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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端午节放假,三天。
这个消息是毛团子告诉我的。他来以前,太阳早就从宿舍的门缝里挤进来,在地上画了三个大大的1字。我双眼盯着光像条蛇一寸一寸游近床脚,算计着该是几点了,但不想起来。颈部靠在床头的钢管上有点酸疼,却又没有调换的空间。伸手在木板钉的桌子上抽出一支香烟,点燃,再吐一串烟圈,似水面上一串渐逝的水漂。吐完,觉得似乎释放掉了一些疲惫。
我们做的工地是贴近路边的门面房,快要结束了,最近几天都是在浇地坪。毛团子开搅拌机,还有上料、出料子的,开卷扬机的,楼上卷扬机边有接车子的,七八个人都在服伺我。我呢,脚蹬长统靴子,穿着件大裤衩,双手一会挥锨,一会儿舞铝合金刮尺服伺倒在地上的混凝土,直到让它们躺平,渐渐地渗出一层薄薄的水印,再交给打木哈收光的师傅。
世上什么最公平?是水,一点不平它们就会流动,像我身上的汗水,直起腰它们往靴子里流;弯下身子,它们朝肚子上淌。我不能躺,躺一天少一天工资。尽管一天下来,不知道喝了多少次自来水,双脚在靴子里一直叽叽叫唤个不停。
现在没人喊上班,我就赖在床上,懒得动。
毛团子见我不理他,也不生气,径直进来坐上了床沿,屁股将我斜出的双腿朝床里拱了拱,眼光就落在床边的木桌上。他抽了我的西湖,神情便荡漾起来,别人都上街买菜去了,加餐哩,我俩呢?他说的别人是指老婆也在工地上的人。我没说话,被他感染着又接上一支烟。要不中午买点鸡头、脚爪,喝点酒,下午好去看录像。他提到录像两个字时,被太阳熏得黝黑的脸上就盛开成一朵菊花。
录像厅在一个没有路灯的小巷子里,我拖他去过几回,当然我也是被别人拖过去的。什么事都有开拓者,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什么叫买卖?这话有毛病,应该叫卖买,有卖才有买,买了市场才会活跃,经济才会繁荣。所以我觉得看录像也不是件见不得人的事。录像厅每晚放两部片子,第一部是武打片,太假,我们懒得看。十点过后进去刚好,我们拿捏得很准,像陶瞎子算命一样准。一坐下就开始放生活片,这是我们喜欢的,尽管干活也是生活,但还需要学习学习别人是怎么生活的。别人的生活片不像我们是黑白照,真的叫丰富多彩,还不是一点点的彩。
有次,毛团子看到画面上一个年轻女人在洗澡,衣服是一件件地脱,地上一小堆了,镜头才摇上去,女人身上一根纱也没有,如褪了毛的光鸡。毛团子觉得难为情,伸出双手遮在脸上,可我分明觉得他手指的缝隙很大,两束绿光死死地盯在女人光滑的身子,耸起的小山包上。所以我就来气,就将他的胳膊朝下拽。别人敢脱,我们还不敢看,是男人不?毛团子一过劲地说,不看不看,看着受不了。受不了还想看,这大概就叫抵挡不住诱惑力。
毛团子晚上做梦了没有我懒得问,我是梦过几回,但没梦到妻子。好像和秀菊,和她谈恋爱时,每次看到她白净净、肉乎乎的手总想摸摸。她不干,像藏宝似的放到屁股后面。我欣赏的机会都没有,梦里我却能粗暴地撕掉她下身的衣服。然后就惊醒了,内裤上粘糊糊的一大片。妻子一直说我衣服最脏的地方是屁股两瓣,我想最脏的应该还是内裤。
当然,我没将梦到的人告诉过毛团子,都是一个大队里的,我认识的他也认识,如果传到秀菊耳里,那多难为情。现在休息了我要去上海,到那里不需要做梦。
老婆带着儿子在安亭一个工地烧饭,这话对毛团子说过。听到我的话他就泄气了,像是搅拌机断了电,里面吵吵闹闹的黄沙石子一下子没了动静。也不怪他,老婆在老家,一个人在外,不上工连个落脚的地方也没有,何况还是三天。我管不了他,让他骑自行车送我去车站,他不理我,屁股一扭就出了门。我取下挂在墙上的浅蓝色牛仔包,塞进两套换洗衣服,也把满腹的心思塞进去,不能露在脸上。出门时见毛团子在门前的小路上,双手扶着车龙头,歪着脑袋正“呸”一声吐掉嘴边的烟屁股。路上他没说一句话,弓着腰抵着阳光,五月的阳光其实还是柔柔的,像母亲的手拂在身上。我知道,只要我哼一声,他会扔掉车子跟我跑。
2
从横林去上海是慢车,一天仅有的一班绿皮火车。
买好车票,我孤身一人在候车室里晃荡。候车室很大,进门那边有一排门面,卖吃的玩的,最后角上有摆报纸地图的摊位,弯腰瞅瞅,除了几张当天的《参考消息》《扬子晚报》外,大都是吸引人情感,打打杀杀杀的小报。随便挑几张吧,打发时间也挺不错的。
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去上海,但却不是第一次去上海。一九八八年中秋节前,我和隔壁的腊壳去过,坐了一夜的轮船,那时候都叫大轮,有三层,里面有吃的喝的,也有录像厅,可惜没进去。我们家只有小轮码头,上能去安庆,下可到芜湖。坐大轮还要乘小渡船去江南的横港才行。我们当然不是旅游,名义上说贩猪油,其实是猪的肥肉。
慢车像个可怜兮兮的乡下人,见到站牌都要停下来谦卑地问声好,和乘车人焦灼的心里相违。更恼人的是,走着走着,“嗤……”一声趴着一边不动了。列车长怕人着急,广播里反复地安慰着乘客:列车让行,本次停靠大约需要二十分钟。然后再穿插着音乐,一遍又一遍播放《大约在冬季》。齐秦的声音有磁性,也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我在迷迷糊糊中,发现对面坐的女孩,像极了秀菊,脸上也有淡淡的忧伤,我不忍心去打扰她。
正月里弟弟私下对我说过,她在安亭。我问他,她在哪里干嘛?厂里上班?不是,弟弟说,在卡拉OK里。我不知道什么叫卡拉OK。弟弟说,唱歌的地方。几年没见到秀菊,我只知道她会写诗,还没听过她会唱歌。
秀菊是我的初恋,我们好了一年却没有好结果。后来我又谈了一个,结婚时在冬季,那天下着大雪,刚好村子通电,喜气加上热闹,心里便认为老天还是眷顾我的。晚上摆了十桌酒席,这得益于土地到户带来的好日子,虽然还不算富裕,在那个年头的乡村也是有点脸面了。人多也麻烦,头天下午请,当天早上接,下午还有去催,全靠两条腿跑,累得精疲力竭,不过还算顺利。开席后我和几个同学坐在一桌,秀菊坐在我的对面。年轻时气盛,兴趣又高,几毛钱一斤的山芋干酒喝得也津津有味。同学们更是热情,争先举杯敬我的酒。好汉难敌四手,一张嘴敌不过众人。还是秀菊站起来,敬我的酒都被她挡住,一一接招喝下。
她喝得太多,我知道她心里不好受,但我没办法劝也没办法拦。结果是筵席没有散去,她人就散架了,摇摇晃晃出了门,蹲在别人家的墙角站不起身。我只有去牵她,被她拉住,像个受伤的小鸟,靠着我的胸口“呜呜”地哭。过了好一阵子才送她回家,积雪的路上,留下了三行歪歪斜斜的脚印。受她的影响,那天晚上我没脱毛衣就睡了。
可是我却没有参加她的婚礼,只知道她嫁给了一个修钟表的,是城镇户口,却又没工作,家里连种小菜的自留地也没有。我有土地,但太少,一到年底,农业税,水费,人头税杂七杂八的总是让我睡不安稳。我只好出门,没有选择的余地。
3
妻子住的地方是老旧的建筑,貌似生产队的稻场。场地靠近小路边用钢管扣成的一段围墙,中间留了个口子算是大门。我进去的时候,一眼就见到她正在靠西边的大棚子里做饭,目光从大大的灶台滑过去只见到她露出的半个身子,穿的还是结婚前我给她买的布料,白底子上面缀满了浅紫色玉兰花。当时买的时候觉得很时髦,比村里那些土色的要艳丽多了。现在看看与我路上所见到的颜色一点不相称。她抬头见到我,有点慌乱,手中的锅铲撞得锅沿叭叭响。儿子蹲在墙边,手里拿着根小木棒,不知道是不是逗蚂蚁玩,我差点没认出来。
下午三点多,离妻子烧饭的场地隔着里把路的一个工地,快要搭好的井架,因为拦风绳系在基础放线的龙门桩上,被狂风拔起而轰然倒塌。上面两个正在作业的年轻人,一死一伤。听说工地的小老板是我老乡,死者的家更是只在我的程家墩后面,不足三百米的地方。
当我随着别人一道去现场的时候,看到横在基础上的井架,扭曲的角铁狰狞恐怖,不远处,死者破旧的黄球鞋还在,只有一只,被风吹干了的血迹像井架上掉落的油漆。那一刻,我差点吐出了胃中的食物。
吃晚饭时,来了几个老乡。啤酒、鸡爪子、花生米,还有无拘无束的乡音,让我们很快忘了下午的恐惧。他们端着大碗敬我,我回他们的同样是大碗。有人说,来上海吧!工资高点,也省得两头跑,搭了路费还浪了工。我让他们给我留个心眼,有事捎个信就行。其实我更多的心眼是盼着天早点黑下来,天黑了就能上床,然后才有梦。况且许多事都是夜里悄悄发生的,但天色大亮后往往又惊天动地。
城里的夜色来得晚,或者有些地方根本就没有夜色。
六点不到路灯依次亮了,橘黄色的光肩并肩,手牵着手,将路边的黑暗驱得远远的,有些黑像蝙蝠一样躲在墙角,树下,等着路灯熄灭,它们便张开翅膀猛扑过来。
屋里的灯更亮,几支一百瓦的大灯泡像几个高挂的太阳,烤火一样,照得黝黑的脸,脊背,发出幽幽的光。妻子住的是靠墙西边的一间小屋,除了一张竹笆床外,床边还有蛇皮袋堆着的米,大桶的油,和东边大统铺相隔的是一楞一楞的石棉瓦。妻子在外面收拾碗筷,添煤封灶,我和儿子躺在床上,酒精在心里折腾,睡不着,一翻身床像只老鸦嘎嘎叫唤,隔壁人打牌的声音就像在床边。起来找了两条长凳垫在竹笆下,再上床试试,声音稍微小点,仍像麻雀一样吱吱响。
我想抽烟,摸摸口袋,瘪的,大概刚才喝酒时扔来扔去扔完了。去买吧,我出了门。站在彩钢瓦的门外我站住了,有些犹豫不决,朝北,小路的尽头右拐就是菜场,那里有一排门面房,能买到需要的东西,下午来时的路过,知道有点远。朝南,不远就是曹安路,穿过马路就是香烟市场,但一想到下午见到的殷红血迹,身子不由得矮下去,灌进肚子里的黄啤差点倒回到喉咙边。
但这个时候,从北边拐出来一个人,刚刚在一起吃过饭的,别人都叫他大好。大好是我们隔壁村的人,比我小两岁,尽管路不远,在老家却彼此不熟悉,想不到面孔熟悉了竟然是在他乡。
怎么还不睡?话很普通,经他的嘴里吐出,似带有一点狡黠,像黑色中传出的蝙蝠叫声。我的脸红了,他看不见。想去买烟,一包烟不经散,一顿饭就完了。我也是,喜欢抽的人没办法,前面就是市场,什么烟都有。
向南。我有时踩着他的影子,有时我的影子又挤到他的侧面。话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比方说他问我做一天工多少钱,我问他一天多少。比方说我有一个还是两个孩子。
没想到的是,那天晚上回来很迟,准确地说是第二天早上才回去的。一进门就见到妻子靠在床头的墙上,她好像没睡,一直等着我,见我进门就竖起身子,跟着身子起来的是竹笆的吱吱叫唤,还有隔壁两声咳嗽,听得出是压抑久了的。
我没说话,拉她到屋外。外面清静,月亮没声音,风没声音,门口的路灯没声音。我们穿过灯光来到沟沿边坐下,一坐下我就想亲她,被她推开了,这个动作像秀菊不让我摸她的手。
早做么事去了。
臭死了,和大好一起去买烟,买到了麻烦。
买烟就买烟,怎么买到了麻烦?不懂。
我们去一家店里买烟,都是软牡丹,他是真烟,我是假的。比比看不出来,一抽就分得出来了。
后来呢?
后来我转身回去找老板,他不认帐,我还没发火,大好和他干上了,把人家柜台的玻璃拍碎了。那排店里的人全都跑出来,有的还拿着家伙,怪吓人的。
打起来了?
没有,一会警车来了,大概有人报警了。
啊,去派出所了?
想不去也不行。但我认为自己没错,在警车上我想了很多要说的话,归根结底买了假烟店里应该受罚。
罚了吗?
警察让我拿出证据。我说什么证据?其实他心里知道,或是抽抽看就更知道了,但他说他不会抽烟。怎么说也说不清楚,难道让我去找哪个单位鉴定?
后来呢?
下午出人命的工地老板听说后跑过来,我一看面熟,原来早就认识,是初二时不在一个班的同学。他认识派出所的人,说了一番好话,交了二十块钱,算是赔一块玻璃的费用,其他的没追究。
那得谢谢人家。不然待在派出所里真的扯不清,你说不是故意,别人肯定说是有意的,动手和动嘴性质就不一样了。
大好说明晚请老同学吃饭。不过我还是不服气,明明买的是假烟,怎么他就没事。回来的路上,大好说这个香烟市场每家都卖假货,专坑路过的,只有熟悉的人才给真烟,这些派出所都知道,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疖子破头了还去帮他贴膏药,真的是无语。
你以为有理走遍天下啊,现在是有钱走遍天下。
4
隔天下午,五点刚过,大好就过来找我。他带我去了一个叫“梅园”的饭店里,一会我的那位同学带着两个人也来了。忽然想起来,他还有个小名叫小惯子。
姚老板向我伸出手,我倒有点难为情。坐下吃饭的时候,我站起来举杯敬姚老板的酒,表示自己的谢意。姚老板是个爽快的人,端杯就干,还说既然是大好请客他也就不客气了,吃完饭他请大家去卡拉OK里坐坐,欢迎既是老乡又是老同学的我,另外也放松一下。他说工地出了事头都搞大了,还好赔偿的事,由老家镇里的司法所已经来人和公司在交涉。我不想去,理由是唱出来的声音像鸭子叫。姚老板说不会唱能喝酒就行。我端着杯子的手僵在空中,笑容僵在脸上。
饭后,我几乎是被他们拖进卡拉OK的。姚老板轻车熟路进了一个包厢。墙上贴着布料,我偷偷用手按按,布下似有海绵,软软的有点弹性。靠墙一溜沙发,中间是玻璃茶几,摆着水壶,杯子,还有大大的烟灰缸。靠里面的墙角有张小吧台,一个长得还过得去的女人站在吧台里面,脸上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芙蓉花。
这时从外面又走进一个如花的女人,有一把年纪,紧身的衣服裹着肥硕的身子,怎么看都像是捆绑上去的。姚老板伸手就在肉乎乎的屁股上拍了拍,张姐,先来一箱啤酒,两个果盘,再安排几个好看点的过来,一二三四,四个,我就不要了,你有空过来坐坐也行。我赶紧说我也不要。姚老板笑了,像是城里人笑话一个乡下的,男人都这样,嘴巴说不要,心里巴不得一下得到,又不是给你当老婆,逢场作戏,寻个开心而已。那个叫张姐的女人头像上紧了发条点得停不下来,就是就是,还是姚老板看得开。说着手就伸出来掳过姚老板的头,对准额头快速亲了一口,也不知道有没有沾到皮肤,一阵风似的又旋出了门。什么叫时间就是金钱?这就是。
我的眼瞄了一下姚老板,没好意思停留,顺时针移到大好身上,他去了小吧台,和里面的女人嘀咕了几句,回来时手里就多了一个话筒。灯光骤然熄灭,沙发对面的白墙上亮出个大屏幕,几个穿三点式的女人在海边的沙滩上晃来晃去,不时地转过身子,向我勾出了手指头,丰满的身材让我回味起看过的录像。音乐声突然破墙而出,夹杂着大好走了调的吼叫。
一曲未完,姚老板叫暂停。是张姐领着几个女人进来了,我没看,说心里话是真的没想。我想的是快点结束,面前什么都是假的,像姚老板说的逢场作戏,一个应付的场面而已,老队屋里才是真的。但很快我的眼睛停在一个女人身上就冻住了,那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满脸的化妆品掩盖不了脸形,还有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的目光自上而下,落到那双手上,尽管几个手指交叉在一起,但看得出来保持着原有的底色,只是比以前瘦一圈,白净了许多。秀菊?秀菊。我在心里呼唤了一声,差点破腔而出。她似乎也看到了我,惊诧过后是一种难以言状的平静。我很快否定了刚才的誓言,顾不上姚老板心里的暗笑,手指像支剑对准了她。
音乐声又起,耳中嗡嗡的是大好的吼叫。秀菊缓缓走过来,屁股就挨到我身边,比我们谈恋爱时近多了,一缕缕叫不出的香味向我袭来,很好闻,让我又有了想拉拉她手的欲望。可是姚老板和张姐组成了临时伴侣过来,双双逐个又是散烟又是敬酒,搞得像婚庆似的。
他们轮流唱歌,轮流敬酒。停下来的时光,女人就依偎在男人身边,像只温顺的花猫。姚老板一个劲劝我也唱一首。没办法我想到了当下非常火,吵得大街小巷睡不着,而我才学会的《小芳》:“……多少次我回回头看看走过的路,你站在小河旁……今生今世我不忘怀,谢谢你给我的温柔,伴我度过那个年代。”我唱不好,比大好的声音还难听,但没跑调。秀菊却当我是歌手似的,一个劲地鼓掌,停下来时,让我想到曾经肉乎乎的手背。我的手摸索过去,没有去摸,伸出两个指头使劲掐下去,有种想带块肉出来的力气。奇怪的是她没有叫唤,轻微的也没有,倒是另一只手伸过来,像块布软绵绵地将我的手紧紧地包裹上。
第二天我就回常州了。
也就在那年夏天,我彻底离开了常州去上海,与家乡的距离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