,就去找了我的爸爸,而我爸爸更是一无所知,于是我的爸爸妈妈用了3小时全区寻我,差点报警。最后在我去上学的路上堵到我,我的爸爸直接替我请了下午到假,把我领回家狠狠的混合双打了一顿。打完以后,妈妈很心疼,抱着我哭,说以后家里有了钱,一定给我定全部和我姐姐一样的书。
那时我的梦想就是爸爸妈妈一定要挣很多钱,这样就可以买很多书。
我第一次因为写作受到关注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周作业,题目为千篇一律的”一件难忘的事”。正好那个星期六,我爸爸的钱包在商场被偷了,于是我淋漓精致的表述的当时的场景。作文交上去被老师审阅后,我看到我的那篇作文下全是圈圈,并且在全班朗读。虚荣心爆棚,以至于我从那时起就觉得自己该是个作家。此后的每次语文考试最后一大项分值为40分的作文,都是我整个考试快乐的句号。那时我的语文成绩简直就是我的骄傲,但是我的数学和英文简直是我的噩梦。但那时候流行一句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所以,爸爸妈妈不再愿意我花更多的时间看课外书,而是斥巨资买了一套当时盛行的天书——《四轮学习方略》。也正是因为这套书,从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得了厌书症。
我这个人,无论做什么都没什么长性,就比如读书,有时候一周可以看个七八本,而有时候七八个月我也不想读一本书。就像我总想写一篇长篇巨作,想了多少年,这才开了一个头。而每次打败我写作欲望的,正是如何开这个头。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崇拜的就是作家、编剧。尤其是创作穿越、玄幻、侦探类小说的编辑,得是什么样的脑力才能把思维扩散的这么厉害。最近我又迷恋上了读书,因为我把棒子摔断了,在家休三个月的病假,正好把我书柜里年头买的还没拆封的书拿出来读一读。读完每一本之后就又开始想提笔写点什么,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打出了这一篇字。然而发现,文字真的是神奇的东西,脑子里盘旋的一段段话,居然无法组织成漂亮的句子落于纸上。手边放着刚读完的张嘉佳写的《云边有个小卖部》,内容真的温暖至极。将语言组织成文字汇成一幅作品,这是多么有仪式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