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汽车普及率已经达到了25%,每4个人里就有一个人拥有一辆汽车。汽车可以给我们平时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但是很多车主会在汽车上带一些违禁物品,这些物品会损害公共交通安全。交通部宣布,今年8月1日起,这5种物品不得上车,一旦查到扣12分,罚5000。
毛绒玩具和小挂件
很多车主就很不解,为什么这个也要被限制,交警给的解释是这样子的,由于在行驶过程中,很多车主会因为看这些小挂件而进行分心,注意力不集中的话就很容易发生事故,而且很多毛绒玩具放在车内的话就很容易干扰车主的驾驶实线,也非常容易发生事故,所以就此,交警对车内有这些东西的都会进行严查。
电子狗
不少车主喜欢在车上加装电子狗,种装置能够提前识别发现道路上的各种交通监控设施,这表面上是为了驾驶人好,长此以往,驾车人的陋习不会因交通监控设施的惩罚而改掉,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加装电子眼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扣除12分,罚款5000元。
电子翻牌器
电子翻牌器就和以前的套牌是一样的,为了躲避违章而产生的一种毒瘤手段,比以前要高级多了,而且也很难被发现,只要车主在车内按一下按钮就可以轻松的实现更换车牌号,现在只要被交警发现,就会直接扣12分并且罚款5000元。
方向盘支架
方向盘手机支架这种支架的目的是可以让我们在开车的过程中更方便去看手机,所以这个东西的出发点是错误的,因为当我们开车是严格的。如果装上这么一个东西,如果发生危险事故,正常弹出的安全气囊,可能给我们第二次伤害,所以这类物品在车内出现,一旦发现,将直接没收,批评教育。
安全带插扣
相信一些自认为“老司机”的车主,习惯性开车不系安全带的习惯,为了不让车子“滴滴”提醒,在某宝购买安全带插扣来解决;一旦被交警逮住,不会给你任何辩解的余地,直接罚款200扣3分,与其插扣还不如直接不系安全带,这样面对交警还能给你一次辩解的机会,千万不要聪明反对聪明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