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计划体制的设想:【背景:1957年赫鲁晓夫所进行的工业改组没有成功;苏共二十大以后,苏联经济学界对价值规律、货币、利润等经济杠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作用进行了探讨,为“利别尔曼建议”的出台做了理论上的准备】【建议:规定在产量品种计划经过协调和批准后,企业的计划全部由企业自行编制;为了保证国家的利益和企业对最大的生产效果的关心,根据盈利率(利润与生产基金之比)规定各种物质奖励的统一基金;为各个部门以及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大致相同的各类企业统一批准随盈利率而变化的奖金比率表,作为长期使用的定额;加强和改进集中的计划工作。办法是把应当遵守的任务(控制数字)只下达到国民经济委员会(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和主管部门),取消国民经济委员会按照“已达到的水平”在各企业间摊派任务的做法,责成国民经济委员会在经济分析的基础上来检查、评价和改进各企业自行制定的计划,但不得改变作为企业奖励基础的盈利比率表;制定从企业利润提取的统一奖励基金的使用办法,同时考虑扩大企业把奖励基金用于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方面的权限;规定灵活制定新产品价格的原则和程序,以便使更有效的产品既对生产单位也对使用单位,即对整个国民经济都能够提供盈利】【实质:鼓励企业接受高计划任务,挖掘生产潜力,克服国家与企业之间在利益上的矛盾,把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利润分配的基础上。企业向国家缴纳与其所占的生产基金相适应的利润,国家按企业上缴利润的多寡来评价企业工作的优劣,“盈利越高,奖金就越多”,上缴的利润就多,自留的利润当然也多,因而用于集体奖励和个人的奖金也多。使国家与企业利益结合起来。】【激进派的意见:毕尔曼和涅姆钦诺夫,完全支持,主张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计划制度。他们更加强调利润和赢利率指标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认为利润是整个指标体系的核心,是衡量企业成果的最终尺度,应成为奖励企业资金的唯一源泉和基本依据】【温和派的意见:鲁缅采夫、保尔,在原则上他们不反对改革,并欢迎利别尔曼对旧体制缺点的批评,但对利润的魔力表示疑惑。“利润无论如何不能充当说明社会主义社会工业企业各方面活动的万能指标”,“在集中计划的条件下,不应该放弃工资、劳动生产率、原材料和燃料储备定额的计划”。】【反对派的意见:费多诺维奇、梅德维杰夫,不能说计划制度不合理,而只是计划实践有缺点。他们回避造成企业没有足够的经营主动性和奖金核算利益的原因,贬低利润在评价和刺激企业工作和巩固经济核算中的作用。有些人反对过分扩大企业的权力,担心大量缩减由上级规定的指令性计划指标,会使企业失去控制而出现混乱。】
2,“计划—经济核算”——新计划机制:苏联长期以来坚持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方式。利别尔曼指出:“应当建立一种计划和评价企业工作的制度,使得企业迫切关心接受最高的计划任务,采用新技术和改进产品质量,总之,关心最大的生产效果。”在利别尔曼的新计划机制中,国家集中计划和企业合同计划是社会主义整体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各自执行不同的职能。
3,利润是衡量企业经济效果的尺度:在苏联,利润能够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更好地衡量生产的效果。像生产量增加、工作量提高、每卢布固定基金的产量增加、成本降低等指标,全部汇总,集中在盈利上,所以也就应当采用盈利作为评价企业工作效果的关键指标。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动力是劳动者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企业利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集体的物质利益,一部分是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利益。企业对这两部分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以集体关怀和个人关怀相结合的精神实现列宁的物质鼓励原则”【企业利益原则的具体含义有两个:第一,企业利润率越高,奖金就越多,从而刺激企业不断提高盈利率,而国家从中也可得到更大利益,保证社会财富有更迅速的增长,同时避免企业有过高的提成;第二,企业制订的计划利润率影响它的利润。当企业实际利润率高于计划利润率时,必须按照两者平均数获取奖金,这既能促使企业编制积极的计划,同时又能刺激企业超额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核算和赢利原则是列宁的经济管理原则;“我们的利润和资本主义的利润毫无共同之处”。从历史上看,“利润不是一成不变的范畴,就跟商品生产整个来说并不是凝固的生产方式一样。因此,社会在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生产的同时,创造并利用利润,把它当做表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经济范畴。这丝毫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3,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商品交换关系
4,政治经济学上其他重大问题,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划与市场、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群众管理和一长制的关系等均未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