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台别记》(一)---探花墓前祭探花
三月春风万树开,花飘十里坐兰台。
待观秋月穿金甲,不负苍天不自哀。
平原县地处鲁西北,在汉唐时为大郡,文人志士层出不穷,虽唐后为县,文化之风未减,“召棠虽朽,栾社或存”。自隋唐科举以来,读书科举仕途荣楣,上耀先祖,下荫子嗣。进士一甲共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清朝共有114殿试,一甲三名,各114人,其中“探花”中有两人同时与平原县有渊源。
话说康熙四十二年秋,一位从京城告病还乡官员,专门来到平原县城南十里墅一个高规格的大型墓园,墓门高悬康熙御笔书写“眷念旧劳”。他在碑前祭奠其知遇之恩师,这就历史极少有“探花”祭“探花”。
来者为康熙二十四年(即1685)殿试第三名“探花”黄梦麟,江苏溧阳人。顺治十七年(即1660)正月初六生,因其父为福州推官黄如瑾,因梦见有麒麟送子,故取名“梦麟”。康熙十五年,十五岁以全县第二名中“秀才”,康熙二十年(即1681)的辛酉科中乡试第二十一名,为“举人”。康熙二十四年(1685)乙丑科会试第十八名,后殿试得一甲第三名“探花”头衔。也就是这次会试,使得黄梦麟与祭祀墓者有“门生”之義,所以他以门生身份祭奠恩师。墓主人就平原县一千多年来科举唯一考入一甲者,“探花郎”--董讷。
董讷,(1639-1701)平原县王杲铺镇董路口人,其祖父董振秀,明末清初杰出人物,因崇祯十一“戊寅之役”的“平原县城保卫战”中抗击金兵有功,开始进入仕,后官至南明时浙江参议、浙江按察使。南明灭亡于福建后,其入清朝。董讷于康熙五年即1666即丙午科中举人,康熙六年即1667年丁未科一甲赐进士探花及第,内弘文院调修改翰林院编修,日讲官、起居注中允侍讲进侍读学士超逊、礼部侍郎,乙丑会试总裁官,这科就有黄梦麟,所以黄梦麟自然拜董讷门下,为“师生之義”。后面殿试中,黄梦麟的乙丑科第三名“探花”。所以师生同有“探花”荣誉。“探花惜探花”,后多有关爱有加。
董讷后历户部吏部侍郎、左都御史、晋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总督两江。摘侍读学士,升内阁学士,转兵部侍郎,总督漕运,復入掌督察院事。罢官旋復左都御史,康熙四十年(即1701年)督修河工卒淮阴市高家堰。赠祭葬追加二级。可谓是为国家“鞠躬尽瘁”。当时黄梦麟在京师为官,只是设牌位“遥祭”恩师。
虽然在康熙十一年(1702)六月初九黄家父子(黄如瑾、黄梦麟)同旨:蒙皇恩御赐,但在失去于恩师董讷的护佑之下,其仕途步履艰难,官场险恶步步惊心。在康熙四十二年(1703)五月发生大清国建国以来最大的“索额图结党谋逆案”,索额图乃是康熙朝的“国丈”,权倾朝野,可见朝廷内部权力争斗险象环生。皇帝与太子胤礽开始矛盾激化,官至东宫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黄梦麟,以体弱多病而致仕。而从后来太子被废的结果看,此举算是“明哲保身”之上策,没有身败名裂。他在南归途中,专程到平原县,祭奠自己“恩师”,并称“下愧师门之衣钵,拜胆捧玩震悚滋增。”此情为“探花”祭“探花”。《平原县志》收入黄梦麟一篇《董氏御书楼记》,记载,其祭祀的感言。就是当年在恩师董讷的御书楼所写。
故事到此并没有结束。时年四十三岁黄梦麟回到江苏溧阳,边著述立说,边督促家族兄弟子侄的教育,可谓言传身教,多人取得进士或举人,可谓书香门第“三代四进士”。溧阳黄家与平原县可谓颇有渊源,其中其二弟黄振鹭之子黄怀祖,康熙五十六(1717)年丁酉科中举,乾隆九年(即1744)任山东平原知县,期间整治吏治,兴学复礼,并且请来黄梦麟之三弟举人黄兆熊,一起重修《平原县志》,也是现存最珍藏乾隆板书,这使得平原《县志》得以继续传承,平原历史文化没有淹没于历史长河之中。
顺笔再说一点,同是在康熙二十四年乙丑科的德州陵县进士孙勷,也来过南楼祭奠过恩师董讷,并留下诗文,收入《平原县志》内。
《过平原南楼》 孙勷(时任通政司参议 )
高山空峙水空流,欲奏清音恨未休。
白发门生报何日,萧萧风雨过南楼。
本人笔名:南雁北望,平原县人,古诗文爱好者,家乡文化的整理者,乡土文化的传播者 。希望爱好者多传播,少剽窃,树立正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