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要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真正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强大效能。
党建筑魂,强化组织核心引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各个主体共同参与,而党的领导始终是根本保证。要将支部建在网格上,构建“村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扁平化”治理体系,做到网格全覆盖、不留盲区、不交叉重叠,确保党的政策第一时间传达、群众的困难诉求第一时间收集、思想和生产生活动态第一时间掌握,推动需求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党员作用在网格发挥,实现党的领导横向到业、纵向到户。
自治强基,提升自我管理水平。自治是基层社会运行的重要方式和依托,是基层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源头。自治不但有利于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社会认同,还有利于减少矛盾冲突、增进社会和谐。要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断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作用;要积极发挥“四老人员”作用,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等民主协商活动,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法德固根,凝聚向善向上力量。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发挥法律明白人、党员、志愿者等群体力量组建普法队伍,开展法律“六进”、以案说法等各项活动,匡正社会风气;要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妇联执委和村级调解员作用,有效化解村民债务、邻里矛盾等问题,形成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动自觉;要充分利用升国旗、农牧民夜校、远程教育等方式,广泛开展“身边榜样”评选活动,大力褒扬正面先进,引导形成正确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