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分为四节:
寻梅 孤独的人 踏血 纪念死去的王嘉梅
凶手杀人前都会有自己的杀人动机。为爱为财为恩怨,不然就是凶手有精神精神问题。但是丁子聪是因为爱上了王佳梅。所以当王佳梅说我想死的时候,他愿意掐死她。这好像是一种祭奠的仪式,一个人死得轰轰烈烈的仪式。
如果可以,我也想死在爱人的手里,或者看爱人在我手里死去。他最后一眼看到的是你,和这个世界说最后一句道别的也是你,亲眼看着他的呼吸停止,缓缓闭上双眼。仿佛。你拥有了他的一生。太美了,美到不敢动手,爱一个人爱到极端是一种什么体验,我会想到王佳梅和丁子聪。
电影里说孤独。处处都是孤独的人。警官也好,母亲也好,王佳梅丁子聪也好。他们早已对这个世界失望,只靠那么一点点的卑微之心支撑说我要过好今天。
警官满头白发,用案件来麻木自己告诉自己这个世界很需要你,用此来让自己忘记家庭的离异以及身边人的冷漠。
母亲在香港一个人把家庭拉扯大,在圈子里四处纵横,可是却无人懂她的孤寂,步入风尘,又岂能是谁人都懂的呢?
王佳梅没有拥有一个讨好人的性格, 他人只觉得她无辜的双眼只是用来装作楚楚可怜的模样,家庭学校给不了她爱。即使是沦为卖身女,也只是被人当作玩具。她想去找真爱,她也愿意付出比常人更多的牺牲。只是这种人,最后只能牺牲自己。她害怕,害怕到最后自己万劫不复,却早已回不了头。
而丁子聪,一个被社会唾弃的人。想用着最后一点希望将自己成为一个对别人来说是有价值的人。却从来得不到回应。他愤怒,他奔溃,他丧失理智。数次忍住握紧的拳头。最后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两人吸毒那段很美。好像他们殊途同归,找到了彼此。或者是两个人早已麻木,而且是同一层次的麻木,可以将死当作吃饭睡觉这种日常话题,是该有多绝望。
我们总是在讨论杀人犯的时候,对杀人犯加以可怕,变态,罪恶这样的字眼,但没有想过曾经他们居然都是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有思考有态度的同一物种。
丁子聪去自首的时候说:我来自首,我杀了人。完全没有惊慌失措,自信满满地说了出来,这种感觉让人联想到那些变态杀人魔。可怕的不是那些不知道法律杀人的人,而是那些清清楚楚自己会有什么结局还去杀人的人。他已经超然于死之外。反而觉得死是一件光明磊落的事情。
电影里处处让人毛骨悚然,昏暗的灯光,脏乱差的房间,细节的杀人步骤,颤抖的双手,强忍住的泪水和放大的瞳孔。在跟荧幕外的人说,救救我,我好辛苦。
这不是一单刑事案件,这是一场策划杀人案,对象是站在外面的我们,每一个人。告诉着我们这是一个病态的社会,应该怎么去生存。怎么样去面对那些人,那些长期或者说永远无法在常人眼里踏出一步的人。怎样不将自己毁掉。
踏血寻梅跟你说不要踏血去寻梅。因为被流放的永远是自己,寻不回的也永远是自己。有一样东西叫做安乐死。说实话,我希望这个东西真的可以列入法律,并不是鼓励人们勇于去尝试它,而是我想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不是孤独的,我希望没有人是冷冷清清就好了。其他不在说的范围内。
但我要纪念死去的王佳梅。或者说是纪念每一个依旧对自己有希望,战战兢兢而不退缩的人。
活着,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