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梦巴黎夜

她给予他肯定的回答的时候,语气里笃定的意味倒像是在郑重其事地给予什么承诺,一个天真却笃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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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勿梦从殡仪馆里出来的时候,暮霭沉沉的天上突然飘下来几片雪花,脸上的眼泪还没来得及擦干,黏糊糊的粘在脸颊上,被冷风一吹反倒让她觉得清爽了许多。

倚在墙根的男人见她出来,起身向她走过来。

“你打算去哪?”

谢勿梦抬头看了一眼郑峰,没有回答。

殡仪馆对面是一座土灰色的小山,凹凸不平的水泥地上立着三两盏路灯,灯柱有点掉漆,斑斑驳驳地裸露在寒冬的暮色里。不远处停了一辆老式三轮,只简单支了个锅子用来蒸馒头。小摊贩打开三轮上吊挂着的白炽灯,掀开蒸笼拿筷子戳了戳蒸笼里的馒头。暖黄的白炽灯光纠缠着瞬时升腾而起的热气,构成目之所及处唯一的暖色调。

“我送你回家吧。”郑峰拉着她往前走。

她顺从地跟他往前走。男人黑色外套的肩膀处落了几点白色的头皮屑,她抬头可以轻易看到他后脑勺上的几根白发。

她试图回忆初见郑峰的场景,却只想起一团朦胧的雾气。她忘了很多事情,就像忘记妈妈的容貌一样忘记了她和郑峰的相遇。她只记得,郑峰出现之后,便再也不曾离开过她。

他是个平庸的男人,一直都是。

少年时考普通的成绩,上普通的大学,壮年时从事普通的工作,拿普通的工资。但他一直站在她身后,无论谢勿梦走多远、多久,郑峰一直跟在她身后。所以谢勿梦依赖他,这份依赖让她摒弃自己的自命不凡,心甘情愿地臣服于他的平庸。

“奶奶的后事基本安排妥当了,之后回谢礼之类的事你不用操心。回去之后你好好洗个热水澡,早点上床睡觉。明天要回老家会需要坐很久的车,如果前一晚睡得不好第二天容易晕车……”

这种时候她就会有点烦郑峰,这个男人总是能把叮嘱说的又长又细,像一个唠唠叨叨的老妈子。

“嗯,好。”她清淡的回了一句。

“明天我来接你”郑峰侧头看了她一眼。

“你明天不是要见客户吗?我可以自己回去的。奶奶的东西不多,我一个人整理得了。我已经买了大巴票了。”谢勿梦勉强笑了一下。

“也好。”郑峰没再坚持,“那你路上小心。到了就给我打电话。”

她一个人住在一个破落的小区里,郑峰好几次劝她去别处租个更好的房子住,她没答应。她知道如果她换房子,郑峰一定会承担所有的费用,并且帮她打点好一切。

但她也知道郑峰并不是什么白马王子霸道总裁,他所有的付出都来自诚恳且辛苦的工作,他的钱他的人脉都不是可以被轻易耗用的,她还没有不懂事到会任意地挥霍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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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现实还未残酷地将世事披露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自命不凡地以为自己是世上最独特的人。

她不屑于和那些每天叽叽喳喳讨论韩剧剧情的小女孩坐在一起。虽然她也看韩剧,但让她着迷的并非那些帅气多金的男主,而是那些纵然身处绝境也总能绝地逢生的女主。她们身上的主角光环让她坚信这世上是存在独一无二的“例外”的。

她读张爱玲,书里说:“人到底很少例外,许多被认为例外或是自命为例外的,其实都是例内。”

年轻的她对此嗤之以鼻。

她向来不喜欢这些装腔作势的文艺句式。一个世俗的结论,被摆出来,再被反常规地否定。套路般的名言总是毫无意义。

那时候,她以为,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外。


可母亲在她十三岁那年离开了家,不久之后父亲便在回家的路上出车祸过世了。她被寄养在奶奶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村人对她指指点点,说她母亲是狐狸精,吸了父亲的精气,才会导致父亲不留神倒在地上被车给撞了。奶奶因为这种传言还特地请算命先生到家里做了一场法事,用以驱邪避灾。

十三岁那年,荒诞的事情都发生在一夕之间,她尝试自我安慰,但心里莫名觉得不安。

奶奶看她的眼神里常包含仇恨与怜悯,她不明白,一个人的眼中怎么能同时拥有这两种近乎矛盾的情感。但她没有时间去犹疑和分辨,她甚至没有时间为她父亲的死感到悲恸。她清晰的意识到,奶奶是她手中握有的唯一的救命稻草,她必须用最乖巧的姿态,近乎谄媚地讨好那个时常显露刻薄嘴脸的老太太。

在那之后不久,她就遇到了郑峰。

这个平庸的男人用最平庸的陪伴守护着她,替她打点学校里的人际关系,毕业后帮她找房子、改简历、找工作,虽未曾将她的生活打点得完美无缺,却也足够让她对他产生依赖。他从不试图探寻她心底深处的恐惧,也从不与她交谈内心的看法。他天生枯燥,以为只需物质富足便可使心灵安乐。不,或许在他的脑回路里,心灵安乐这四个字都从未曾出现过。

想到这里,谢勿梦突然笑出了声。耳机里的音乐突然停顿了一下,取而代之的是沉闷的来电震动。

是郑峰的电话。

“喂?”谢勿梦接起电话。

“你到了吗?”

“在大巴上,大概还要二十多分钟吧。”

“好。待会到了给我回电话。是这样,有个朋友想租个乡下的小院子,我推荐了奶奶的房子。今天他想过去看看房间,大概下午五点会到。我和他一起过来。”

“嗯,好。”

谢勿梦挂断电话,耳机里再次响起蔡健雅缠绵悱恻的歌声。车窗外是连绵的青山,盘旋而上的山路绕的她有些头晕。

她突然想起十八岁那年,她喜欢上一个职校的小混混。

小混混想去北京见世面,问谢勿梦要不要一起走。她毫不犹豫地答应。回家之后简单的跟奶奶说了自己的决定,奶奶不同意,和她大吵了一架。老太太骂起人来从来不注意措辞和逻辑,“婊子、狐狸精、狼心狗肺”之类的脏字一句句往外吐,她在老太太的骂声中整理完了行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破旧的小院子。

她坐在小混混拉风的摩托上,没带安全帽。盘山公路上的风呼啦呼啦地刮在脸上,摩托车疾驰的轰鸣声震得耳膜发麻,长发胡乱飞扬着,癫狂般在脸庞上肆虐。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她再没有体会过如那一刻般酣畅淋漓的快感。她的生活不知从何时开始慢慢驶入波澜不惊的磁悬浮轨道,平缓、安逸却令人乏味。

大巴行驶地十分缓慢,车上时不时响起婴孩的哭声、父母轻声的安抚声、断断续续的交谈声。耳机里的音乐低沉且平稳,困意就是这时候席卷她发晕的大脑的。

她想,她或许还能睡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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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人来敲门的时候,谢勿梦刚刚费力地挪开奶奶的床,打算清扫床底下厚重的灰尘。她胡乱地拢了一下长发,便下楼开门。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长相干净的男孩子。

没错,是一个干净的男孩。谢勿梦脑子里找不出其他形容词了。他很白,脸部的轮廓和眉眼像是没长开,显得有些稚嫩。眼睛长得倒是有些老道,促狭地眯着,意味深长地打量着她。

“我是吴明黎。”他伸出手,“谢小姐,你好。”

她也伸手,客套地笑了一下,侧身让他进屋。

“你先坐吧。我听郑峰说了,他有点事耽搁了过不来,让我先带你看看。”她清出沙发的一个角落,示意他坐在那。屋内因为尚未完工的大扫除而显得凌乱不堪,她有些羞赧地拂了拂掉落下来的鬓发,去厨房给他泡茶。

吴明黎倒是一点都不在意,随意地倚在厨房的门沿上,看着谢勿梦忙活。

“这房子有几十年了吧?”他随意打量着屋内的陈设。

“有三十多年了,我爸当年娶我妈的时候翻新了一下。之后就没怎么动过。”谢勿梦把茶端给他,他接过茶,随口说了句谢谢。

“屋里的布置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们签合同之后你可以随意地更换。这些都是我爸生前弄得,后来我和奶奶都不太有心思摆弄这些。”谢勿梦扎起头发,打算继续打扫乱糟糟的房子。

吴明黎端着茶杯倚靠在门沿上,并不客套地询问是否需要帮忙,也并未显露出丝毫因为等待而不耐烦的形容。他安静地站在那,并不想打扰面前的女人做工。他想,她平时一定不大做家务。谢勿梦正用肥大的竹扫帚有节奏地扫水泥地上厚重的灰尘,扬尘随着扫帚的挥扫自下而上充盈了整个房间,夕阳恰巧透过窗门斜射进房内,灰尘因此而多了一层光亮,雀跃着庆贺自由。她偶尔会因为扬尘过多而咳嗽,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纵容扬尘的飞扬。

“其实你可以在地上扑点水,再扫地。”吴明黎终于忍不住开口提醒道。

“嗯?”谢勿梦抬头看到乌烟瘴气的房间,明显呆了一下,“嗯嗯好。”

路过他去打水的时候,谢勿梦清晰地看到他在偷笑。这个男人。

里里外外打扫完已经是晚上七点,水泥地上的水还没干透,隐隐渗透着冷意。

“不好意思啊,我这才收拾完。”谢勿梦这才想起家里还站着一个大男人,“我带你到处看看吧。”

“我刚才看过了,难得这里安静,蛮适合我写东西的。”吴明黎倒是一点都不在意。

“你是作家?”她有点惊讶。

“不像?”他挑眉。

“也不是。”谢勿梦被逗笑了。

“租金和合同,老郑和我商量的差不多了,我明后天就想住进来,没问题吧?”

她笑:“当然。”


他挺喜欢看她笑的。她的笑跟以前他见过的都不同。她的笑很轻盈,但又有着摄人心魄的重量,压得他忘了呼吸。她并不是“清纯”或者“妖艳”之类的词汇可以描述的。她的美美在她的不自知。他也喜欢听她说话。她给予他肯定的回答的时候,语气里笃定的意味倒像是在郑重其事地给予什么承诺,一个天真却笃定的承诺。

他情不自禁地想去评价她,描述她。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个作家,也并不仅仅是因为多年累积下来的职业病。

那是因为什么呢?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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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吴明黎的车开上盘山公路十分钟之后,谢勿梦才想起来两个人还没吃晚饭。她在副驾驶座上尴尬地捋了捋头发,说:“对不起啊,我忘记给你下碗面填填肚子了。”

吴明黎瞥了一眼谢勿梦:“没关系,你不是也没吃吗?一起饿着就很公平。”

“呵呵。”她干笑两声,试图转移话题,“租乡下的屋子是为了写作?”

“算是吧,在城市呆久了就想去山上住一阵,换换环境。”

“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一个作家。”

“哦?喜欢写东西?”

“喜欢看书,特别羡慕那些写故事的人。也会幻想自己就是里面的女主。”

“像是小女生会有的想法。”吴明黎笑出了声。

“你写爱情故事吗?”谢勿梦忍不住问。

“一般小说都会出现爱情吧。”这是个陈述句。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写言情吗?”

“哈,偶尔。”吴明黎突然觉得这个女人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成熟,“言情小说比较有市场。”


手机沉闷的震动打断了两人的交谈。是郑峰。

“勿梦,到哪了?”

“刚上高速,没事,你不用担心,我到家了给你打电话。”她真怕他在电话那头开始唠叨。

“好。”郑峰今天的声音显得有些疲惫,“明黎在开车吧?让他开车小心点。”

“嗯,好。”谢勿梦顿了顿,加了一句,“忙完就早点休息吧,别太累了。”

“嗯嗯。到家给我发消息。”


“老郑?”吴明黎偏头看了一眼她。

“嗯,问我到家了没有。”

“啧啧,老郑总是那么体贴。”

谢勿梦笑道:“习惯了。”


“后来为什么没有成为一个作家?”吴明黎突然问她。

“哪有那么容易啊。我去过北京一段时间,去见世面。”她说“见世面”三个字的时候带有一种羞涩的难为情,“当时有个男朋友,挺混账的。我一边打工一边写点东西投稿,石沉大海一样,都没收到过回音。那样维持了三四个月,北京又入了冬,我受不了那样的天气,就回来了。”

“回来之后没再试试?”

“没有。我不是那块料。”他仿佛听到她轻微的叹气声。

“觉得遗憾吗?”他觉得自己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谢勿梦却沉默着,认真的思考许久:“遗憾。毕竟是懂事之后第一件想要好好用力做好的事情。”

“如果是我的话,现在也会继续尝试下去的。”他有些牛头不对马嘴了。

“所以你成为了作家呀。”谢勿梦并不觉得被冒犯,反而被逗笑了。


她下车的时候,他偏头看她:“不加个微信吗,房东小姐?”

她乖乖拿出手机,互加了微信。

“谢谢你送我回家。再见。”她推开车门下车。

“几时?”他突然想起《喜宝》里男女主的初遇,想趁机逗逗她。

“明天,郑峰说跟你约了一起签合同。”她眼里满是笑意,“我看过《喜宝》,别想套路我。”

她一个人上楼梯的时候几乎是用跳的,十八岁少女才会拥有的那种雀跃。声控灯随着她的脚步声,一盏一盏地亮起、熄灭、亮起、熄灭。她心底压抑着的喜悦像是无数个被外力压下的游泳圈突然失去了受力点,扑通扑通地、争先恐后地冒出水面。

她尚且无法分辨这种快乐的来源,这种单纯的快乐像是夏季喝下的冰镇可乐,一股强大的二氧化碳冲撞着她的味蕾、大脑乃至心脏,让她在心悸之余,贪心地想再多享用一些。

吴明黎。吴明黎。他为什么不叫吴黎明呢?

手机的震动声突兀地在楼道里响起来,“郑峰”两个字赫然点亮了屏幕,她手一滑,差点把手机摔下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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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她很讨厌做家务。

扫地拖地,洗衣服晾衣服,收衣服叠衣服,做饭洗碗擦桌子……琐碎、机械、冗长是她所能想到的用以形容“家务”的相对比较文明的形容词。

但郑峰喜欢看她做家务的样子。她每周末都住在郑峰家里。他平时工作忙,周末好不容易得了清闲,自然更是懒得动。他们常常睡到早上十点半,她起床简单煮几个鸡蛋,再把前几天积下来的衣服塞进洗衣机里,在洗衣机嗡嗡嗡的运转声中拽郑峰起床。

郑峰一直都不知道,她讨厌做家务这件事。

每次他坐在沙发上,看着谢勿梦屋里屋外忙碌的样子,脸上会流露出慵懒且得意的神情。谢勿梦的性子冷,脸上永远都是一副“生人勿进”的冷漠面孔,唯独她做家务的时候,脸上会有二十多岁女孩子脸上应当出现的生气。

是他在塑造着她崭新的生活,是他在馈赠给她平淡的,只此一生的生活。他只要一想到这个,嘴上就会挂上欣慰的微笑。

“晚上我妈让我们回去吃饭。”郑峰对正在扫地的谢勿梦说。

“阿姨身体好点了?”前段时间郑峰的妈妈突然头晕,叫嚷着进了医院,最后也没检查出什么大病,只是让回家好好休息。

“嗯。本来就没什么大事。”

“我还是不去了吧,省得阿姨看到我,又气出病来。”还是有些赌气。

“说什么气话。我妈她上了年纪,反倒多了些孩子气。你不用跟她较劲。”

扫地的扫帚被茶几挡了一下,她停顿了片刻:“我没有。阿姨的病刚好,你回去一趟她才高兴,我下次再去吧。”她自然知道,一直嫌弃她的出身的郑家母亲是不会发出“让我们回去吃饭”这样的邀约的,这个“们”字不过是郑峰为了化解她们的矛盾擅自加的。

“那你晚饭吃什么?”

“你不在我也饿不死的。”谢勿梦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你总把我当女儿养,我这点自理能力还是有的!”

“好,那你一切自理。”郑峰也觉得自己的担心有些多余,无奈地笑了笑。

每次他们展开这样的对话的时候,谢勿梦就会恍惚以为他们已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了。记忆里,她的爸爸妈妈也曾这样心平气和地斗过嘴,佯装正经地说过笑话。那是在好久之前了,回忆到底还是蒙上了一层纱,再也看不分明了。


手机微信的叮咚声打断她的追忆。

 “房东小姐,今晚Z市有民谣音乐节,一起去看吗?”

是吴明黎。

她的手莫名颤了颤。

小心翼翼地打字。

“太远了”,删除键。

“我晚上……”,删除键。

“我约了朋友”,删除键。

“我……”,删除,退出界面。

她的呼吸突然急促了起来,她必须张口呼气吸气才能确保有充足的氧气传输进大脑里。但她的胸膛里依旧有什么在猛烈的跳动,在不计后果的怂恿。她的指尖在屏幕上停顿了片刻,再次点开了聊天页面。

“好。”按下了发送键。

“下午四点小区门口见。”

他很快回复消息。

“好。”她将手机收进衣袋里,没有继续解释自己周末住在郑峰家的事实。

她继续镇定地做家务,郑峰出门的时候给他递外套,甚至还给了他一个拥抱。男人温热的体温让她镇定下来,她深吸了一口气,踮脚轻吻他的嘴角:“路上注意安全。”郑峰察觉到谢勿梦的异常,安抚她:“妈妈最近心情不错,我会跟她商量我们的婚事,你不用担心。”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没结婚,就是因为中间隔了一个固执的母亲。此刻郑峰重提此事,她本应高兴。

她笑:“好。我等你回来。”


谢勿梦从来都不是什么乖女孩,但做坏事的时候依旧会胆战心惊地瞻前顾后。就是这样并不很酷的性格,助长着她打群架、离家出走、北漂。

她过了太久的平淡生活了,以至于她几乎忘记了,那个曾活在自己骨子里为非作歹的女孩是以一种怎样破釜沉舟的勇气,跟随自以为的爱情北上打拼未来,又是以怎样的坚韧去忍受流离、背弃与失落。

十八岁的她以为那叫“铁骨柔肠”,一败涂地铩羽而归之后,她看清一切以“浪漫”自诩的真性情不过是愚蠢至极的飞蛾扑火。所以她握紧了眼前的平淡流年,抓紧了用平凡装点一生的郑峰,心甘情愿地将最后一点对待生活的热情交付给柴米油盐酱醋茶。

这没什么不对。

可是现在。现在,她遇到了吴明黎。

“你平时听民谣吗?”吴明黎问她,他看出她有些心不在焉。

此时她正坐在吴明黎的车上,出门前还特地化了淡妆,穿了平常不怎么穿的绒裙。当时她正在出神,突然被这么一问,显得有点茫然,但还是很快反应过来:“不太了解,只局限于《成都》之类比较脍炙人口的。”

“也正常。”他右手的食指敲了一下方向盘,顺势转入了右边的路口,“这次的音乐节有我很喜欢的一支民谣乐队的演出。”

“乐队?叫什么名字?”她倒开始真的感兴趣了起来。

“扯淡的嘴巴与沉默的心。”

“欸?好有趣的名字。”

“乐队成员也很有趣。他们的歌很安静,大多都没有歌词,只有曲子。”他的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几个人的乐队?”

“四个人。三男一女。女生是鼓手,偶尔也唱歌。”

“你认识?”

“不认识,只是觉得他们写的歌好听而已。”他偏头看了她一眼,“你也会喜欢的。”

“你怎么知道?”

“直觉。”

“作家都是靠直觉去猜测别人的喜好的吗?”

“我只猜测你的喜好。”


车一旦上了高速,就会出奇的平稳。谢勿梦眯着眼,让脊背更贴紧后座。最后一点夕阳透过车窗斜射进来,他们都没有再说话。

“睡着了?”吴明黎轻声问。

“没有。我在想一个问题。”她依旧闭着眼睛。

“什么问题?”

“姜喜宝爱汉斯吗?”汉斯是《喜宝》里的一个德国男人,一个有趣的物理教授,曾和喜宝有过一段短暂的情缘。喜宝只有在汉斯面前才是真正的姜喜宝。

“那你觉得宋家明爱喜宝吗?”

“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那你觉得爱是什么呢?”

谢勿梦的咽喉突然梗住。

“是情不自禁。”吴明黎代替她回答。

“你跑题了。”她不得不岔开话题。

吴明黎只是笑,不再答话。


音乐节在Z市的一所大学里举行,露天的舞台,只简单搭了一个舞台,四周是环形的呈阶梯状的石凳,以作观众席。舞台上灯光道具等倒是一应具备,他们入场的时候正是主办方调试灯光的时候,明晃晃地灯柱四下扫视,场地内已坐满了人,大多是校内的大学生。她和吴明黎挤到前排,顺利找到了座位。

这是一场小型的音乐节,每个乐队都能演奏四五曲,乐手串场的时候会做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讲讲不伤大雅的黄段子,引得底下发出阵阵笑声。

乐手们大都仍是在校大学生,穿破洞牛仔裤,斜跨一把吉他,散着头发坐在台上演奏或静或闹的曲子。没有荧光棒,观众们都打开手机的手电筒,随着音律挥动手中的光亮。抬头往后看,可以看到并不那么规整的小型星海。

“大家好,我们是扯淡的嘴巴与沉默的心。”说话的乐手用手托着直立的话筒,声音带点恰当的沧桑,“一首《十二楼看到的》送给你们。”

那是一首很安静的曲子,因为坐的够近,她能看到台上的乐手们演奏至动情时脸上不自觉带着的笑容。

“年轻真好。”她没头没脑的感叹。

“你还听得懂他们的音乐,就说明你也正年轻。”周边明明十分嘈杂,吴明黎却依旧听到了她的感叹。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离她很近。一道追光打过来,还能看到他因说话而呼出的白气。灯光突然碎成千万点,光影斑驳地覆盖上他的脸。鼻翼小幅度地张合着,她晃了眼,恍惚看到雀跃的星光。

“最后一首歌,《新的生活》,希望你们喜欢。”

她听到断断续续的调弦声,话筒挪动的噪音,周围观众的交谈声,还有头顶飞机略过的隐约轰鸣声,右手仿佛受到蛊惑般上挪,却在触到他的鼻尖的时候如同被烫到般弹开,却一把被他抓住。

“我……”

“汉斯是爱喜宝的。”她听到他低声说。

“可……”

“我们可以尝试着破戒。”他的眼睛在灯光下被衬得很亮。

这是他设计好的。他早就看破了她的情不自禁。他是个作家。他最熟悉这些了。

“姜喜宝爱汉斯吗?”

“汉斯是爱喜宝的。”


他吻上她的唇角的时候,她忍不住颤抖了一下,于是本能地抱紧他。一直以来堵在胸口的蠢蠢欲动的欲望此时迅速膨胀开来,刹时轰然炸开,让她的大脑瞬间停止了思考。

“我以为这就是全世界啊,是往后,是从今。可是心脏掉进了胃里,泡沫堵塞所有的器官……身体里呼啸而出的呐喊与言语,都隐匿在,静默无息。”

舞台上的鼓手此刻正站在麦克风面前低声吟诵。乐声一反常态地喧腾激亢。

她一边推翻脑中浮现出的一切以“可是……”开头的句式,一边深切地回吻。

罪恶感如同发狂的野猫,不断用利爪将她的心肺撕扯地血肉模糊。她在痛,在爱,在情不自禁。她将自己淬炼成圆滑的弹珠,她的痛是微不足道的,她的爱是廉价如尘的,她的情不自禁都是浅俗鄙陋的,但那又怎样呢。

她不曾真正爱过“宋家明”,却终究还是爱上了“汉斯”。她的水性杨花终究会招来千般罪责,但此刻,吴明黎和谢勿梦是相爱的。这件事,比一切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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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去的路上,他们始终没有开口说话。

她打开了半个车窗,冷风灌进车内,让她的脸颊渐渐麻木。谢勿梦的脑子里有千万根线在互相撕扯,郑峰的脸吴明黎的脸郑峰的拥抱吴明黎的吻不断交替着,刚刚头脑发热的孤注一掷被高速公路上的冷风迅速降温。

谢勿梦,你居然移情别恋了。

谢勿梦,你居然敢那么轻易地爱上别人。

谢勿梦,你以为你还是十八岁的小女孩吗?

谢勿梦,你要和郑峰分手吗?

她不知道。她回答不了这个。

她知道,吴明黎也回答不了这个。


车平稳的停在了她家的小区楼下。吴明黎关了车灯熄了火,却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动。她也没有动。车窗被关上,车内的温度渐渐回暖。路边的路灯照亮他脸部的轮廓,他看上去依旧那么年轻。

“勿梦,你爱他吗?”她听到他问。

“他今天出门前我答应过他,要在他家等他回来。” 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说这个。

“你爱他吗?”她又听到他问。

“这几天我一直住在他家。” 她继续补充道。

他沉默了片刻,还是先败下阵来:“需要我送你过去吗?”

她的嘴巴开始发涩。

她知道他在等她说一个否定句,不用,或者,不爱。车外依旧是灯光辉煌的城市夜景,这个冰冷的夜景从未衰颓消失。她依旧缄口不言,沉默弥漫在两人之间,像是一道天堑。

二十分钟后,车子终于还是被发动,平静地朝另一个小区驶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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