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碧桂园“以物抵债”消息登上头条房产热榜第一名。这多少让我有点吃惊。
因为,“以物抵债”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可以说,这种“以物抵债”的化债方式,在房地产行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即开发商支付不了供货商的材料款(或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于是开发商与供货商(施工单位)协商,能否用商品房抵材料款(工程款)。如果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这种化债方式就叫“以物抵债”。
“以物抵债”在房地产行业,还有一个更通用的叫法“工抵”。因此,这种“以物抵债”的房子,也叫做工抵房。
因此,“以物抵债”这种在房地产行业,早已普遍存在的做法,发生在碧桂园头上就登上了头条房产热榜第一名,着实让我吃惊。除此之外,还让我吃惊的是,碧桂园怎么也要“以物抵债”呢?这还是原来那个碧桂园吗?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碧桂园落到“以物抵债”的地步的呢?我个人认为,这跟碧桂园激进的规模扩张有关。
2013年我在碧桂园工作的时候,见证过碧桂园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亿的惊喜。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在2013年碧桂园营销中心的年会上,碧桂园总部的前面,豪横地停放着20多辆崭新的宝马车。经好奇地打听,才知道这些宝马新车,是碧桂园用于2013年营销中心年会抽奖用的。而且还听说,宝马车的中奖率有50%!即使没有抽到奖的营销总,现场也会豪横地给予20万普惠奖。这在当时可以说羡煞旁人。
然而,就在这一年,根据吴建斌先生在他的《我在碧桂园的1000天》书中记载,碧桂园完成了一份未来三年发展目标的预测报告(内容详见《我在碧桂园的1000天》第357页-360页)。
这份在碧桂园创始人杨国强先生心中“极为重要”的预测报告,所依据测算模型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战略版,一个是执行版。
根据保守的执行版测算模型所测算得出的结论:“2014年有可能实现年末资产比上一年增长71%,销售合约额翻一番;2015年有可能实现年末资产比上一年翻一番,销售合约额是上一年的1.36倍;2016年还会有一个巨大增长,年末资产应可达10564亿元,销售合约额达8074亿元”(详见《我在碧桂园的1000天》第358页-359页)。
从这个保守的测算模型所测算得出的结论来看,碧桂园在2013年销售额突破1000亿后,每年的销售合约额基本上要求翻一番,也就是说,年增长率100%!
这种激进的规模扩张,让当时就任碧桂园的CFO吴建斌先生,也听得瞠目结舌!
碧桂园集团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出来后,对区域公司又是怎么要求的呢?碧桂园还是拿起他的制胜法宝:重奖重罚!碧桂园一直相信,重奖之下必有勇夫!
怎么奖?就拿投资拿地来说,在2013年-2016年之间,碧桂园出台了一个拿地激励制度:每拿1亩地,就奖励1万元!拿1000亩地,就奖励1000万元。这直接让每一个碧桂园人像打了鸡血一样,每个毛细血管都充满了拿地的激情!
在那段岁月里,拿地谈判到深夜三四点都是家常便饭。就是在那段岁月里,很多北大、清华的毕业生,宁可放弃几十万的安家费,和舒适的大学教职生活,也要投入到房地产行业淘金中。
而单独对新成立的区域的区域总裁,又是怎么重奖重罚的呢?
我曾经从一个新成立的区域总裁口中得知:区域总裁的试用期为6个月。在这六个月的试用期里,拿4块地是基本要求。在4块地的基础上,每多拿一块地(即拿了5块地),对区域总裁单独奖励100万;每少拿1块地(即拿了3块地),则对区域总裁单独处罚100万!
如果在6个月的试用期里,1块地都没有拿到,基本上就走人了。
因此,在这种重奖重罚之下,碧桂园区域总裁,完全就变成了投资总,每天不是在拿地,就是在拿地的路上。他们奔跑在每一个城市的大街小巷上,寻找每一块有可能拿到的地块。
就这样,在发展目标和重奖重罚的加持下,碧桂园从2013年后,就开始一路狂奔!这可能就是碧桂园落到“以物抵债”地步的真实原因。
搞企业,规模很重要。有规模自然有利润。规模越大,利润越大。这真的是这样吗?
经此一役,相信碧桂园创始人杨国强先生心中已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