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役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役力的基础。近日,中
央印发《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既深入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和党的建设总要求,又积极回应基层实践需求,为规范和做好新时期基层党组织选举提供了基本遵守,对进 1 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选好班子,建强“指挥部” ?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在人。领导班子是 1 个地方、1 个单位的“火车头”,建设好领导班子是夯实党执政组织基础的关键,也是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关键。《条例》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依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公道的原则提名。《条例》从“德”“才”“结构”3 方面对候选人提出明确要求,在“德”“才”这 1 标准中,坚持以德为先,“才”是“德”的辅助,“才能”有限可以通过后天培养得以提高,但如果道德缺失即使再有才华也只会成为害群之马。在结构上,突出公道这 1标准。公道即在年龄、性别、民族、学历、专业、经历等方面进行公道搭配,实现班子配比上的最优化,选出既懂党务工作又懂经济规律、既能老中青梯次配备又能调和 1 致、既有高深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历的班子队伍。
严好程序,提升“标准度” ?
制度的生命在于履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是为组织提拔“尖兵”,为人民推选“虎将”,容不得半点马虎。《条例》规范出 7 章41 条基本“门坎”,对制定目的、根据、适用范围,对代表和委员会产生的基本条件、差额比例、主要程序、呈报审批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贯彻落实好《条例》,要增强迫度意识、规矩意识、标准意识,提升选举工作的规范性、标准度。上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对选举工作进行业务指点和专题培训,要教育引导党
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做到规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确保选举的每个环节都民主透明,每步流程都依法依规,环环相扣,步步衔接,推动选举工作安稳有序。
抓好纪律,筑牢“防护堤” ?
针尖大的窟窿能漏斗大的风。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关系到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大局,必须以铁的纪律为选举工作保驾护航。《条例》中明确提出,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动,严防黑恶权势、宗族权势、宗教权势干扰破坏选举。各级党委要压实全面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压实专责监督责任,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克服惯性思惟、麻痹思想,决不能图省事、嫌麻烦、存侥幸、走过场。要绷紧严明选举纪律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构成严肃选举的浓厚氛围,确保选举工风格清气正,选举结果真实有效。
党的气力来自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党紧密联系大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只有把党组织建设成为人民大众的“主心骨”,建设成为上下贯通、履行有力的坚强战役堡垒,才能让党这棵大树茁壮成长、枝荣叶茂。(石井乡+黄岩村+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