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毕业四年了,三十岁的我依旧喜欢熬夜。
一个朋友和我说,喜欢熬夜的人是因为一直渴望有惊喜发生,而最深层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太过孤单。
我矢口否认,他却得意至极。
直到这一刻,凌晨4点。我还是没有困意,可我完全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因为孤单而渴望着惊喜,我就是因为单纯的白天睡觉太多。
应该是从我大学的时候开始,我就养成了这个作息习惯。起初是因为游戏,后来是因为写书。
现在想想从一个资深游戏玩家,到一个热爱文学少年之家的转变确实很大。可我偏偏就转了
不过,在我经过无数个熬夜后,我选择了放弃。但我心里一直坚信,如果有一天我积淀够了,我一定能写出一本和《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伟大作品。那时候,刘小东这个名字,一定会家喻户晓的。
毕业后,异乡奔波,“积淀”了两年。混的不好也不差,没房没车,没有存款,每个月钱一到手,便全都交给了信用卡和房东。这样勉勉强强一个人过活着,偶然开心,偶尔难过,只是再也没有想起我要写书的事情。
如果不是今天下午我的同事和我提起了曾经我最爱的《平凡的世界》,我也不会意识到我当初的梦想弄丢了我。
下班后,我一个人回到家里。
吃着路上买来的盒饭,心里突然多了一丝酸楚。一直到我躺在床上的时候,那种感觉还是不断出现。
习惯性的翻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朋友们各种的诗和远方,各种的无病呻吟。偶然兴起,评论一句,然后客套寒暄简单互相来上几句敷衍敷衍。
时钟哒哒作响,直到现在的时刻,凌晨四点。我还是没有困意,但也没了晚饭时的酸楚。
夜好像有二十四个小时。
每件自己想干的事情,都会在这个时候出现,然后在天亮之后,被我满身的疲惫推到了第二天。
我该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这是我特别喜欢在夜里思考的问题。
入世的强者,出世的智者。
可惜,幻想中的运筹帷幄之后,我还是那个不够阳光,不够坚强,混吃等死的普通人。
时间已经是凌晨五点,翻着微信,忽然看到了我和小莫的聊天记录。
几天前,小莫和我说,她要找一个有钱人嫁了。
我说,要多有钱。
她说,就是要有钱,越多越好。
我说,为什么?没感情好像日子也没法过呀!
她说,你太天真,现实会把你所有的幻想全都打碎的。
我说,真是的现实到最后不是靠自己吗?
她说,你真是天真。
直到今天晚上我在想起这段对话都不寒而栗。
很久之后,我会不会也像她一样,在自己一无是处之后,还把现实当作借口,期待着不劳而获。
终于,在正午阳光的怀抱中我醒了过来。
大脑发蒙伴着隐隐的痛,口腔里像是被塞满了石灰。昨夜规划的各种事情,也在阳光下被蒸发的无影无踪。
还好今天不用上班。
二
我住的楼下,有一家小吃店。
我是这里的常客,每天我都会到这里来吃早饭。
今天这个点人很少,老板对我的招呼也格外热情。
“这小长假没有出去玩吗?”
“玩啥呀!好不容易放个假,还不赶紧在家好好休息休息。”
“来,吃个粽子吧!我自己包的。”
“谢谢了,老板!”
一边吃饭,一边翻着手机,这部手机是苹果的最新款,所以我喜欢把它拿在手里。
假期只是刚刚过去了半天,我的朋友圈里就已经出现了一大波晒旅游的同志们。看着他们满脸笑容的照片,我很不是滋味。他们要不就是和爱人出双入对,要不就是和朋友三五成群。
而我呢?
在这个离亲人很远的城市里,一个人孤零零的,过着别人以为很幸福的生活。
这个时候,就是我最后悔当初来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工作的时候。
吃完饭,我有回到了我那个只有十五平米的小窝。
一个人住在着,房子显得格外的大,另外还有直击心脏的冷清。
躺在床上,很快我就进入了梦乡。
原本打算一觉睡到明天早上,可偏偏一个和我一样孤单的人一个电话吵醒了我。
她就是我的同事兼大学同学,和我一样,从遥远的地方来到这个城市。
“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怎么了?”
“大家说要约烧烤,你来吗?”
“好吧!一会儿把地址发给我。”
我知道这一定是她组的局,我还知道参加聚会的,还是我们公司里那几个来自异乡人。
张楚有一首歌,叫《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而我们这群能去赴约的人,也都是可耻的。
不过,这些可耻的人似乎已经越来越少,这也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的。因为来吃烧烤的,只有我们两个。
他们可能是已经不在孤独,也可能是因为不喜欢被人看出自己的孤独。总之,他们都没有来。
结束的时候,我才明白,那群人不来的原因,只是因为她只邀请了我自己。
可能是她需要一个陪伴,或者是我真的吸引了她。
于是,顺理成章的,我成了她的男朋友。
她,就是小莫。
小莫没有坚持到找一个有钱男人。
我很是疑问,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她。
我想,应该是她口中的现实让她这最后的梦想也破碎了。
一个人如果把希望寄托给另一个人,那么他就在享受他成功的同时,接受他的失败,这样才算公平。
小莫和他的前男友分手就是因为她接受不了这种公平。
现在,她选择了在我的这棵树上栖息。
三
和小莫恋爱的日子,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糟糕。
我的生活还是按照原有的轨迹继续,只是我不那么孤单了。
好像我第一次感觉到孤单,是因为我我与大学舍友的离别。
如果你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你一定会和我一样,心如刀割。我们明明都知道,未来我们会形同陌路,但我们还是用我们最大的努力来维系着着这一切的美好。
但如果说此生,我最值得回忆的人,也许就只有这几个人了。
说心里话。我和小莫认识的时间很早,
但现在。虽然是男女朋友的关系,我依旧觉得她和我之间还是有很多的不一样。
可我还是不想离开她,因为她满足了我最原始的欲望。人生或许就是这样,只有原始的欲望得到满足之后,才会有升华的可能。
可惜的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终于被现实磨的一点棱角也没有了。
哈哈,时间就是这么残酷,尤其对于一个悲观主义的我来说。
就如小莫和我的相遇一样,之前我以为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的成绩,然后娶一个我爱的姑娘。
可是我和这个世界博弈了这么长时间,我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的兴致盎然,春风得意。
就如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一样,时间把我最初的梦想打的一点不剩,最后我只能向他屈服。
可我不想这样,不管到任何时候,我都不想。
哪怕我和小莫在性欲得到满足之后,我依旧空虚,依旧寂寞。
小莫并不是我爱的那种女人,我也不是她爱的那种男人。
可是,我们还是走到了一起。
她说:“我累了,只想安稳。”
我说:“我好可以,能再奔跑几年。”
她说:“这个时代,不管你怎么跑都无济于事。”
我说:“那你为什么还找我?”
她说:“因为你会爱我。”
我说:“何以见得?”
她说:“就因为你混的很不好,所以你会一直把我当宝。”
我说:“混得不好只是暂时的!”
她说:“别闹了!”
我哑口无言,只能陪笑。
看来,她确实被她口中的现实打扒了。可我还没有呢!
我感觉,如果不是出于原始的欲望,我当时就会和她说拜拜。
本就是物欲横流的时代、咱又何苦要求别人和咱一样清高呢?
所以,在一百零二十天之后,她头也不会的离开了我,朝着自己的幸福而去。
她当时给我的理由是--我这个人没有激情。
我没有反驳她,只是平淡地说了再见。
她走的那天,一个男人来接她,楼下那辆保时捷的确很扎眼。我不敢出门,因为我的确接受不了这个被碾压的感觉。
记得在我自觉无敌的时候,也就是我的大学时代。我以为我真的可以用一己之力改变一生。可是现在呢!只是一场痴人说梦。
这世界上,最能够让人怀疑人生的,也就只有失恋了。
昏昏沉沉,几日过后。生活还是推搡着我不断向前。
愿与不愿,我只能承受。
想想当初吹的牛逼,也只能当做个笑话,在酒后先哭个死去活来,然后再笑个死去活来。
我很快就释怀了这件事情,反正在旁人看来是这样。本就是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的时代,何必又因为自己的无能而抱憾终生呢?
我依旧和以前一样,每天努力的工作,看着我喜欢的书,等着那个和我一样的人。
我依旧形单影只,依旧一个人上班,一个人下班,一个人默默地苟且着现在,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给渺茫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