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最久的一件事是某天我写稿到凌晨两点,突然想吃小区门口的馄饨。老板给我下了一碗就去旁边坐着嗑瓜子,我吃到一半摊子上才来了第二位顾客,头发乱蓬蓬的,身上的白背心模糊了汗渍油渍什么颜色都有,二十来岁的男人,露出一整个花臂,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把那条龙砍成了两段。
他坐在离我最远的那张桌子边,叫了一碗面,一直低头按手机。面还没上,他抬头,直勾勾的盯着我,看了几秒,低下头,然后又抬头看我。那个时候我已经有点怕了,掏钱包准备买单走人,在我掏钱的时候,他干脆站起来,直接朝我走来,我慌的硬币都掉了地,老板面也不下了,有点警惕的看着他。
“学生。”他这么喊我,“能不能……帮我打个拼音?”
我接过他看起来像是二手的,很早就被淘汰的智能机,帮他在短信页面打完他要发的那条【芳,过年我不回去了,多挣点钱留着明年结婚。给你买新衣服,让大兵捎回家,好好照顾自己。】我把手机还给他,他几乎是有些羞赧的,非常小声的说:“还有,我想你。”
我告诉他有的软件可以发语音,很方便,他说这是家里人在老家给他找的媳妇,不会用好手机,只能发短信打电话,他在工地上夜班,晚上打电话怕吵醒她。他说他初中没读完就来城里“混”,没文化,黑社会也干过局子也蹲过,但是人家给他介绍了这个姑娘,他不想混了,他想好好攒钱,辛苦也做,夜班也做。他说话的语气就像是因为她出现了,他决心就地一滚,把人间加在他身上种种千形百状的皮毛都滚去,重新还原成人。
他又问我女孩子会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我说她一定很漂亮吧,平时都爱穿什么?他又腼腆的笑了,我还没见过她呢,就只有一张照片,介绍人托人捎来的。我愣住了,他说,但是想到有这么个人在等着我,等着我以后一起过日子,就想好好活。
回家的路上我一路走一路想他最后那句话,我在想是不是只要我们的感情有个人愿意接收,可以存放在他身上,我们就能好好活,见不到也没关系,多远也没关系,只要这个人存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