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老舍这个人,他在我国最具有代表的,应该就是他的文学作品了吧。他的才华震惊了很多的人,也造就了他的地位。但是他一开始的时候,并不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相反,他最开始住的地方,只是北京一个名字叫做小羊圈胡同的地方。
这个地方很少人知道,在那个时候,这个地方仅仅是西城区一个特别小的胡同。这个地方住的人家庭都非常的贫困,房子就像是破财的低矮草棚子。一到了刮风或者是下雨的时候,这里就会被雨水灌满,就像是一片沼泽一样。而到了冬天的时候,更是难熬,风和雪总是从角落里钻进屋子里,里面的温度和外面几乎没有什么差别。这里的人吃的经常是盐腌白菜帮子,有的时候连白菜帮子都吃不到,还要去菜市场捡人家不要的菜叶子吃。而老舍,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他家里一共有八个孩子,由于他是在狗年出生的,所以还有一个小名叫做小狗尾巴。
由于生活的环境问题,到最后只有五个孩子长大成人。他上学的时候,穿的都是非常破旧的袜子,到了后来的已经出嫁多年的姐姐回来的时候,给他做了一双新袜子,他穿上去之后非常的高兴,就蹦跳着去上学了。到了放学之后,他的姐姐发现他脚上只剩下了鞋子,而新袜子却不见了。他解释道,自己怕把新袜子磨坏了,就把它脱下来放在口袋里,只在上学期间穿。他这么做不是为了显摆或者争什么,而是想要活出来志气!
到了多年之后,他已经获得了成功。有一次有人给他送来一封请柬,原来是自己的同学要结婚了,于是就请他一起去。他找了好半天,终于找到了最好的两件衣服:一套已经洗的发白的浅灰色中山装。但是由于衣服的问题,他看上去并不像是一个大文豪,反而更像是一个清洁工。他的同学问他,怎么不穿更好的衣服的时候,他回答说:对不起,这已经是我最好的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