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好朋友对我说,她姐姐最近比较烦,因为她哥哥要和她姐姐争房子。房子是他老爸名下的公房,老爸让她姐住,他哥的儿子离婚最近又再婚了,想让自己的儿子去住,这可有违老爸的意愿。老爸活着没问题,绝不允许让儿子占了这套房。老爷子担心的是一旦百年之后,儿子与女儿争夺起来,有点说不清,因为是公房,问我怎么办。我说这还不好办立个遗嘱呗,哦,当然我也知道,公房是不可以继承也不可以公证,那就私下写个说明材料吧。朋友说这主意不错,她就问我怎么写。我说,就你,说都说不清楚,还写呢,看我的吧。
我三下五除二,不到20分钟就替她写出来了,全文如下:
本人拥有一套退休前原单位使用权的单元楼,现由我的大女儿及其儿子使用,他们是我认可的唯一使用人。本人百年之后,维持现状,其他子女无权使用。因为我家的房产早已给子女分割完毕,每人都得到了应有份额,只有我的大女儿未能取得家中的任何一处房产。作为对她的补偿,将单位分配给我的这间使用权的房屋归她及其儿子使用。将来如果单位出售该房屋的产权,也由大女儿母子二人购买。如遇拆迁,所有收益也归大女儿母子享有。
我把写好的材料发给她,把她乐得直激动,说我写的简单明了言简意赅,把所有的意图都说清楚了,要是让我写,憋三天也写不出来呀,你可真有才。我得意地说这算什么呀,举手之劳小菜一碟。她马上给她姐电话报告,她姐比她还激动,让她妹马上用手机发给她,然后她去打印出来。我说让你姐歇了吧,打印出来顶个屁用呀,要让你老爸亲笔写下来,然后还要找两个见证人签名画押作证,这份材料才有用。朋友恍然大悟,把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说以后打官司就找我帮他们全程诉讼,律师都算个球呀。这马屁拍的我心里舒舒服服的,不过写个诉讼状什么的,我还真不在话下。有一年一个朋友打官司,花钱请律师写的状子,拿给我看,我一看,写的什么玩意呀,就重新给他写了一份,他又拿给律师看。律师说写的太好了,比我写的好多了。我呸,他还有脸说,换做我直接磕死。
过了几天,朋友说她老爸已经把我写的材料全文亲笔实录了,问我下一步怎么办。手书一份不够必须两份。为什么,做个备份,以防万一。哦,你可真细心呀。那当然。我这个人办事就讲究滴水不漏。然后呢?然后找证人呀。找了,只找了一个,随时候着;另一个在上海,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来北京。这不是废话吗,你老爹都90了,朝不保夕,等得了吗?她说是啊,我姐比我爸还急,都急死了,可是到什么地方再去找一个随叫随到的证人啊。我一笑,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舍我其谁。她一听,兴奋的差点没背过气去,连谢谢我都说的语无伦次了,这是在电话里,我敢保证她要是在我身边敢把我亲的一脸吐沫星子,敢把我抱的喘不过气来,我是谁呀,临时抱佛脚的那尊大佛。
又过了几天,我和另一个证人如约到她老爸家作证,除了在老爷子写的说明材料上个各自签上自己的大名,还每人按了一个大红手印,还写上了身份证号。为了保险,我还写了一个说明,证明老爷子当时身体健康思维正常语言清晰表达顺畅。我在纸上刷刷刷写的字迹漂亮,没想到另一个证人写出的字体比我还漂亮,他妈的,遇到高手了。那我也很高兴,将来把这份证明材料拿出来,本来老爷子的字写得就很好,再加上我俩写的更好看的字体,让人一看,哈,全是文化人呀。
在遗嘱上做完了文章,我们又开始现场录音录像。老爷子照着遗嘱念了一遍,我和那个证人也把证词念了一遍,就像真人秀,声音和影像同步,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与不相干的人同框,直觉得好玩。朋友的姐姐拿到这段录音录像如获至宝,说是要刻成光盘永久保存,这要是百年之后让后人看到了,我还成演员了。真是不经意间别有意味。
为朋友做点事纯属友谊的体现,不过我也担心,万一她哥为房子的事和她姐打起来,万一遗嘱曝光了,我这个证人岂不是站在了刀尖锋刃上,被她哥报复可怎么办呢?由此我想到,民间能够出头作证的人很少,就是因为怕报复,又不是自己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实在的,要不是我们是好朋友,我才不会顶着两肋插刀的风险当什么狗屁证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