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一个陌生男人气势汹汹地找到了我们办公室,叫嚷着,你们这里谁是小邱。这样的情况司空见惯(太多人以为上一秒送了文件来财政局,下一秒他要的钱就应该出现在他的账户上,一旦他这样的以为,没有成为现实,他就会气急败坏地出现在我们办公室,四处搜寻文件收发员--小邱),我们早已见怪不怪,头都没抬,直接回复,她出去拿文件了。您稍等!结果,话刚落音。有人接话道,她回来了!
这男人还真是急不可耐,大跨步三步上前。直接逼近小邱同志的面门。就差没指着鼻子了,梗着脖子,扯着嗓子叫道,你就是小邱!就是你把我的遮阳篷给撞坏的?
暗地里不禁暗自感叹,小邱同学怕是撞到人家东西逃逸了,也难怪这位大叔这样咄咄逼人。可是再一听他们接下来的对话,差点惊掉了我的下巴。原来小邱同学只是在昨天下班后准备回家的时候,在单位车棚中不小心撞倒了他的电瓶车,然后扶起来之后发现,车子上安装的巨型遮阳篷摔坏了一块。因为确实是自己推车时,胳膊肘碰到了那台车的车屁股,于是坐等车主来商谈善后事宜,左等右等也不见车主来,只好写了张字条给车主,让其联系自己处理此事。
然后,我们今天早晨就免费观看了这样滑稽的一场大戏。自导自演自嗨的这位大叔,就是楼下经信委的工作人员。他这么生气地找来,竟然是来责备小姑娘有可能摔坏的不只是遮阳挡雨篷,有可能车子内部也会有肉眼没发现的损伤,而小姑娘只说了篷子……
我不说你那车子架上那么一个巨型遮阳篷是不是不合规,是不是间接导致了电动车被撞倒的几率大幅度提升;也不说你都已经骑车试过了,也没发现哪里有问题。就单说,人家小姑娘撞到了你的车,主动留条时刻准备善后,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值得你竖一根大拇指,是不是值得你开心一笑,是不是值得你为其点一个赞!竟然如此气焰嚣张地来指责人家,来索赔人家,来用霸气的口吻教训人家,我真心觉得,你这是逼人家做了错事,赶紧溜之大吉,省得心烦心寒,你更是在拉低你自己的形象水准,你不觉得你已经为你自己所报出来的你的单位抹了黑了吗?
真的着实被这个得理不饶人的家伙给气到了不吐不快的地步!可是又不想让自己招惹上这样以吵架骂人为乐的垃圾人,只好在这里一吐为快了!嘚吧嘚吧说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说出重点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