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照片不只是一次事件与一名摄影者遭遇的结果;拍照本身就是一次事件,而且是一次拥有更霸道的权利的事件——干预、入侵或忽略正在发生的无论什么事情。
我们对情景的感受,如今要由相机的干预来道出。相机之无所不在,极有说服力地表明时间包含各种有趣的事件,值得拍照的事件。
这反过来很容易使人觉得,任何事件,一旦在进行中,无论它有什么道德特征,都不应干预它,而应让它自己发展和完成——这样,就可以把某种东西——照片——带进世界。
事件结束后,照片将继续存在,赋予事件在别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到的某种不朽性(和重要性)。当真实的人在那里互相残杀或残杀其他真实的人时,摄影师留在镜头背后,创造另一个世界的一个小元素。那另一个世界,是竭力要活得比我们大家都更长久的影像世界。
摄影基本上是一种不干预的行为。
当代新闻摄影的一些令人难忘的惊人画面例如一名越南和尚伸手去拿汽油罐、一名孟加拉游击队员用刺刀刺一名被五花大绑的通敌者的照片之所以如此恐怖,一部分原因在于我们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在摄影师有机会在一张照片与一个生命之间作出选择的情况下,选择照片竟已变得貌似有理。
干预就无法记录,记录就无法干预。
吉加·韦尔托夫的伟大电影《持电影摄影机的人》(1929)提供了一个完美形象,也即摄影师作为一个处于不断运动中的人,一个穿过一连串性质不同的事件的人,其行动是如此灵活和快速,压根儿就不可能有什么干预。
希区柯克 的《后窗》(1954)则提供了互补的形象:由詹姆斯·斯图尔特饰演的拍照者透过相机与一个事件建立紧张的关系,恰恰是因为他一条腿断了,必须坐轮椅;由于暂时不能活动,使得他无法对他所看见的事情采取行动,如此一来拍照就变得更重要。
哪怕无法作出身体行动意义上的干预,使用相机也仍不失为一种参与形式。
虽然相机是一个观察站,但拍照并非只是消极观察。就像窥淫癖一样,拍照至少是一种缄默地、往往是明白地鼓励正在发生的事情继续下去的方式。
拍照就是对事情本身、对维持现状不变(至少维持至拍到一张“好”照片)感兴趣,就是与只要可以使某一对象变得有趣和值得一拍的无论什么事情配合——包括另一个人的痛苦和不幸,只要有趣就行了。
来源:苏珊·桑塔格《论摄影》在柏拉图的洞穴里