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

1

他和她的故事开始于那个夏天。

他叫小天,是无法无天的意思。可看见她笑容的那一刻,他知道了,他不再是天。

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因为他并不曾真正为谁停留,他承认或许一切都是见色起意,但他却有了为了这“色”白头到老的念头。

他还记得最初看到的名字是在她的身份证上,她的名字里面有个雪字,像雪一样白,这是他对她的第一印象。

那时的他还是个刚退役归来的小伙儿,在正式找到一个像样工作之前,他暂时在一家青旅做前台。或许是他长得周正,他来应聘的时候老板没说二话就让他来上班。

在青旅的好处是,可以遇见各色各样的年轻人,这多少会让他的心态年轻些。那时的他说实话,是一张满是折痕的白纸,不当兵了之后他突然陷入了迷茫,找不到自己的路。所剩的只有劣迹斑斑的过去。

小混混,流氓,兵痞,这都是被人称呼过的,当兵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不过,他并不后悔。可能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当英雄的梦吧!但他没想成为谁的盖世英雄,也没有驾七彩祥云的机会。

在这个海拔平均2000米的地方,下雨天不少,他并不喜欢下雨,准确地说是不喜欢那种沉闷的感觉。

她是店里的旅客,登记的时候,他只简单看了一眼名字,而真正喜欢上她,是在那个下雨天。他没见过那么喜欢雨的女孩子,那天下了雨,她拉着她的伙伴要出去淋雨,女伴显然不想淋湿,只是在屋檐下站着和她嬉笑。而她,则赤着脚,手里提着鞋,在那淌水玩。雨虽然不是很大,但也淋湿了她乌黑的长发。她穿着碎花长裙,只露出透白的脚踝和小巧的脚丫。

他看见她在那儿笑着转圈,裙子随着她的动作摆动,嘴里说着他听不懂的方言,他猜测应该是让同伴来一起玩,不过同伴摆着手应该是不过去,她又露出一副撒娇的表情,他不知道最终她是怎么说动同伴的,只是当他看到她再次露出那梨涡的时候他就知道她成功了,她的确有那样的魅力。

那时的她一定不知道,她的笑容成了他眼中最美的风景,而他也没注意自己究竟傻笑了多久,笑,是会传染的。

后来她告诉他,选择青旅是因为会有上学时宿舍的感觉。晚上关了灯,她喜欢听几个人上下铺你一句我一句诉说各自那些还未随着年龄增长而变老的心事。不过她没告诉他的是,从某一天起,又多了一个原因——因为会有艳遇。

2

不过对于她来说,这的确是一次艳遇。

正好赶上当地一场运动会,是各个旅店组织的友谊赛。她喜欢这个地方,充满了原生态,并带着它特有的宁静。

她认识正在跑步的那个人,他是自己住的青旅的前台,不得不把目光放到他身上,因为他太耀眼,速度太快,而且他跑起来的样子让她想到了自由,虽然满头大汗,但她觉得他是在享受。

同伴看到她加油的样子和看人的眼神,问她敢不敢她去试试,她最受不了别人说她不敢,二话没说,拿了瓶水就去了终点。

他下了赛道就看到她走来,手里拿着水。

“帅哥,喝水不?”他走到她跟前。

“谢谢。”他接过水,边甩腿边往前走。

她回头看伙伴,她们都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点头哈腰,意有所指。

她笑了笑,看着他的背影跟上去。


晚上青旅有聚会,好像要庆祝什么,说穿了,不过是年轻男女的荷尔蒙爆发而已,当然这是她自己的理解。

不过她还是去了。因为白天她要了他的联系方式,虽然知道这个没什么用,她转头就忘了,但总不能被人看扁。她还记得他听到她要联系方式时的表情。是害羞呢!

不过没想到的是他也要了她的。可能是怕打骚扰电话?她没多想,于是公平交易。

当时他们聊了挺久,连当过兵这种事都问了出来。

有时候,男人和女人并不需要太多的感情,大家彼此看得顺眼,有共鸣就可以在一起。一见钟情的事,能坚持多久?

这场艳遇,她是满意的,他不是奶油小生,可能当过兵的缘故,他的皮肤黝黑,肌肉结实,她的评价是“质量上佳”。关键是它满足了她所有少女时代的幻想。

那天晚上他们相处愉快,他很健谈,说话风趣,很讨女人喜欢。

不知从哪里看过,说如果让你和一个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的让人沉沦的男人相处,期限只有几天,你会接受吗?得到几百个小时和永远得到,你会如何选择?别人怎么选她不知道,但她的选择是会。

只不过她没想到的是,那个男人没有决定让他们不再遇到。


收到他的明信片是在七夕,虽然满大街都是各种关于情爱的标语,她倒不觉得这是有多特殊的日子。

刚到医院,同事就对她挤眉弄眼。然后从一边拿出一张明信片问这告白的是谁。

她接过看了一眼,上面写着“再见的话,我能表个白不?”落款写了一个“天”字。

她不自觉嘴角上翘,她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闷骚。背面是他那里的风景图,好像经过那一晚,他洞悉了她的一切,因为他知道什么对她有吸引力。

明信片里的内容倒不怕看,可也没必要这样吧!不过短短的两行字,看得出他写得很认真。这样原始的表白方式,她倒不知该如何回复了。

她没有回复,而且很快她收到了来自他的第二张明信片,内容依旧简短:“今天又下雨了,你肯定喜欢这鬼天气”。

他就这么相信她给他的地址?当时他问她的地址,她随口就说了实习的地方,倒也没想太多。而且寄来也会有时间差的吧!

虽然互相留有联系方式,但他们选择了最原始的交流——写信。

她给他回信了,内容无外乎一些日常的琐事。他的明信片依旧每月都会寄来,只是现在不再是单张的明信片了,他会加上一个信封,里面有事时也会写点别的,渐渐地两人开始分享喜悦与忧伤,多的时候她每个月能收到三四封信。不过他自第一张明信片后就再也没提过所谓表白的事。

在这个热闹的城市,她是个异乡人,每天都被淹没在人群中。朋友,她有很多,交心的却几乎没有。作为实习期菜鸟,她却好像早就看清了一切,其实她不喜欢医院,但却又有种莫名的坚持。来到这座城市,背井离乡,烦恼寂寞的时候,她喜欢看着夜空,她喜欢夜晚的神秘,那让她感觉一切充满了可能。


不知从何时起,她好像习惯了他的存在。准确的说是习惯了他的信。因为她终于有了可以倾诉的人,即使他们并没有很熟。

再见到他,大约是在两个月后,他们约好见面地点,可那天下了很大的雨。见面时,他有点狼狈。她说早知道不约今天了,他却说知道她喜欢雨天才选下雨天来见她。她有点儿感动,因为以前好像没人在意她喜欢什么。

可气氛并没有很热闹,大部分是她在说,他只简单应几句,像是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她顿时觉得有些无趣,因为见面是她提出来的。现在她只感觉被耍了,说等会儿有事要先走,他也没说什么。

她甚至有些气恼,既然不想和她约会干嘛要写信,又干嘛答应她来见面,她讨厌模糊不清,也讨厌暧昧。

她准备走了。于是她站起来,说要先走了,他跟着站起来,表情有点局促,她直接往外走,他拉住她,因为他并不想弄成这样。

然后她听见他说,“你生气了?”

“没有。”

可他觉得她生气了。

“我只是不知该说什么,但,我写了那么多信,你总不至于不懂吧!”

看他一脸紧张的样子,她有些想笑,“我该懂什么?”

“我喜欢你啊!”

这下她真笑了,他就跟着笑了。

“怂不怂!”她笑他。

“怂就怂吧,那你收留我吗?”他一副委屈的样子。

她笑着挽上他结实的臂膀,说:“跟姐走!”

没有感人的告白,两人就这样确定了关系。但和普通异地恋一样,他们大多是打电话或者网上交流,见面较少,但他给她的信一直没落下。他们以最原始的方式交流着情感。

3

以前当兵的时候他不明白有女朋友的战友的担心,现在不当兵了,他倒是明白了,异地的痛苦没有解药,但他不能不想以后,他想有一个有她的未来。只是他忘了异地恋能够顺利的基础在于信任,而她,恰恰是最缺乏安全感的一个。

他们之间有过甜蜜也有争吵,但对她来说,把一辈子交给这么个人,终究是不放心的。以前有人说她情感淡薄,只相信她自己,她没否认。她生性薄凉,这是事实,他可以是她的男朋友,可以彼此耳鬓厮磨,但要完全相信他,把自己托付给他,她不敢,至少现在不敢。

在她的字典里,爱情这个词的定义是模糊的,她不大信这个。爱情在她看来不过是习惯,习惯了对一个人好。

她喜欢顺其自然,把所有都寄托在感情上,她不敢,因为她理智。

她最不能接受的是欺骗,这是动不得的逆鳞。她知道他换了工作,知道他辛苦。

但当她发现别的女人的痕迹和他的冷淡态度的时候,她突然有了退出的念头。

太多的人在她生命中走过,没有人停下来,她只能看着他们走的背影,因为她不会挽留,也挽留不了。所以渐渐的地她也就不奢望爱情,有人爱她对她好,她会感动,会感激,但如果那个人要走,她不会挽留,因为她知道自己谁都留不住。

她不懂怎么惩罚一个人,只有冷战。而他恰恰因为忙,没有注意到这渐渐变化的东西。

他喜欢《大话西游》,而她不喜欢。跟他一起看的时候,她就想,为什么至尊宝不问问紫霞自己想不想被他救。紫霞死的时候,她没有多少感动或者悲伤,她觉得那是紫霞最好的结局,因为紫霞喜欢的是至尊宝,不是无所不能的孙悟空。他可能觉得自己伟大,可为什么不站在紫霞的角度想,后来她明白了,因为这讲的是一个男人的成长史。

她不喜欢他看《大话西游》就是怕他最后变成像狗的孙悟空。

4

分开最终是她提出来的,他没挽回。他不理解她的别扭,她也不理解他的固执,他们都不知道这条路该怎么走下去。


他们的爱情说不上高调,但足够温馨。他不懂浪漫,但她觉得他其实是最浪漫的人。留下那些明信片,她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出于纪念?不,现在看来那只是痛苦,出于炫耀?好像也没有。没有答案,她唯一知道的是当她决定烧了的时候,她又收了回来。他的字并不漂亮,但带着他特有的粗砺,写的内容没有太多的甜言蜜语,不过两三句话,却足够打动人心。她不会忘记,他写了足足52张,唯独最后一张是空白。

这最后一张是最近寄来的,还是原来的信封,只是这明信片上什么都没写。她觉得,他对她以已无话可说,所以明信片是空白的,但她没看到的是,明信片的背面,是他们相识的青旅,在左下角有一个光着脚的女子,因为角度有些偏,却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意味。

他自认不是痴情的人,可那以后他好像失去了生活的动力。没有人是靠爱情活着的,这点,他再清楚不过,他不知道以后的他会娶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但觉得再好也好不过她了。

冷静下来,他发现是自己太急切了,才会忽视她的态度。其实之前的一些事,如果他细想一下就会发现,她的变化其实都是有预兆的。

说起来搞笑的是,别人失恋都茶饭不思,可他食欲出奇的好,整个人发福得不行,镜子里的他是横向长的,他自己也察觉不到。直到有一天遇见个老同学,他打招呼的时候,人家问他是谁,尴尬之余那人倒直言他胖了太多,他只能笑笑说还能看吧。

还没认识她的时候,他一直夜跑,那是当兵时留下来的习惯,锻炼身体只是一小部分,他更喜欢跑起来的感觉,那种自由的感觉。后来因为她,他不再夜跑,现在倒也成了习惯。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在刚分开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望着天花板睡不着的时候,就会想起她,她过得好不好,没了他的日子是不是更惬意。他希望她过得好,可想到如果身边的人不是他,又不想他们好。在这种矛盾的情绪里他发现他习惯了她的存在,习惯了看她笑,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他总会不自觉跟着笑,想到这里,他又笑了,可这次又带了些苦涩。

渐渐地他的生活开始步入正轨,生活总会继续,失去一个人太阳也照常升起。他开始习惯没有她的日子,重新开始夜跑,他从来都不惧怕黑暗,因为原本他就是在黑暗里长起来的,所以当他无意间发现一道光总会好奇,总会想据为己有,人总是想拥有自己所没有的东西,可拥有之后呢,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弄丢的。

并没有刻意打探她的消息,但他还是知道她换了一家医院做护士。她的一切与他无关了,现在的他很平静,他记得她的好,所以祝福她得到更好的人,即使那个人不是他。5

这是一个平淡的故事,所以没有惊心动魄的爱情。毕竟不是所有的情侣分开都会变成陌生人,他和她就属于这一种。

契机出现在两年后,他来到她的城市出差,他不善于喝酒,但是现实总有理由让他低头,两杯下肚,他就有点飘了,最后也不知是喝了多少,反正醒来时他躺在病床上,而推门进来的护士是她。

虽然再次见到有些尴尬,但总不至于当陌生人。之后又有过几次交流,但他不知道的是,当时她本该不是负责他的护士。她是出于什么心态呢?她对自己的解释是觉得他一个人在那打点滴的样子有些可怜。

对于分手,她没有太多的惋惜或者抱怨,她向来都是洒脱的人,有些人分开了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不合适,这样的爱只是痛苦,她看得通透,所以可以释怀。

后来她终于发现了最后一张空白明信片背后的照片,但她不想挽回,或许那次的事是个误会,但其实她真正害怕的是自己的厌倦,她不知道那样的事会有多少次。

痛苦是免不了的,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你养一条狗一段时间也会有感情,丢了也会伤心,但却不会伤心一辈子。这话虽然比喻不大好,但确实是真理。

没有谁非谁不可,最美好的莫过于一切刚刚好。

时间是最好的老师,现在他不再是当年的冲动小伙儿,而她也不再有当年赤脚走在马路上淋雨的勇气。

机缘巧合,他被调到她的城市。又是一个下雨天,下班路上突然下起雨来,他没有伞,只得把公文包顶在头上拼命地向前跑,寻找一个避雨的地方。

他记不清有多久没跑这么快了,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他也不知道何时能摆脱现在的生活,年轻的时候总会有很多梦想,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现在的他呢?不再做梦,大家共有一个梦想,现实教了他很多,所幸他没有变成让自己讨厌的人,而唯一悲哀的是努力到最后,也不过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雨越下越大,他甚至看不清前方的路了,雨水早已浸透了他的衣衫,他索性渐渐慢了下来,走到再熟悉不过的等公车的地方,站到棚子下面,虽然还是有雨水打过来,但好像没那么大了。他蹲下身拧了把裤子,正要挽起来,却发觉身边有人走过来,而且雨似乎停了。他下意识抬头,然后他看到了给他打伞的她。

她露出职业式的微笑,他没看到曾经他最喜欢的那对梨涡。

“是你吧!”他听到她说。

他放下裤腿,站起来,很自然地接过伞,他说:“是!”

然后他看到了她的梨涡,而他也跟着笑了,就像第一次见她笑时一样。


最美好的莫过于一切刚刚好,我喜欢这句话。




                                                                                  ——献给我认识两个多月的那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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