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的人,形态万千的事;在这个言论自由的社会环境中,所有的不经过多方位了解考察的评论都是都是对主人公的亵渎,是对自身言行不负责任的体现,是言论自由下的悲哀与不幸。
碰瓷,近些年来成了吃瓜群众讨论的热点话题。
前段时间,在重庆巫山县的中心市场,一小女孩的玩具车刮倒了78岁的老人,事后有人把现场视频上传到网上后,很多网友议论纷纷,不仅肯定了此事件是典型的碰瓷行为,而且更有人讽刺老人家称其达到了碰瓷的新高度;实则老人确实被刮伤,事后老人婉拒对方的赔偿。
更有意思的是随着我国吃瓜群众对讨论碰瓷话题的热情日益高涨,中国老人碰瓷伎俩险些名扬中外;前些日子,“中国老人在日本被指碰瓷”这则新闻被网友们讨论的沸沸扬扬,所幸的是中国老人并非碰瓷,日本女司机坦然面对事实,勇于承担责任。
综上,我无法想象吃瓜群众在知晓事实后的心情是怎样的,是一笑而过?还是若无其事?或者自行惭愧?我们可以试着想象并体会被误会者的心情,世人的冷嘲热讽,旁人的嗤之以鼻。所幸的是当事人对自己的过失都坦然对待,这大概是老人家们心中仅有的慰籍。
被误认为碰瓷如果只是言语上的亵渎,那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便是道德上的谴责,良知的救赎。事情发生在广东省揭阳市,一位大叔经过洪阳圆盘时,把摩托车丟一边,人倒在地上,凑巧远处一位轿车开来,所幸的是轿车速度较慢,很好的避开了倒地的大叔,之后,由于天气下雨的缘故,一位热心的女生帮倒地大叔撑伞,直到大叔恢复好身体后便离开了现场。事实是大叔并不是碰瓷,而是旧病复发。
司机朋友大概暗自庆幸车速慢没有让大叔的“阴谋”得逞。我们可以试想,假如大叔摔倒在荒无人烟处?假如大叔旧病复发表现的比较恶劣?结果会是怎样?这与看见儿童溺水不救有何区别?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当然能够理解当事者的心情,但我们不能对所有的人和事一概而论,因碰瓷为生计的人也有,但并不是所有的老人倒地都是碰瓷;我们一定要认清事实,明辨是非,从言语上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