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
男孩们和女孩们的声音蛮横地闯进我的耳朵里,满口的脏话和自大,我倚靠在角落,独自喝着酒。我常来这家清吧喝酒,不为酒精的快感,是为短暂的安宁,我脑子里咒骂着那些男女,男生抚摸着女生的身体,女孩涂抹着浓艳的妆容,兴许是酒吧的灯光有催情的效果,让说出来的话变得更加的情趣,我看了一眼他们,都还是学生年纪,我不认识他们,却又觉得他们十分眼熟,我能够明白的,是他们身上,有跟我一样的廉价感。
小声地骂了一句,我离开了清吧,好几天没能够睡个好觉,头昏昏沉沉,我手伸进口袋里,里面只剩下几个硬币。
我逃走了。
身上最后的钱拿来买了一杯劣酒,但并没有换来我预想的安宁,什么时候,那些学生们也会挑这种地方来调情。
我已经完了,半个月前,打工的地方把我炒了,我18岁那年来到这个城市,在这个城市摸爬滚打了五年,却什么也没有剩下,甚至于如今连吃住都是个问题。
现在的我饥肠辘辘,穿着单薄的肮脏的衣服,在雪地里漫无目的地走着,雪水浸湿了我的布鞋,本来就冻伤的脚的伤口被水泡软开裂,已经流血化脓了。
我如今的这番惨样子,都与两个人脱不开关系,我的亲生父母。
假如他们未曾生下我,我不会这么狼狈,假如他们待我如子,我也不会这般模样。
即使这二十多年来的生命都如同下水道的老鼠一样肮脏,可我还是渴望活着,我把这归咎为人类的本性,支撑着我活下去的不是多么美好的东西,我不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嘴里大谈着诗与远方,他们过着比我体面的生活,我却连吃方便面的日子都不敢奢求。
但我想活,不论是怎样地活着,我怕死,害怕连我还存在的感觉都失去。
人在穷途末路的时候就会做出有悖人性的事,比如现在的我。
我在雪地里踉跄,迎面向我走来的是一个独行老太婆,周围没有其他路人。
“抢劫”这样的想法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下定了决心,为了能够活下去,至少为了让我能够吃一顿饱饭,这种难得的机会我绝对不能够放过,这种事情我那监狱的老爹可是做过的,算是他留个我唯一的生存技能了,不对,他也留给了我一张还算俊俏的脸,只是没有给我遇见富婆的命。
我加快了脚步,强忍着疼痛向老人走去。
我构思好了我将要说出口的威胁的语言,我想着,一切都会如想的一样,一个老太婆而已,我还不至于废物到连这种事也办不好。
我终究还是高估自己了,走到老人面前时想好的语言支支吾吾了几下硬是没有说出来,我的面部变得挣狞,想要迫使自己变得凶狠一点,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扑通跪在地上给老人磕了三个响头。
“多了也不抢,就要一顿饭钱,我几天没吃饭了。”
这怎么称得上抢了?简直是乞讨!
老人没说话,我叹了口气,心里鄙夷着自己,真是一个小丑,演了一出滑稽的喜剧。
我起身,想要离开。
“你要实在饿的话,来我家吃吧……”老人叫住转身想要离开的我,我可能真是饿极了,竟应了一声“好”,然后一言不发的跟在老人身后。
“叫什么名字?”老人问我。
“韩岚。”
“小韩啊,我看得出你本性不坏,年轻人,遭遇挫折很正常,可是千万别走弯路。”
……
老人的住在一个老旧小区,这里大多是上了年龄的老人家。
老人让我坐在沙发上,顺手打开了老式电视机,电视上正播放着一部十几年前的古装剧,老人的家不算大,不过能看出来,只有老人一个人在这里住,显得冷冷清清。
墙上挂着一些照片,我注意到一张老照片上有一对年轻的夫妇,男人正抱着一个模样可爱的女孩,一家人都笑的很灿烂,他们应该就是老人的孩子吧。
饭菜很快做好,多素少肉,简单的家常菜却勾起了我巨大的食欲,一口气狼吞虎咽,整盘菜很快被我填进了胃里,我又继续吃了三碗饭才停止了朵颐。
老人抱着一本厚厚相册,一页一页认真的看着。
“你要是没住的地方,不嫌弃的话也可以在我这儿住。”老人一边看着相册一边对我说着。
或许是怕我疑心,接着说到:“我只有一个儿子,十几年前因为事故死了,这些年来,我都一个人住。”老人指向一个房间,那里的装饰还是十年前的风格,被褥洗得干干净净,好像一直有人住的样子。
“那就是我儿子住的房间,不介意的话,就住哪儿,等你找到事儿做,不想住了,随时都可以离开,我不要你钱,只是想家里有一点生气。”
我当然不会介意什么,这里的居住条件是我这二十多年的有限生命里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况且就算老人有所图谋,我身上又有多少油水能榨出来了?至于面子上的问题,我已经活成乞丐了,还怕丢脸吗。自然的,我全当是给一个丧子的空巢老人的精神慰籍,因此我很痛快地答应了。
我深深的对老人鞠了一躬,表明了我的态度。
时间不温不火地流过,我在老人家里住了整整半年,这段时间,我找到了在酒店洗碗的工作,和老人之间也渐渐熟络,早晨,我会给老人做好早饭再去酒店工作,傍晚下班后,老人也会为我留下一份热好的饭菜。
我并非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老人的善意让我感激,我在心底也将老人当做了自己的婆婆。
直到一天我下班回到家中,家里灯火通明,仿佛是等着我的归来一般,老人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中的老剧,她的身旁还坐着一个女人。
我打开门,女人抬起头,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五官精致,皮肤白皙,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她的眼睛十分的无神,仿佛是一个木偶一样。
老人笑着说着:“小韩啊,这是我孙女,陈安雪,年龄比你大三岁,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你们俩要不处着试试吧。”
陈安雪在市区的一所中学教书,几年前就在学校附近全款买了一套小房子,如果能和她在一起,我余下的半生可以活得滋滋润润,再者,这的确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于是,我开始带着陈安雪去看那些浪漫的电影,但我们俩都不是什么浪漫的人,我们走在街道上,穿过熙熙攘攘人群,没有一句话,不过小区的人却都明白了,我就是这个女人的男朋友,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我和她的确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世界上从来没有白来的恩惠,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暗中标注了价格,房子和老婆都是有代价的。小区那些扯家常的老太婆们在我下班的时候把我围住,抓着我的手,嘴里喋喋不休地吐出了我还没付的账。
“小伙子,不要被老刘骗了啊,她孙女陈安雪是个疯子!犯病了就要发疯,而且她这病是遗传她妈的,她妈发病的时候将她爸杀了,小雪这姑娘也怪可怜的,长得这么俊,可惜是个……”
老太婆们矮肿的身影总是在夕阳下聚在一片,谈论着家长里短,而陈安雪的事无疑是老太婆们新的谈资,她们的嘴像渔网一样,把往事一件一件打捞起来,晾在我的面前。
陈安雪六岁那年,她的母亲疯了,趁着她父亲熟睡的时候,把她父亲的头砍了下来,小区的人在那天亲眼见到了她母亲一只手提着她父亲的头颅,另一只手牵着她,炫耀般地向住户们展示手上的人头。
陈安雪在她母亲发疯后跟着刘婆婆一起生活,顺利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人们都觉得该是苦尽甘来的时候,可陈安雪在大学暑假期间发疯了,小区的人在一个早上看见陈安雪穿着她父亲生前的衣物跑去了她父亲的单位工作,她父亲单位的人以为是闹事的,报了警,于是陈安雪就像一头野兽一样被关进警车送进了精神病院,治疗了一年后,陈安雪回到大学完成了学业,成了一名老师,传闻说她的病治好了,但后来她的两次自杀失败又让人们开始惶恐不安,她的故事被人们添油加醋后传开,以至于认识她的男人,都不想和她有什么感情上的交际,也难怪刘婆婆会想着撮合我这个废人同她的孙女在一起。
几天后的一次休假,在饭桌上,刘婆婆看着我和陈安雪,问道:“小韩,有些事情想必你也听说了,我也不想隐瞒什么,那些事的确是事实,但小雪现在已经好了,你们在一起一样可以过上幸福的日子的,行不行,你说句话吧。”
我沉默了很久,我是很怕死的,和一个随时会发疯杀死自己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并不比过流浪汉的生活更好,我一时间竟不清楚自己是否敢支付这份筹码。
但当我想到,假如我和陈安雪结婚了,我就可以住在舒适的房子里,不必和十几个人挤在合租房里,我可以不用为方便面而发愁,我可以同十几年的苦逼生活说再见时,我心里有了决定,陈安雪说到底只是一个女人,只要我小心提防一点,总该能活下去吧。
“只要您孙女不嫌弃,我没问题的。”
陈安雪的意见自然不必多问,在她心中从来没有考虑过是否需要结婚以及会和谁结婚这种问题。
等到瓜熟蒂落,我和陈安雪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没有举行婚礼,全家人,其实也就只有三个人,一起好好吃了一顿饭,刘老太给了我和陈安雪一人一个金手镯,就算是完婚了,我成了陈安雪的丈夫,搬进了她的家里。
她的房间有一股淡淡的蜜桃味,是我认识她以来,她唯一的一点浪漫了。
和她的初夜我难以入眠,我不敢相信躺在我旁边的女人将要和我度过余生,一切都太快了,从见到她到如今睡在一张床上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
我将手伸向了她的腰,她没有任何动静,我没有心思与这个女人调情,直接进入正题,褪去了她的衣物,同她发生了关系,她并没有反抗,也没有迎合我,仿佛是一具死尸,闭着眼睛,头歪向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