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和爱,是漫漫打工路上的一盏盏明灯,总能将我们温暖,但是我们也有困惑和迷茫......
“哟,这不是棠棠吗?要不是你叫我,我都不敢认你了,大美女。”刚刚止住了脚步的杨雨微笑着看着我。他今天也穿着休闲装,依然阳光帅气。
一旁的李宗亮也很赞同的点了点头。
“你也不看她跟谁混,不过嘛,咱棠棠本来就天丽质,学弟,你觉得我说的对吗?”庆玲明显的护短,还有些小得意。
“不过学姐也很漂亮。”李宗亮笑嘻嘻的冲庆玲抛媚眼,一双本来就小的眼睛笑成了两道弯弯的月芽儿。
确实,庆玲肤白貌美,就连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工衣,穿在她的身上,也别有一番味道。
“算你嘴甜。”庆玲对李宗亮的话表示很满意,然后发现他俩手里拎着的吃食,马上夺了一包瓜子过来,吃了起来。
本来二人行变成了四人行,大家都是年轻人,说说笑笑的,回去的路也似乎变短了。
和风,暖阳,欢笑,友谊,美丽的衣裳。我心情很舒畅,觉得连路边的小雏菊都在朝我微笑,我的心里,也开出了花儿来。
晚上,和佳铭通电话,他说下周末过来看我。想到就快和男友久别重逢,心里说不出的激动。睡了很久竟然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第二天,我顶着一对黑眼圈参加周一的例会。公司宣布要进行一次全厂大盘点,品管和办公室的人员都要参与。
很快,仓库里库存的零件都被用叉车堆到了露天广场上,螺丝、螺母等配件摆得到处都是。
每个参与的人员都开始忙碌起来,称重,记录,核对,忙得不亦乐乎。我也极其认真的参与其中,有时弯腰,有时蹲下,双手也被包装袋的灰弄得乌黑。
仿佛又回到了以前在家种田的日子,把吃苦耐劳的农村女孩本色发挥到了极至。
在我看来,虽然不是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论怎样也得尽职尽责。毕竟听从领导安排的员工,才是好员工。
盘点是累点,好在晚上不用加班。
庆玲忽然说想去发廊洗头,便对我说,“不如你去陪我一起去?”
"好啊,我也去。"
我正好也想尝试一下短发的样子,便欣然同意了。长发虽然好看,但是不容易打理。有时加班到很晚,洗头发是个麻烦事。
发廊并不是很大。只有一个老板娘和一个理发师。
三张椅子,椅子前是一面大大的镜子,使整个空间显得稍大了些。中间的位置还有一个皮质的长椅子,接有水龙头和浣洗盘,用来给顾客躺着冲洗头发。在后面靠墙的地方还有一个长沙发和茶几。
老板娘是个中年妇女,头发染黄,烫成一个时尚的大波浪。听说我要剪头发,便问我,“靓女,可要想清楚了哟?这头发又乌黑又长,剪了就可惜了。”
“想好了,剪吧。”
她让我坐到其中一个椅子上,说先帮我洗头。我端坐在椅子上,把原来绑成马尾的长发散开。老板娘把一个像围裙一样的东西套在我身上,把衣服挡住,只露出脖子以上的部分。
然后,她用一个钻了孔的矿泉水瓶,把我的头发打湿,我只感觉头皮一凉。接着,她从一个大瓶子里挤出一些洗发水,在已经被打湿的头发上灵活地揉搓,长长的指甲抓挠着我的头皮,很是舒服。
在她双手灵巧的操作下,一会儿,头发上便有了一堆的泡泡,然后她用双手把泡泡弄掉,再继续揉搓着,不一会儿,便去躺着冲水。
帮我洗好了头发,吹干,便由理发师开始剪发。而老板娘则去帮庆玲洗头去了。
理发师问我留多长?我比划了一下,说留着披肩发就好了,刚好可以绑上。
刀起发落。
一缕缕头发被剪断,飘落地上,像一根根无依无靠的灵魂,我闭上了眼睛,只有剪刀咔咔的声音响在耳畔。
以前佳铭最喜欢我留长发的样子,要是他看见了,不知道做何感想。
最后,我的长发变成了清汤挂面的短发,不过看起来很清爽,也很干练,更有精神气,像换了一种气质。
回到宿舍,我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孤寂的长夜让人害怕/明亮的日光灯下/我一遍遍/梳理着自己的发/我没有告诉他/
我剪短了长发/剪断了长发/就剪断了牵挂/发丝一缕缕的飘下/我仰起头
看不见那灵魂/纷纷扬扬落下/我的亲爱的长发/我们度过了酷热的夏
却在微寒的深秋/将你抛下/我剪断了长发/却剪不断对他的牵挂/
我剪短了长发/我没有告诉他
几天后周六的下午,男友佳铭终于来了。
明媚的阳光下,他站在厂门口,—个背包斜挎在他的肩上,瘦长的身影略显疲惫,但依然是那样的清逸俊朗。
戴着近视眼镜的他目光深遂,嘴角含笑地看着我,眼里有欣喜,有惊艳。
我飞奔过去,随着我脚步的走近,他伸出长长的手臂,搂着我的肩,然后宠溺的揉了揉我的短发,“什么时候把头发剪了?”
我扬起脸,俏皮地看向他:“怎么样,好看吧?”
“好看,不过,我还是喜欢长发的你。”他故意调侃我。
我有点小失望,“我们去吃点东西吧。”便领着他走向附近的小餐馆。
“你这身衣服倒是很好看。”
他坏笑着把手从肩上滑向腰间,暗暗捏了一把。
我轻拍了—下他的咸猪手,娇羞道,“讨厌!”,但是并不介意,这么久没见,给他一点小福利也是应该的。为了给他惊喜,今天特地穿上了那套新衣服,看来庆玲的眼光真的很不错。
来到餐厅,随便点了几个小菜,便开始吃起来,佳铭许是饿极了,等菜一来,他就赶紧吃起来,但是眼光总是盯着我,好像我就是那碟下饭的菜。
“棠,你真美。”他嘴里吃着东西,发音有点含不清,眼神却火辣辣的。
我的脸猛的一红,把一块红烧排骨到碗里,“快吃吧,菜凉了。”
“我想吃你。”他坏坏地嘟囔了一句。
听了这话,我更是脸红得快要滴血,“你小点声,让别人听了多不好。”
“我说的可是真心话。”佳铭喝了一口荼水,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油嘴滑舌的,你学坏了。”我拿筷子轻轻敲了一下他的头。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对了,棠,我今晚住哪?”他咽下一口饭菜说道。
“你觉得呢?”
“只要和你在—起,住哪里都行。”他意有所指。
“我带你去旅馆开—间房,然后我回宿舍住。”我对他说。
听罢,他失望地皱眉,“棠,你可不能这样对我,太残忍了。”
其实当初没有去佳铭所在的城市找工作,也是有原因的。
那时候校园的爱情比较单纯。我的爱情观也比较保守,因为我所知道的关于情人间的亲昵,无非是牵手和亲吻。觉得男女之间谈恋爱应该发乎情,止乎礼,所以拍拖以来并未越雷池一步。
或许男人的想法和女人不一样吧。所以我也害怕每天和他相对,到时发生了些什么,谁能知道呢。所以宁愿通过打电话和写信的方式来谈恋爱。
今晚应该怎么办?我心里不禁忐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