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京看望教师,向他们表示节日的问候,走访石景山区玉泉路小学、丰台第二幼儿园、北京十二中及北京第二实验小学。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0日在京联合举办座谈会,庆祝2003年教师节暨纪念教师法颁布10周年。
国务委员陈至立在讲话时指出,当前要继续认真实施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教师权益,保障和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为教师创造更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中来;全面推进教师教育创新,鼓励并率先建立起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继续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千方百计加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机制。
2003年正值1993年教师法颁布10周年,“使教师工作真正成为社会上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终于在10年后逐步成为现实。但贯彻教师法仍任重而道远,拖欠教师工资、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素质这三大问题尚未完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