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无非是互联网信息技术,加金融证券。合规恐怕是未来的唯一出路。
从信息技术角度来说,2019年1月10日,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我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从整个“规定”可以看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来制定的,从本质上是将区块链行业定义为互联网行业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对互联网行业规范化的延续。
应该说这是早晚的事,这一规定对于区块链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明确规则是核心。
从金融证券角度来说,纽约在美国开国元勋杰斐逊眼里一直是“人性堕落的大阴沟”。杰斐逊憎恶任何投机活动。而同时代的另一位开国元勋汉密尔顿则主张政府要在建立金融体系和维护经济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两种声音一直贯穿美国两百多年金融和市场发展过程。无法直接分辨谁对谁错,就像太极生阴阳之平衡,恰恰需要这两类针锋相对观点的渐次验证。只是从结果上看,汉密尔顿在美国早期成功挽救了美国,逆转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次金融危机,避免了对美国经济的长期影响。而杰斐逊的“一刀切”政策,强制推行《铸币流通令》,关闭第一美国银行,虽然成功抑制了投机,也使得华尔街从第一轮大牛市直接进入了第一轮大熊市。可以从2018年2月和4月举行的几场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的听证会中,感受到“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观点同时存在其中。从最终的大方向上,SEC将1C0定义为具有证券属性,需要纳入监管,至此,美国针对加密货币的合法与非法问题,以及纳入SEC监管体系,从而有了2018年底的STO小热潮。在结合2019年1月9号央视点名推荐和逸金融出版书籍《区块链:通往资产数字化之路》,更进一步说明了世界范围内的大国针对加密数字资产的监管趋向规范化和理性化,都不再做一刀切式的管理。
应该说,中美两国在区块链技术及其衍生品加密数字资产的管理和规范方面显然走出一套清晰的路径,这不仅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为了大国竞争,各方奠定自己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