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说起来简单。
一个17岁的小女孩儿因肺炎住院了,比较麻烦的是她家长说孩子用带霉素的药都过敏。
一般半大不小的孩子,肺炎还是考虑支原体感染,化验结果也符合,但麻烦的是覆盖这个支原体的抗生素她都没法用。
红霉素青霉素明确的过敏史,让我头大,后来皮试后选择了头孢,好在是没有过敏,但对于她较大面积的肺炎,这个药的效果自然也就来的慢一些。
家属很着急,从第二天开始就每天都在问我,我孩子昨天晚上怎么还咳嗽,她昨天好一点了,今天又有黄痰了,昨天晚上咳嗽的又厉害了,我觉得就没用啊。
开始我还一遍一遍解释,肺炎面积比较大,现在不发烧了,是在好转了。她不是咳嗽减轻了吗,病情恢复也是有过程的。
讲真后来实在是有些烦了,我说你着急的心情我也理解,不然咱们换成进口药吧,药效更好,就是需要自费,但是国家政策好,药也降价了 花不了多少钱。
可我没想到的是家长不干了,说,没必要吧?再说又没活干,两百块也难挣的很呢。
面上不显,但是我心里有点不高兴,嫌效果不好的也是你,有药不换还是你。
我说你觉得效果不好,换了药肯定比现在恢复的快。
小女孩儿的妈妈还是不同意,请示主任以后,主任说不换药的话让签个字就行了。
我想了想就打了一张拒绝换药书,然后家长拒签,说不明白好好的换什么药,不签字。
于是我又开始解释,你们不是觉得效果不好吗?一是感染面积较大,二是孩子用药受限,现在只能选择效果更好的药,大家不都是希望能好一点吗?现在你选择不用,签个字表示知情,没什么别的意思。
家长还是拒签,说你放心我不告你,我知道你害怕这个。
天知道,我从来就没想过他告不告我这种事情,我只是觉得家长着急,我也着急,病人也着急,换药就能解决的事情,是怎么上升到告我的。
坐在办公室,我只觉得悲哀至极,医患之间好像只剩下了互相怀疑,互相防备。
但后来想想,病历是法律文书,签字拒绝也是我自我保护的办法,说到底,我确实也害怕他告我。
更悲哀了。
好在七天过去了,病人病情好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